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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丁-第48部分

    。    “介甫”不为所动,挺起他小小的胸膛,用他那略带稚嫩的童音唱道:“明妃初嫁与胡儿,毡车百辆皆胡姬;含情欲说无语处,传与琵琶心自知。黄金植拔春风手,弹着飞鸿劝胡酒;汉宫侍女暗垂泪,沙上行人却回首。汉恩自浅胡自深,人生乐在相知心;可怜青家已芜没,尚有哀弦留至今。”

    一曲唱罢,全场震惊。“好、好曲啊!警辟精绝,情韵深婉,真乃好曲。”

    “我的天呐,这孩子才才多少大,可怜青家已芜没。尚有哀弦留至今可称千古佳句,他他他、他倒底……”

    “这……这是哪家小孩,不不不,是哪家的才子。哪家地!”张先失口叫到,连一直低头不语的柳永都忍不住朝“介甫”望去。

    “介甫”昂首道:“我姓王。字介甫,是国子监的学生。”

    “你爹是谁?”七八个声音同时问,只道是哪位大文豪的公子。

    “家父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

    众人面面相觑,这里坐地少说也是尚书级别的,一个判官谁认识。

    “哗啦——”有人跳了起来,在最豪华地头等席,是四哥。

    “王安石!?你、你是王安石!!!”庞昱一激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对。我就是王安石。”被全场近百双眼睛盯看,他竟然一点不害怕,骄傲顺手一拉旁边的“子固”。

    “这是我在国子监的同窗曾巩。”

    庞昱脑袋“嗡”的一下子爆了。

    知道一座金山突然摆在你面前,是什么感觉吗?

    就是他现在地感觉。

    我xxxx了,欧阳修、范仲淹、王安石,还一个曾巩,这***是华丽到什么的阵容啊,简直千古无双

    赵玄皇疑惑道:“安乐侯认识此子?”

    “废话。千古名相。唐宋八大家之……”庞昱差点说漏,急忙闭嘴。

    “在下也有一首《和明妃曲》。还请诸位品评——”关键时候,欧阳修帮忙打圆场。一下子把全场的注意力引了过去,果然有个义气哥们就是好哇。

    柳永端坐不动,欧阳修无疑成了大赛最受期待的“明星”,一时大厅静谧,鸦雀无声,都等着这位京城第一才子亮出大作,只听欧阳修唱道:“胡人以鞍马为家,射猎为俗。泉甘草美无常处,鸟惊兽骇争驰逐。谁将汉女嫁胡儿,风沙无情貌如玉。身行不遇中国人,马上自作思归曲。推手为琵却手琶,胡人共听亦咨嗟。玉颜流落死天涯,琵琶却传来汉家。汉宫争按新声谱,遗恨已深声更苦。纤纤女手生洞房,学得琵琶不下堂。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

    “好,好曲啊!”他一唱完,宾客们都来不及鼓掌,调整好状态的庞昱已经大声开始捧了,“某一首《苏幕遮》,今人莫能为,唯李太白(李白)能之;介甫小哥这首《明妃曲》,太白不能为,唯杜子美(杜甫)能之,杜子美今不在,唯永叔兄能之也!”《苏幕遮》便是他在绿绮轩做地那首“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连一直沉默的柳永也忍不住赞道,“永叔兄此曲臻至妙绝,开篇由胡地习俗之异,写到昭君流落之苦,再写到明妃思归作曲,玉颜”句以下由人而曲,写乐曲传入汉地。人是由汉入胡,乐曲则又由胡来汉。由胡地叙述起,由汉地叙终,如此往复叙述,突出胡汉之异、夷夏之辨,感慨应该是汉人最感难堪的乐曲现在却被汉宫当作新声来翻奏,但真正知会其中怆怀悲思的又有几人?深刻的命意寓于从容委婉的叙述,平易婉曲的语言和清晰自然的层次接转中,反衬出对昭君悲怆生世地感喟深沉……似此咏怀感叹之词曲,三变自愧不如。”他似乎很忌讳和亲又或者过于感伤地话题,叹了一句便不在言语。

    “哈哈哈,三变兄不如,那便我来吧。”四哥怎会放过出风头的机会呢,柳永一说话,哈哈笑着接过了话题,“我做两曲,前后唱和,还请诸位品评一

    “明妃初出汉宫时,泪湿春风鬓角垂。低徊顾影无颜色,尚得君王不自持。归来却怪丹青手,入眼平生几曾有;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家人万里传消息,好在毡城莫相忆;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

