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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2 部分阅读

    兵力,堵塞帝中到南方的入口,同时有心开通一条路让安菲深入南方,这个明显是陷阱。

    破岳跟我一样大笑,其余的将领亦笑起来,一时之间山顶上只有凛冽风响和豪迈笑声。尤烈特没有算错,只是他怎样猜也猜不到,我会带著四万大军穿过盘林峡谷进入南部;故意为安菲调走士兵,结果却给我军打开通路。

    就让这只傻鹰永远记住战场魔法师的厉害。

    跨过绯红的岩地,转进一片茂密的森林,青龙拍拍座下战马,说:“只要走过这片森林,就会到达帝国的领土,第一个城镇是肯肯城,那边的城防并不怎样,提督真要硬拚神之一族?”

    由迪矣里皇国进入盘林峡谷,直至现在合共走了十日,终于走到候林峡谷的尽头,亦被混帐作者成功拖了半本书。

    没有女人的日子还真难捱,荒山野岭没有大镜,想偷偷跑入奈落之镜也不行,到了帝南第一件事就是找个女人出火。回头看看黑龙骑士们,虽然这十天的旅程并不舒适,但除了霸龙外没再遇到危险的动物,全军上下总算保持著战斗力。

    轻轻抚摸战马的鬃毛,我向青龙摇著食指笑道:“踢场是真,但不是硬拚,倒是你这么熟识附近的环境,矮人族跟帝国南方有什么关系?”

    青龙、朱雀和断金微微吃惊,破岳的眉头皱起,背后的矮人战士亦不禁望向我们。这个问题尴尬非常,青龙知道距离帝国有多远,即表示他们曾到过帝南,要是矮人族跟神之一族有交情和利益关系,谁可以保证不会出卖我们?

    我们这边有四万骑兵,矮人族只有三百多战士,而且出口已经接近,要是我们此刻发难,这班矮人只能走霉运。我的坏习惯又发作,望著青龙似笑非笑,看得青龙的脸色真的变“青”断金咳嗽两声打破僵局,说:“实不相瞒,我族的确跟帝国南部有生意来往,而且已经维系超过二百多年。不过提督必须明白,除非有人犯侵或伤害我们族人,则否矮人族决不干涉别国的内政。”

    所谓南军精良,是指帝国南方长年繁华,他们的军队无论舰只、重型器械、兵器武备都属帝国内最优良的,原来背后有矮人族作支持。

    身为矮人族的首席匠师,断金一句说话足够代表全个族群,我亦咳嗽两声,说:“我相信断金大师的说话,可是我的部下深入敌阵,难免会神经紧张。”

    断金性格刚烈,他抽起衣衫,露出比人类强壮一倍的左手,以及镶在臂上的绝世宝石,道:“废话休提,我们这里三百一十五位兄弟,要是任何一人出卖提督,断金这只手臂立即卸下送给阁下。”

    呼,即使只是一名打铁佬,但矮人族的首席仍是非同凡响,三百多名矮人战士神色一变,眼神坚定和激昂。本来我发现青龙曾来帝南,多少会有些担心,但现在有断金的手臂作保证,即使这班矮人再大瞻亦不敢出卖我们,否则将成为族中的大罪人,说不定被族人拉去浸猪笼。

    目的已达,见好就收,我将断金的手按下笑道:“有断金大师这句话,相信我的部下已经安心。前方是肯肯城,我军先在此处扎营,由我和破岳去打探情报。”

    肯肯城是武罗斯特最南端,与候林峡谷接邻的城镇,人口只有约一万五千,当中还包括往来经商的商人。

    我、破岳和朱雀三人离开大队,走到肯肯城西南边进行视察。朱雀之所以同行,是断金的意思,他们不希望被我军怀疑,朱雀类似人质。到达肯肯城下,破岳忍不住问道:召圯就是帝国南方?跟我所想的有很大出入!”

    肯肯城并没有城墙,更没有护城河,只有由芦苇筑成的小墙,在城外是一片片的小农田,小田间是没有修缮的泥路,田边还看得见小田鼠爬过,跟帝国最富庶的形象有很大出入。

    我反而不奇怪,说:“帝南是全国最富有的,此事一点也不假,但不表代各领地的经济平衡。其实神之一族十分注重面子,繁荣的是位于沿海岸线,以及跟帝中接壤的部分城市,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繁荣有何用?威给峡谷内的独角龙看啊?”

    朱雀叹道:“天下乌鸦一样黑,无论哪个国家都一样是贫富悬殊。”

    破岳肃然起敬,说:“不,我见过的北方不是这样子,破岳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北方十位领主将提督当神来拜。”

    负手背后我率先进城,同时笑道:“哈,其实是大家管治概念不同,但被你这样赞我会脸红的。”

    朱雀道:“你会脸红?不会吧。”

    “多事。”

    走过小农田,在我们眼前正有一名老人推著木头车,车上放著两大捆粗柴,缓缓朝著城门口进去,这是一幅真正的老汉推车图。灵机一动,我跑上去跟老人道:“老汉……噢……老伯,让我们帮手好吗?”

