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男人这东西 > 第 9 部分

第 9 部分

夫不值得自己爱”

    或“他不是终生可托之人”,因此,有时还会走向离婚。

    如果把因爱结婚视为正统的婚姻的话,那么因爱情死亡而离婚也是名正言顺的。假如夫妻之间没有孩子,矛盾的焦点仅限于两人之间,那么考虑离婚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诚然,三十多岁的女性都有再婚的打算,因此既然想分手,她们都想趁早,所以这个年龄段的女性容易离婚。男性也有同感,如果没有孩子的牵挂,他们也会提出离婚。

    一般情况下,他们与对方分手都不会拖拖拉拉。

    尤其是有一定地位和收入的女性,因为自己有经济实力,因此,一旦对婚姻产生了疑问,就会考虑离婚。她们重视自己的职业,优先考虑在公司中的晋升机会,正因为这样,有时她们会意想不到地掉进陷阱。

    这些似乎与男性结婚前后的观念改变有关。比如说,结婚时,他们只希望女性帮助自己料理家务,可是过了三至四年大多数丈夫就会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什么“该要个孩子啦”、“得把工作辞掉了”啦,等等。这样就加深了夫妻间的鸿沟。

    于是,妻子开始对夫妇关系产生怀疑了,可以说这是导致离婚的黄色信号。

    但是,如果双方已有了孩子,那么情形则大为不同。尽管女方对夫妇关系产生了动摇,不再深爱丈夫了,但是她未必就能简单地离婚。不过,多数妻子们仍会不止一次地想到过离婚。下面,笔者拟就此稍加探讨。

    妻子对婚姻不满的最大原因恐怕因缘于男女婚姻观之不同。

    大部分男性认为:只要结婚了,一切都有了归宿,妻子也得归自己统治。他们又认为:所谓恋爱关系是一种极不稳定的关系,随时都有破裂的危险,为了使之达到稳定,最好的办法就是结婚。因此,他们把结婚视为恋爱的终点,认为一结婚便可高枕无忧。

    对男人而言,抓住恋爱对象是胜利的关键所在,为此,虽然要花费精力,但是,一旦能结婚,他们就会产生诸如“因为结婚了,她就跑不了”的轻松心理。

    相形之下,女人却强烈地感到:结婚不是“终点”,而应该是两人之间关系正式开始的“起点”。男女这种认知上的微妙差异,将给他们以后的婚姻生活带来种种影响。

    对男人来说,“结婚是最大的诚意,是爱的表现”,这也许是男人的真心话,而且越有经济实力,这种想法就会越强烈。他们常想:“已经跟你结婚了还不够吗?你还想要什么呢?”即,他们认为自己已经向对方表示出了结婚这一最大诚意,女方应该知足了。如果女方是专职主妇的话,男方的这种想法也许更为强烈。因为他们有这种意识:“在外面挣钱的是我,养家活口的是我。”

    换言之,对男人而言,结婚就意味着自己要终身担负起照顾妻子、儿女的重任。因此,只要下决心结婚,就表明了一辈子作贡献的诚意。

    也就是说,正因为他们有了“既然结了婚,一切都算完成了”这种想法,所以才使女方产生了“钓上来的鱼不用再给食饵”之类的心理落差。诚然,男人很少考虑婚后夫妻关系的质量。

    与此相反,女方却常常内省婚姻的内涵,反思与丈夫之间的关系是否理想。由此可见,男人只满足于形式的完整,而女人则追求内涵的丰富与充实,因此,他们之间势必要产生裂痕。

    夫妻关系荡然无存,家庭濒于破裂时妻子们就会决意离婚,她们中的大部分人认为:“在这种恶劣环境下养育孩子,反而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然而,相形之下多数丈夫则持相反的看法。他们认为:“只靠单亲抚养孩子,简直岂有此理。这是在逃避作为父母的责任”。可见,较之夫妻关系,男人更重视子女的成长。

    因此,他们较为固执于形式的完整。

    在注重夫妇关系的妻子一方看来,既然关系已经破裂,勉强维持完整只会给双方带来痛苦;然而,重视婚姻形式的丈夫们都认为,哪怕夫妻之间关系淡漠也能够维系家庭的完整。

    如果男方不想与妻子面对面过日子,他们就可以加班或与同事吃饭喝酒消磨时光,到深夜才回家,这样做虽然多少有些不快,但是,有家总比离婚说得过去。特别是眷恋孩子、疼爱子女的男人会千方百计地回避离婚,回避与孩子分离。