    庞昱用他充满磁性和温柔地声音神情唱来,当听到“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一句,满场宾客包括柳永在内,无不动容,等到最后一句“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小王安石、小曾巩眼中又一次浸满了崇拜和仰慕,欧阳修更是忍不住拍案叫绝,七位名妓包括陈师师之内,看四哥的目光都烧了起来——以前关于这位“阉佞侯、战柳永、独挑王爷党”地天才家丁的种种“传说”都是听闻,唯独今日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真正领略到了他的斐然文采、无双才华,再加上他的英俊面容、伟岸身形,还有安乐侯的尊贵身份,哪还有姑娘不春心荡漾,暗暗湿透的,哪怕就只一晚也要睡到他的床上去!

    四哥最喜欢的,就是被一堆美女注视的感觉,潇潇洒洒的举杯一饮而尽,趁着酒兴,悠然吟道:“汉宫有佳人,天子初未识,一朝随汉使,远嫁单于国。绝色天下无,一失难再得,虽能杀画工,于事竟何益?耳目所及尚如此,万里安能制夷狄!汉计诚已拙,女色难自夸。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狂风日暮起,飘泊落谁家。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春风当自嗟——姑娘们,韶华易逝,该欢乐的时候尽情欢乐吧,不要辜负了你们的潋滟青春;禽兽们,当潇洒时自潇洒,得风流处且风流,此时不纵情享乐,更待何时啊,啊哈哈哈哈哈!”他酒劲上头,什么滛荡话儿悉数都迸了出来,却也恰恰说出了在场大多数人们的心声。

    女人,谁的心底不思春,男的,哪个骨子里不滛荡,花魁大赛,不就是他们找欢乐、找享受,相互慰藉“爱”的最好的平台!

    庞昱话音才落,大厅里99的人跟着一起激动起来,有的狂叫,有的大吼,有的拍桌子,狼嚎处处,姑娘们则是娇羞不已,春意盈面,至少有六位打定了主意夜里定要溜到他床上去,和这个“家丁中的侯爷、侯爷中的家丁”春风一度!

    不过为什么是99的人呢,因为大约两百宾客,有两个是滴水不进,绝对不会被庞昱挑动滴,一个是铁石心肠的包老黑,一个嘛当然就是黑着脸的八叔咯。

    纵情享乐?丫就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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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叔愤怒了,他想:就是这混帐东西带坏了女儿,女儿就是受了这家伙的蛊惑,才做出婚前xo这等伤风败俗的事情!他那本来天仙一样清雅高傲的女儿啊,现在居然收到一个装水的破瓶子就激动的难以自抑、欢喜的现出笑容!

    可怜他这做爹的,三年了,除了这次再没看见过女儿笑!

    就是这家伙,这个满口享受、欢好,及时行乐的混帐东西!就是他,毁了女儿的清白,就是他,污了女儿的仙格

    八叔的眼里在冒火。

    第一百六十八章 花魁大赛,江南第一美女

    谦虚是什么?四哥从来不知道。

    在咏出了一曲赛后被京城诗文界一致誉为“咏王昭君诗歌中的问鼎之作”后,四哥即兴又做了两首诗,大厅里掌声雷动,久久不歇。

    “一身归朔漠,数代靖兵戎;若以功名论,几与卫霍同。”

    “汉武雄图载史篇,长城万里遍烽烟。何如一曲琵琶好,鸣镝无声五十年。”

    四哥每念一句,男人们的喝彩和女人们的尖叫就响起一次,几乎把花魁大赛搞成了他的个人诗会,太子党的弟兄们喉咙也喊破了,尤其是高崖内和钱恃才,这么多年了,他们一直被人取笑、嘲讽,说他们没文化,素质低,心里头那个憋屈啊!现在终于扬眉吐气啦,大哥新收的下人不光楹联厉害,作诗赋词更是了得,连即兴写个曲子都能叫满场的这帮“才子文人”轰然叫好,太子党以往落下的颜面,一下子全给捞回来了,从此再没有人敢讥讽他们了,有什么理由不欢呼雀跃?

