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堕落之王 > 第124部分

第124部分

些心寒,因为卫筠毕竟是我同母异父的兄弟。

    就连李博谦囚禁我的那个荒山密室,也不是安全的了,我已经将地址告诉了白马王子。

    我就算狡兔三窟,现在也没有了去处,关键是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几乎寸步难行。

    想了好一会儿,我脑子里面顿时浮现前女友的身影,或许我可以去找她。

    差不多游出了好几公里后,我又弯着腰,在河边的芦苇丛走了两个多小时,河岸上人烟渐渐多了起来,彷佛已经靠近城市的郊乡了。

    我找了一个不是很陡的地方上了岸,此时身上的衣服在太阳的热晒下也差不多乾了,不过我还是觉得穿着这身衣服非常不保险,目光四处一搜寻,想要找到一处没有人的人家,去拿几件衣服换上,最好是人家晒在外面的衣服。

    眼前就有一个庭院,距离我几公尺处便是一堵围墙。

    围墙不是很高,但是我翻不过去,还要去别处搬来一块大石头垫脚。

    跳进的是这户人家的后院,我静静地听一会儿,没有听见人说话,也没有听见有看电视的声音。最好是没人,方便我进去拿衣衫穿。

    从后院转到前院的时候,我也大致看了一下这幢房子,是一处建造得很一般的别墅。

    不过好像还挺有钱,院子里面停着一辆好车,竟然是一辆宝马6。

    宝马6?我顿时一惊,赶紧靠近了看,果然是宝马6,和我的那辆样式一模一样,再看车牌,也一摸一样。

    我浑身惊出冷汗,莫非这里便是我被抓的那栋房子?那天晚上和宁紫来这里的时候,天早已经黑了,也看不清楚。

    再说,我上了宁紫后,还被她带回来过夜,根本没有闲工夫观察这里的环境,所以刚刚翻墙进来的时候,一点都没觉得不对劲。

    此时再细细地看,真的有几分眼熟,可不就是那天宁紫骗我来的地方?

    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转身,赶紧跑。

    白马王子要抓我,这里肯定是一个最重要盯防的地方。

    於是,我赶紧找了一个地方躲起来,并不立即离开,而是躲在草丛里面观察,看这里有没有埋伏。

    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依旧没有听见任何声音,想必真的是没人了。

    於是,我飞一般地跑进房子里面,上楼去宁紫的房间。

    门竟然是锁的,我费了很大的劲,提心吊瞻的将门撬开了之后进入房间。我本来放在椅子上的衣服已经下见了,连同里面的钱包、信用卡等等都不见了,但是在抽屉里面,我找到了我车子的钥匙。

    接着我便在宁紫的房间四处找,在衣柜里面找到一套女用衣衫,我索性换上了女人的衣衫,然后戴上墨镜,蒙上丝绸面纱。

    我身材本来就偏瘦,只要遮上了脸,穿上女人的衣服也不显得非常的突兀,只是身材有些平板,不过东方女性身材平板的可多了。

    停在院子里面的宝马车烬管让我很舍不得,但是我咬了咬牙,还是决定不开6走,毕竟目标比人要大。

    而且刚才在园子里面,我好像还看到了一辆女用的轻型摩托车,不知道是不是宁紫的。也可能不是,因为我从来都没见她骑过,她可能觉得以她的身材相貌,不屑於骑这样的轻型摩托车,所以我不敢保证这摩托车是不是她的。

    四处翻找,结果还真让我找到了一把钥匙,正是摩托车的钥匙。

    不过,钥匙旁边还有一片光碟,我好奇之下,便连光碟也一起拿走。

    我本来还想找些钱在路上用,结果整个房间里面一毛钱都找不到。

    回到院子,我发动了摩托车,朝前女友的住处骑去。

    ※  ※  ※  ※

    先将摩托车藏了起来后,我并没有直接上门找前女友,而是在她所住楼房前面的小树林里躲了起来。

    因为,我看见了一样东西贴任墙上,是一张通缉令。

    通缉令上的照片是我,罪名是杀人罪。那上面写着被杀的人正是李博谦,当然他还可以写上廖立方,不过杀一个人就足够判死罪了。

    通缉令上对我的愚赏金额是三十万。而且把我形容成一价极度变态、极度危险的人物,让广大百姓发现后不要轻举妄动,而是通知警察部门。

    不用说,这肯定是白马王子的手笔了,真是好快的动作啊!

    不过,瞧这纸张的颜色,这通缉令应该贴了有几天了,可是我今天才刚刚从杀人俱乐部的囚室里面逃出来啊?

    接着又想了想,我便明白了。这通缉令想必是几天之前就贴出来的,白马王子决定要杀死我。尽管他家权势极大,杀个普通人如同踩死蚂蚁一般,但是为了不留下任何把柄,还是做出了一份通缉令掩入耳目,日后就算占家的政敌想要利用我的死做文章,这份通缉令也有个说法,证明并不是占家草菅人命,而是我本身就犯了杀人罪。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