    老人徐徐抬头上下打量我,说:“朋友,你好面生呢。”

    我指指背后的朱雀,说:“我是跟矮人族来做生意的。”

    老人回头一看,果然见到一个女侏儒,笑道:“原来是矮人族的朋友,幸会,那趴有劳了。”

    破岳机灵地过来,我们合演了两汉推车图,跟老人一起向城门口走。一边推车,一边向老人说道:“小弟今趟是首次走盘林峡谷,原来有这么方便的捷径,早知如此就不用等三个月船期了。”

    如果由南方豪城坐船出海,沿著靠南海域航行,大概需要半个多月才能够抵达矮人族。不过南边海域暗礁漩涡极多,有本领驾驶船只过去的船长、舵手非常少,所以一年下来只有四至五班次。

    老人微笑道:“盘林峡谷也不好走,没矮人族带路进去是死路一条。”

    我试探说:“可是真奇怪,留下这条捷径,我族不怕被迪矣里偷袭吗?”

    帝南人自称是神之一族,相信自己是神族后裔,越贴近南部及海岸,这种情结越浓厚,较为激进的商会、佣兵、武力组织甚至不视自己为武罗斯特人,所以提及自己国家时会说成是“我族”而非“我国”破岳听出玄机,他连插口也不敢,只能默默推车。

    老人拍拍我膊头,笑说:“兄弟来自东南方?不知来自哪个城市?”

    难得这个老鬼自作聪明,我当然是顺势拍个马屁说:“啊!老伯你很聪明呢,小弟来自沃达城。”

    沃达城是仅次于豪城的大城市,亦是南部两大名城其中之一,以海运为主要经碘支柱。老年人最喜欢被拍马屁,自豪道:“人老了自然眼眉通透一些,兄弟看似不7解这里的事情,应是来自较远的城市。”

    “哎呀,姜果然是越老越辣,阿伯厉害啊!”

    老人哈哈大笑,喋喋不休道:“肯肯城不过是供矮人族朋友歇息和通商的中腊站,此地以北的华多哥城才是我族真正防线,该处屯兵两万有余,城高河宽,地势帜岖,加上有大量守城强力弩,想偷袭我族真是门都没有!”

    猪仔被赞连树都会爬,老人把所有情报和盘托出,连拷问刺探都省下来,旁边占破岳也忍不住笑了。

    原本我以为收够资料,没想到老人家一说话就停不了嘴,继续道:“我家犬儿合在华多哥城当弩弓兵,该城的领主是用兵稳重的老将军哈申大人,以及他的万人敌向子强尼少将军。”

    第四话 诱骗女孩

    肯肯城实在不大,两小时已经走了一圈,此城最主要的商业就是冶炼。由于肯肯城是为了跟矮人族交易而兴建,所以冶炼店最多也很合理,在城内最少有十二所冶炼店铺,超过一半由矮人族开业,城中不时可见矮子们走来走去。

    矮人主要从事铸造和开矿事业,经营武备和宝石,相对来说他们大部分都是老粗,所以肯肯城一定会有妓女供他们消遣。不过神之一族超级爱面子,他们绝不可能明目张胆开妓院,堂堂神族后人女性给侏儒们亵玩,他们的老脸要往哪里挂?所以城内的妓女一定在隐秘地方工作,最大可能是民宅式作业。

    虽然猜到她们的经营方式,但总不可以随街问人哪里有鸡叫,或者拍门问这里是不是有姑娘。暗暗计算,最有效的方法是从矮人们入手,我看准了一所较大的冶炼店,决定从这里下手。

    店内有一名勒著布条的强壮矮人,他手臂上有四圈绿色的刺青环,显示他属于矮人族正统拜师的铸匠,应该是此店的店长。除了那名矮人,尚有两名人类,一人在整理店铺,另一人在打磨盔甲片块。矮人店长见有客人,亲自过来招呼说:“欢迎光临。”

    我看一回盔甲和长矛,这些东西都只是二流用具,一般卫兵、冒险者或佣兵才会使用,但我一点兴趣也没有,遂向店长问道:“我想打一个剑鞘。”

    进店铺打造兵器或铠甲很平常,但是打剑鞘并不多,因为鞘剑通常跟剑一起制作,除非是很特殊的宝剑才会另外做鞘。这位店长应该有些经验,不禁望向我腰间的配剑,小心问道:“请问尊客用的是什么剑?”