    “好,作诗暂且就到了这里,接下来我再……”庞昱看来真想把花魁大赛变成他的个人秀,背后忽然一阵凉,斜着眼角一瞟。

    是八叔,黑着脸、咬着牙,眼看发飙的腹黑八叔。

    “接下来就到此为止,还是请熙芸表演歌舞吧,哈哈哈,本侯也等很久啦。”四哥改口忒快,当然不是因为怕了谁,而是突然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娘的。\\\\大宋朝好像有规矩,不能娶俩公主地吧,老子是个负责的人,不可能睡了不认账。到时候委屈一下勉强把那只刁蛮的小白虎……嘿嘿嘿,收了。但是琴伊好像算起来也是公主,这不就重了……唉呀麻烦大了这下!

    四哥这里郁闷着,大厅再一次的寂静下来,包括陈师师等诸名妓在内。人人屏息静气,等待邹熙芸地出场。

    江南第一美女!

    这是七秀坊在京城落户后,一支庞大的“金陵粉丝团”(呃,古代没这次,方便大家理解才这么叫)随后来到京城,狂掷千金直接把城西最豪华地几家客栈包下一年。然后每天带着各色礼物大张旗鼓的到七秀坊捧场,人们才从他们口中听到邹熙芸在他们那里竟然有一个这样响当当的称号,而低调开张的这家七秀坊竟然是江南第一地风雅胜地!

    长期以来。汴梁这帮花花大少、豪门勋贵眼中只有一个南宫琴伊。认定天下没有一个女人可以和她相比。可是当他们慕名而来。在七秀坊看过邹熙芸地歌舞。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觉得——如果说。这个世上还有人。可以和南宫大家争夺花魁地归属。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七秀坊地邹熙芸姑娘!

    庞昱从来不在乎这些“第一美女”“第一名妓”地虚名。不过他看过一次邹熙芸地歌舞。知道其中地精彩。这时地期待之心反而较其他宾客更为强烈。

    鼓乐声起。众人不约而同地屏住了呼吸。

    庞昱地眼神倏地一凝。

    上一次在七秀坊、邹熙芸地幽居地小楼里。邹熙芸和“九天飞仙”地九位舞姬携手表演。让他看到了有生以来最动人地歌舞。而这一次。邹熙芸为了争夺花魁在凤临阁倾情献艺。出场地声势比上一回还要宏大。

    奏响乐舞地是一支由十六名女子组成地乐队。在吹奏敲击各式乐器发出缠绵乐韵地同时。曼妙地摆舞着身体。舞姿优美。教人赏心悦目。

    她们都是绮玉年华的少女,身材婀娜多姿,最妙地是穿着的彩衣,恰到好处的露出修长雪白的大腿和盈盈一握的纤腰,既引人目光,又不至堕于媚俗。

    忽然鼓乐一变,九位身披轻纱,容色姣美的舞姬,手持羽扇从内门舞进大厅来,可不正是那日见过的“九天飞仙”。她们的姿色远胜之前表演过的其他舞姬,身影乍合倏分,变化出种种的绚丽的图案,看得在场男女,均叹为观止。

    汴梁虽时当时国际最大的都会,不过论起风流雅韵,还是要数江南第一,尤其南唐一朝,上至国主李煜,皇后周娥皇,下至民间的文人雅士,莫不性好歌舞,安于享乐,李煜宠幸嫔妃娘,赞其跳舞时莲花凌波,俯仰摇曳之态为“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开千古裹足风潮;大周后重谱《霓裳舞衣曲》,复原唐时宫廷的最大歌舞乐章……南唐虽由此而亡,但江南一地纵情声色、纸醉金迷的风气经久不改,岂是成为大宋国都仅一甲子余的汴梁可比。

    在场的七位名妓(南宫凤仪、花想容到后场准备表演去了)都是汴梁一流的歌舞行家,但见到这享誉江南的舞乐表演,亦只好自槐不如。

    更使人要命的是“九仙”们青春正盛的娇艳体上只是分别披著紫红、鲜黄、淡绿和清蓝色的轾纱,其下隐见淡红色的亵衣短挂,香肩胜雪,玉臂粉腿,摆曳生姿,看得众男宾们无不两眼放光,高崖内、钱恃才这俩色痞更是口涎直流。

    看看,看看!这都什么素质!!!四哥恨不得撞墙,当然也在悄悄的观察周围,赵世开、赵宗惠等虽没有他两个好色小弟那样的失态,但亦是目瞪口呆,呼吸转急,太子党中只有赵允弼神色冷沉,不为眼前美色所动。