    结婚之际,男人乐意娶生活能力差的女性为妻。因为这种女性一旦有了孩子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养育孩子的家务中,很少有发生变故的可能性。

    此外,还有一些男性认为:所谓结婚就是独占某一女性,使之成为自己掌中之物。

    尤其是在女方是光彩四s、令男性神魂颠倒的女性的情况下,通过结婚可以使她成为自己的专利品,对之加以约束。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婚后仍希望在工作岗位上获得晋升的妻子容易与丈夫问产生龃龉,这也可以归于以下原因:作丈夫的担心妻子在社会上过于放得开,自己就难以把握独占她的机会。

    只要妻子走向社会,她就会有大量的机会与诸色男人接触,结果她们的眼界就不会局限于家庭这方寸之地而会放眼,外界了。这种倾向府欲独占妻子的男子而言,决非好事;可以说它使结婚的意义失去了一半。

    明确地说,所谓结婚,对男性来说就意味着同意或决心被某一个女性约束起来。

    本性轻浮放荡的雄性,不论有魅力还是没魅力,他们都会寻求各种各样的女性,移情于她们,有时还企望与她们建立起更为深厚的关系。这种雄性表明自己已专情于某一固定雌性,宣布放弃放荡行为的方式就是结婚。这种“宣言”从而也是否定雄性原本的放荡欲望的重大表决。

    当然,在结婚之前女性也需要下一定决心的,但是,由于她们不具有男性那种放荡的本能,因此对她们来说,决意结婚也不会有特别受压抑的感觉。

    第十六章 离婚信号

    在结婚时男人对爱情是不寄太大希望的。姑且有个完整的家庭,能够顺利地养儿育女、平平安安地生活就够令人心满意足的了。他们并不指望有什么浪漫情怀,当然如果有这方面的内容的话,固然更好,但是没有它们也无碍大局。因此,男人们永远难以理解女人们那种以“看不出与你共同生活下去的意义”为借口而打算离婚的冷漠态度。

    较之普通恋人之间的分手,夫妇间的分手更为复杂。

    下面是一位已结婚十三年的女士所讲述的一则真实的故事:她想与丈夫离婚,便去向律师咨询,律师却说:“仅仅因为不喜欢您丈夫便要离婚,这纯属任性行为。”因而她受到了很大震动。

    从几年前开始,她就在生理上讨厌起丈夫,感到与他保持性生活是一种痛苦。可是,听律师那么一说,她就不愿进一步交谈了。当然那位律师也是男性。她说:“如果那位律师是女人的话,就一定不会说出那种话来,也许还会设身处地地同情、理解我。”她后悔自己去找男律师咨询了。

    听了上述故事,我认为:男女在对离婚的看法上确实存在着差异。或许可以说这是一则颇具象征意义的逸闻。女人要求离婚的理由,除去诸如“丈夫有外遇”、“丈夫施暴”、“丈夫不给家里钱”之类世人都能接受并容易理解的原因之外,大多女性是由于“看不到与丈夫共同生活的意义”或“在生理上对丈夫有一种厌恶感”等比较抽象的原因而考虑离婚的。然而,站在男人的立场上看,后者也许是令人费解的理由。

    换言之,男人是不会因“看不到与妻子共同生活下去的意义”或“在生理上对妻子有一种厌恶感”等理由而考虑离婚的。在这点上,男女之间可谓大相径庭了。

    那么,男女之间为什么会产生如此之大的差异呢?原因之一似乎还是在于男女之间存在着的生理差距。刚才提及的那位女性自从对丈夫的爱开始降温,开始厌恶他之后,在性方面接受丈夫就成了她精神上的痛苦。因此,即便她丈夫提出要求,她也不愿轻易与之发生关系。而且,她不仅仅是在精神上感到痛苦,在r体上也蒙受着煎熬。在丈夫一再要求之下,出于尽妇道的考虑,她偶尔也要接受一次,但是在整个性行为过程中她都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总希望能快点结束。

    当然,妻子对丈夫感到厌恶,甚至动了离婚的念头是有其背景原因的。例如,当她与婆婆发生矛盾时,丈夫总是站在母亲一方而不向着自己。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夫妇对人生价值的看法也产生了差异,而且感性差异日益明显;加之,生活中大大小小的诸多龃龉日积月累,使妻子对丈夫逐渐失去了亲近感。最终妻子感到无法与丈夫共同生活下去,而一旦有了这种感觉她就难以在r体上接受丈夫了。