    将马基·焚从剑鞘拔出,那名店长瞳孔放大,忍不住双手伸出。我笑著将宝剑平放他掌中,他轻轻将剑在掌中托两下,剑身和两颗元素宝石在火炉照耀下闪闪生辉,店长动容骇然道:“宝剑!”

    店长的激动引起身后两名学徒的注意,店长胡疑问道:“敢问尊客这柄神兵如何称呼?出自哪位大师之手?”

    马基是柯亚鲁的杰作,一般的矮人匠师都会认识,可是现在的马基·焚被我改头换面,外型跟传说的差异甚多,除了断金这种高手,普通矮人认得出才奇怪。我笑道:“我是来打剑鞘,不是来相亲,你告诉我可否做个相配的剑鞘就行。”

    店长的手微微抖颤,深深吸了三次气,苦思两分钟后双手捧回马基·焚给我,歉然说:“对不起,小店能力有限打不好。”

    这个答案我一早预计好,但两名学徒却是惊讶万分,矮人族以铸造技术而自豪,而这店长亦是如假包换的授业师傅,现在居然自认打不好区区一个剑鞘。不过也难怪他们,学徒级岂能了解马基·焚的宝贵,普通剑鞘敌不过它的锋利,用不到两个月鞘口就会磨斓,剑鞘皇的鞘口可是百分之百纯乌金再加镀保护膜。

    将马基·焚重新放入鞘内,店长和两名学徒露出失落神色,我问道:“听说这个城内有矮人铁匠,小子才特别跑来看看,难道真的要到矮人族去打鞘吗?”

    矮人店长说:“阁下的剑是旷世奇珍,恐怕要七环以上的大师傅,才做得出匹配的剑鞘。可惜这个城中,最高级的只有四、五环,先生恐怕要到矮人族才能找到七环以上的匠师。”

    矮人族铁匠以手臂的刺青环数分高低,九环以上才能镶宝石,而断金那老鬼就是三粒宝石的族中匠王。即使七环匠师亦不容易找,全矮人族加起来可能凑不出十个,而且马基·焚是柯亚鲁的作品,柯亚鲁又是断金的祖先,他们要先请示断金才会接受此任务。

    戏做完了,我搭著店长肩膀,低声问道:“由此处去矮人族路途遥远,小子需要先找女人爽快,不知城内有没有这种地方呢?”

    这种问题男人之间最能明白,店长一脸义不容辞取出白纸,写上一个地址,压低声音说:“朋友,照此地址前去就能找到,这个可是好货色,说罗森介绍的还有七折。”

    “嘎,又玩这个?”

    照著那个矮人的地址寻找,赫然是一个普通的民居,在外表看来完全没有特别。

    轻轻敲门,门内传来一声:“谁啊?己“是罗老大介绍来的。”

    大门开启,我立时呆眼,开门的少女年约双十,充满纯秀气质,长著一头直直柔古冗的长发,杏仁般的脸蛋雪白光滑,而且唇红齿白,妙目明亮,毫无疑问是个标准大美女。天啊!我为何不是神之一族?路边鸡居然有这种货色?

    当我心中暗暗为这女孩堕落风尘而婉惜时,可能因为平常来的都是矮人,美貌少女一脸好奇地凝望我,问道:“请问找哪位?”

    “对不起,是罗老大介绍来的。”

    少女将我由头到脚打量两回,沉默了片刻后将大门打开,此时我才见她穿了件白色衬衣,以及一条浅红色短裙,露出一对既长且白的。她邀请我进入小屋,踏入屋内再次使我意外,这间屋子打理得一尘不染,而且家俱都是以纯白及粉蓝为主色,在窗边摆放著四盆齐整的紫罗兰,墙边角落放著一株黄金葛,在客厅内更有两盆长满紫色果实的葡萄,显示屋主十分喜欢植物。

    此屋环境清洁齐整,光线充足而且夹杂著花香气味,跟我所见过满屋腥味,垃圾筒内丢满避孕套的妓寨简直是两个世界,甚至有些怀疑我是否找错了地方。再看看铁匠店长给我的地址,确定没有搞错,此刻我才惊觉原来帝南的事业才是天下第一!

    “请问我该怎样称呼小姐?”

    少女脸孔微红,注视著我腰间长剑,说:“我叫法南兰芷,附近的邻居都叫我小芷,先生是冒险家?剑士?还是旅行者?应该怎样称呼?”

    叫鸡要报上名字都算经典了,不过对著女孩我总会心软,不自觉道:“在下既非冒险家亦非旅行者,严格来说是个会剑技的链金术师,你叫我一声老公就好。”

    “链金术师?那种会制造奇药的链金术师?”

    小芷故意不叫我老公,可能是刚下海不久。

    “对,就是那种链金术师。呀……不好意思,请问我是否要先去洗澡?”