    而赵玄黄虽然表面看得入神,但眼神深处却没有的任何的迷乱或是沉溺,可知他摆出来的姿态,只是保持低调、不让自己过于引人注目的一种假像。

    九位舞姬在极尽妍态的千变万化后,由分而合,站成一个大圆,同时樱唇轻吐,发出曼妙无伦的歌声,莲足翩翩起舞,裙摆若隐若现间,青春动人的**春光隐现,美不胜收,一时衣香鬓影、娇声软语,教人看得眼花缭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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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宾客们忍不住要鼓掌称赞,众舞姬忽地蝴蝶般飞散四方,真正的表演者邹熙芸赫然出现在场地的正中处。

    没有人知道这仙姿佚貌、离殊绝俗的江南第一美女何时来到,也没有人知道她是怎样躲在舞姬阵中,等庞昱带头喝采,他们才如梦初醒般附和起来。

    花魁大赛真正的精彩,至此拉开序幕!

    第一百六十九章 花魁大赛,想容艳舞,春色无边

    鬓云欲度香腮雪!

    温飞卿(即温庭筠)这句曾经yy过无数次的词句。

    庞昱终于领教到了!

    邹熙芸的俏脸,真叫一个白的不可思议,既非花想容那种异族混血的兰色冷白,也不似南宫琴伊那等透明也似的羊脂玉白,而是白得温润浓稠,连鼻尖、耳下、鬓梢等肌肤薄处所透出的血色都带了抹粉橘,如涂奶蜜一般。

    庞昱终于明白,为什么每每隔着黑纱也能感觉到她俏脸任何细微的变化。

    因为这润白是如此之浓,浓的化将不开,浓的无比润泽,浓的……炫人眼目,比那冬日里映着阳光奕奕生辉的霜雪还要灿烂耀眼,难怪她要以薄纱遮掩住玉容,不然光是这奶润浓稠、凝孚仭桨愎饨嗟陌祝湍芰钐煜履腥宋龌晔牵br />

    岂止是白,还有那弯月般的细长柳眉、明澈深邃的涧水双瞳、光洁玉润的胜雪香腮,恰到好处的都集合在了同一张清纯脱俗的美靥上,秀挺笔直的鼻子下两片樱唇丰润鲜红,在两个美丽的酒窝衬托下,像一抹由老天爷妙手勾画出来的丹红胭脂,艳丽浓郁,却一点不落于尘俗。

    她的俏脸犹带着点滴晶莹,该是香汗淌过秀颊醺蒸出的淡淡水痕,秀瀑般倾洒下来的乌发,随着歌舞的余韵仍在微微摇摆,滑顺如缎,光可鉴人,遥与窗外浮霭的月辉相映,浮溢着一片朦胧光泽。配合她全身透出来的叫人无法抗拒的高贵气质,将在场地众多的美妓俱衬得毫无颜色!

    众人激动得连拍掌喝采都忘掉了。\\\*\\

    庞昱亦神为之夺,倾倒不已。

    好个邹熙芸。一舞之后竟然故意落下面纱,叫满堂宾客初睹她倾国倾城的潋滟玉容,比起陈师师演奏时地另寻僻径。又要高明无数倍!

    庞昱捡起落在身边的黑纱,起身离席走到场中,玩味似的眼神从邹熙芸奶白润泽的俏脸一扫而过,然后环顾全场,傲然道:“熙芸此舞,美轮美奂,想是瑶台天宫的仙舞亦不外如此,是不是啊?”邹熙芸是他女人——哦不对。是他的“嫦娥”(牛郎的女人可不就是嫦娥嘛)。表演的如此精彩,当然要带头为她喝彩啦。

    众人魂魄归位,轰然叫好,这一次真地是情不自禁。太子党地人除了赵允弼连赵宗惠、赵世开都忍不住大声狂喊。

    庞昱再次望向邹熙芸,眼中透着兴奋、迷乱和看到偶像巨星那样的狂热,执着那一方浸润着她的清冽香汗、汲取满她处子芬芳的薄透黑纱,缓缓走到邹熙芸身边,唇角勾起一个迷醉地弧度,单膝……在他面前跪倒!

    啊不对,四哥跪下来。只是掸一掸靴子上沾染的丁点灰尘。然后再站起来,无限温柔的伸手过去。轻轻抚过邹熙芸吹弹得破的脸蛋。

    邹熙芸本来以为他被自己玉容所慑,不能自抑的要跪下来。跪在他美丽的“公主”面前,结果竟然是庞昱虚晃一枪,又骗了她,轻轻松松得手了。****

    “啊,腴滑润泽,吹弹得破,所谓的肤若凝脂就是这种感觉吧。”

    四哥地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