    然而,对该女性的这种痛苦无论作何说明,在男人们看来都是费解的。因为男性与女性相比较而言对性对象的包容范围广泛,他们会毫不犹豫地与不太喜爱的女性保持性关系。

    因此,即使他们不喜欢妻子了也不会立即与她们断绝性关系。这一点表明丈夫们与妻子们的价值观不同。而且就算他们不想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也不会马上提出分手的。

    但是,女人一旦讨厌对方,就会厌恶他的一切,甚至连他拿筷子的方式都不能忍受。

    相形之下,即使爱情挥发了,男人也不会产生那么强烈的憎恶感。当然对对方的行为男人多少也会感到气愤或厌烦,但不会因此对共同生活、保持性关系抱抵触情绪。

    这就是男人性观念的暧昧性或虚无性的佐证。但是,反过来看,也可以说正因为如此,男人才显得容易通融。

    下面,让我们就此方面稍做一番量化研究。假设我们把常想见到对方并且见面后就想拥抱,即所谓的恋爱状态设为正值的话,那么在感情降温状态下,男方的情爱值可能会回到零,但是,不会跌落到零以下的负值。然而,女性在爱情冷淡阶段,情爱值会一下子变为负值。最后她们会对男方产生“生理上的厌恶感”,甚至打算离婚。

    这种落差是男人难以理解的。即使女方对男方直说:“在生理上我已经无法忍受与你在一起了”,男方也不会明白她的真正用意。这种时候,大多男人会茫然有所失。

    然而,关于男女在离婚方面的感性差异,仅凭上述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论是难以说明清楚的。男女关于结婚的原本意识就有所不同,它最终也会加大双方对离婚这一问题看法上的差异。

    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只要没发生天大的事情,男人就不会主动提出离婚,这一点可以由女方的行为作证明:据统计,在提出离婚申请的人中,妻子占百分之八十。

    那么,男人们为什么不愿意离婚呢?其最大原因是:在当今社会,结婚并非男人和女人个人对个人的关系,而是家庭与家庭相结合的社会契约关系,这种想法极其根深蒂固。为此在考虑婚配时,与其注重爱情,更多人更为关心是否门当户对以及对方能否与自己的父母和睦相处,对方是否会被人轻视等外在的东西。在亲朋中也有人刻意要求男方按照上述条件选择妻子。越是出色的人这种倾向越明显。如果他们是商界政界的巨头或官僚的话,那么,他们大多是根据家世选择妻子,而把爱情放在第二位或第三位。尤其是在官场,绝对不能拒绝上司为自己介绍对象已成为普通常识,如果谁胆敢拒绝,那么他就不会有出头之日。

    对男性而言,值得炫耀的妻子当然是漂亮的女性,但出身好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有人说“某某夫人的父亲是某某公司的总裁”,那么对被人说及的男方而言,这绝非坏事。

    事实上在充满竞争的社会中,妻子的出身会影响到男方的前途。发迹欲望强烈,具有野心的男人大多会考虑好这点后才决定结婚的对象。因此,常常会发生这种现象:原本已有女朋友的男子,当上司问他能否和自己女儿结婚时,他也会爽快地应允。由此可见,对男人而言,所谓结婚或许更应该重视社会体统和体面以及形式上的完备。因此,尽管婚后爱情成份不多,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男方仍然不想毁坏家庭。

    想必这已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总之,结婚时不把爱情作为绝对因素加以考虑的男子大有人在。甚至可以说,哪怕没有恋情,但只要女方出身名门,与她共同生活感觉不会太坏,就可以与之结婚。换言之,他们怀有一种乐观的想法:即使双方之间没有热烈的恋情,但只要作为夫妇生活在一起,那种情感是可以培养起来的。也有一些男人认为:夫妻之间的爱情最好是恬淡的;夫妻间充满热恋激情反而会引起麻烦和厌烦感。男人在评品女性时常把女人分为“妻子型”。“情人型”等若干种类,这似乎就是前述看法的佐证。在当今社会持有这种立体多元式想法的男人很多:即,娶一个家庭型、出身好、品性朴实的女人作妻子;再找一个性感的女人作情人。