    小芷的瞳孔转了两转,欲言又止,最后指一房间说:“浴室在那边。”

    这十多日旅程中,我们都是在山溪跟大夥男人洗澡,现在有浴室我当然要好好洗一番。洗好身子我在架上取了一条小黄花毛巾围著身体,走出浴室时小芷惊讶看著我,我问道:“什么?我的身体有不妥吗?”

    小芷低下头摇了一摇那长长的秀发,道:“不,没什么,先生长得很强壮呢。”

    “哈!对啊,我并不比矮人差呢,可以进房了吗?”

    小芷带我到她的香闺,她的房间就跟大厅一样整洁,而且同是种了几盆鲜花。小芷忽然问道:“先生常常……的吗?”

    被小芷问得啼笑皆非,但仍然答道:“也不是常常,但一个男人在外跑动,身边又没有女人,总要想怯子解决生理需要。”

    小芷默然下来,而我总觉有些什么不对劲,再看看四周环境,这里怎么说都不像炮房,床头总没理由不放几个避孕套备用。突然发现墙上有新漆的痕迹,猛然醒悟道:“对不起啊小姐,我想我是找错了地方。”

    小芷将房门关起来,说:“先生没有找错地方,不过小芷在四日前才搬进来,上一户的确是做男人生意的。”

    我不得不愕然,问道:“那你为何让我进来?”

    小芷长长叹口气,说:“小芷有一请求,希望先生成全。”

    听她的口气似打算以身相许,但她要求的事肯定不简单,我小心问道:“小姐有何请求?”

    小芷抬起俏脸,眼中闪起泪光,道:“如果先生能帮法南兰芷拯救家兄,小芷定必重酬。”

    心中已经明白,小芷给我进屋的原因,是误会我为剑士一类人物,她有事相求我才有幸进其香闺,我不禁问道:“重酬?”

    小芷从柜里取出两件金器和首饰,说:“这些饰物值数十金币的。”

    区区数十金币我亚梵堤岂会放在眼内,最少都要几百个才行,我问道:“令兄尊姓大名?是失踪还是被掳?”

    “家兄叫奥斯曼,现在于华多哥城下狱。”

    原来要到华多哥城救人,这点倒不困难,反正我有心要进攻那里,破城之后她想要多少囚犯也可以。之不过……奇怪……奥斯曼这名字很熟……

    我试探问道:“小芷小姐,本人只是一名链金术师,做一下春药或蒙汗药还可以,要我到大牢劫狱会不会太夸张?”

    小芷突然取出一把匕首,害我本能地往后退,然而她只是双手捧起匕首说:“小芷当然不会要求先生劫狱,只要先生带我到北方,将这柄匕首转交拉德尔家族就够了。”

    从小芷手上接过匕首,猛然认得这根本是我自己的东西,是当年丰收祭时我亲手送赐给白狼军偏将,拉迪克侯爵次子的救命信物,那个小子的名字就是奥斯曼!我忍不住惊讶地细看面前貌美如花的小芷,她果真长得有几分像奥斯曼,那她即是帝国四大贵族——干查家的千金小姐;法南兰芷·干查!

    “请问令兄因何事入狱?这把匕首又是什么?”

    小芷坐到床沿边,道:“家兄是被冤枉入狱的,他跟拉德尔家一位大爷有交情,只要将此匕首交到那位大爷手上,一切事情就可以解决。”

    哈哈,想不到我会被干查家的千金小姐叫大爷,更想不到我的名声在帝西如此威,小芷把我当成是国王吗?交到我手上一切可以解决?要怎样解决?不过此匕首再次落入我手上,大概是奥斯曼命不该绝,由亚梵堤拯救奥斯曼亦属天意。

    “在下愿为小姐冒此风险,但区区金币我并没兴趣。”

    小芷愕然说:“那么先生对什么有兴趣。”

    我笑著走近小芷,轻轻托起她尖尖的下颔,笑说:“纵有万个金币,也不及跟小姐一亲芳泽。”

    小芷的脸由粉红变深红,但却没有将我推开,顺便吃下法南兰芷应该都是天意吧。

    入夜过后,我带著法南兰芷行动,由于此城没有守门兵,我们轻松离开肯肯城,缓缓向著华多哥城走。天色已经全黑,在山路里更加伸手不见五指,小芷不好意思地拉著我衫尾,说:“这里很黑,什么也看不见。”

    “小芷害怕吗?”

    “有一点点……”

    我跟小芷笑道:“可否借小芷一根头发?”

    “一根头发?”

    “对,一根头发。”

    小芷不明所以地拔下一根头发交给我,我故意拿著放在鼻前轻嗅,小芷见状想要阻止,我在心里暗暗召唤灵火陀螺,手中的长发立即发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