    当然毕竟也有看重爱情才结婚的男人,但是面对社会压力,他们也会屈服或气馁。

    巨人队投手河原就是很好的例子。他原来好像是与一位在sorprand工作的女性结了婚,但是棒球俱乐部方面反对这桩婚姻,媒体也蜂拥炒作这条新闻,随意说三道四,简直到了欺人太甚的地步。俱乐部方面竟然干预结婚这一纯属个人的私事,不能不说荒唐至极,但这正好说明了结婚对于男人来说具有很强烈的社会性。后来,河原投手还是屈服于社会的压力了。对他这种男人来说,结婚必须在社会中取得平衡感。

    与之相反,已与出身名门的闺秀结婚的政界官僚或财界巨子,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都不会选择离婚。自不待言,通过婚姻他们得到了许多有形,无形的好处。由于离婚会使他们失去很多,因此,即使另有新欢,他们也不会放弃原来的婚姻。

    如果换一种说法重新表述一下上述情况,那么可以说,在结婚时男人对爱情是不寄太大希望的。姑且有个完整的家庭,能够顺利地养儿育女、平平安安地生活就够令人心满意足的了。他们并不指望有什么浪漫情怀,当然如果有这方面的内容的话,固然更好,但是没有它们也无碍大局。因此,男人们永远难以理解女人们那种以“看不出与你共同生活下去的意义”为借口而打算离婚的冷漠态度。

    男人对离婚持消极态度。因为较之夫妻关系的质量,男人更为重视“家庭”这种形式的完整。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个最大的理由,即离婚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坏处。

    离婚的坏处大至可分为四种:第一是离婚会丧失社会信誉。尽管离婚率在逐年上升,与从前相比,它已成为家常便饭。但是在眼下这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中,离婚仍被视为男性的巨大污点;在所谓的一流企业和官僚阶层中,它会明显地影响个人发迹。因为现代社会中广为流传着这样一些奇谈怪论:“连家庭都治理不好的男人没有能力管理公司”,“连一个女人都控制不住的男人,不可能出色地完成工作”,等等。总之在日本社会,尽管家庭与社会是完全不同的事物,但是,社会仍然把这种压力强加于男人身上。

    而且近年来社会对离婚女性寄予了同情,盛赞毅然决定离婚的女性的勇气。不过,人们总觉得男人无情,缺乏志气。男人们不仅失去社会信誉,还受人轻视,被整得狼狈不堪,也许可以说这是一种歧视男性的倾向。

    诚然,之所以这种想法仍然能有一席之地,是因为在其背后残存着男尊女卑的渣滓。

    正因为有了男人应该支配女性、居于主导地位这么一种前提,诸如“连一个女人也控制不了”之类的奇谈怪论才显得振振有词。至此,似乎可以说自古绵延至今的男性优越论,反而成了卡住男性自身脖梗的桎梏了。

    第二个不利之处是苦于日常琐事。婚后一切家务都是由妻子料理的。可是,一旦妻子离去,男人的生活将会陷入困境,以前两人之间言语很少,但是至少每天早上能够穿上干净的衣服去上班。没有妻子洗衣服怎么办?谁来搞卫生?若是她抛下孩子扬长而去,男人更是死定了……如此等等。这样想的确有恬不知耻之嫌,但是从极现实的角度看,男人们确实不愿离婚。

    第三是经济负担。现行法律是绝对保护妻子的。如果离婚的话,作丈夫的就必须承负一定的经济负担。普通的工薪人员虽然不必支付给妻子太多的赡养费,但是他们所须支付的子女养育费却不在少数。如果他们有住房,大多情况下也是判给女方。所以离婚后男人的生活相当艰难。总之,在赡养费方面,不仅仅是“女尊男卑”的问题了,事实上男人背负了极其沉重的负担。哪怕是因妻子不守妇道而离婚,丈夫仍要支付赡养费;相反。

    如果由于丈夫行为越轨而离婚时,妻子支付给丈夫的赡养费却极少,丈夫不得不承负巨大的支出负担。

    第四是担心离婚时孩子被妻子带走。即使通过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判给妻子的。因为男人越是喜欢、眷恋孩子,就越不愿意与孩子分开,所以丈夫们竭力避免离婚。在离婚率极高的国家——美国,离婚后即使孩子判给了妻子一方,但一旦到了周末或暑假,孩子们一般可以跟父亲在一起。然而,在日本,作为离婚的一项条件,判决书上明明写着父亲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可是,母亲不让父亲看孩子的情况却极其普通。因此对于做父亲的来说,离婚即意味着与孩子长期分别。这种感觉之于男方非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