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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8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叶欢顿时恍然大悟:“这么说,你是沈睿的小舅子?”

    “不错。”

    “我和沈睿是堂兄弟,他的小舅子就是我的小舅子……”叶欢在d里喃喃自语。

    宋彰脸色变得有点难看:“喂,关系不能这么论吧?”

    d里沉默了许久,接着传来叶欢惫懒而得意的声音:“喂,小舅子,赶紧把我从这d里弄出来,不然我叫我堂哥一天打你姐三顿再加一顿宵夜……”

    宋彰:“……”

    ……

    救人的过程很不顺利,不知道是宋彰故意出工不出力,还是纨绔公子实在没干过体力活,总之……半个小时过后,叶欢仍旧困在下水道里动弹不得。

    叶欢已感到有点头晕胸闷,下水道的气味实在难闻,他感觉自己被那股无法形容的恶臭熏得快休克了。

    “小舅子,你再不使把劲儿,你姐姐要挨打了……”

    宋彰那张白皙俊朗的面孔已渗出汗,闻言怒道:“别叫我小舅子!不然我拍p股走人了啊!”

    “那你赶紧把我拉出来,我请你吃宵夜……”

    宋彰满腹怨气地咕哝道:“不知道我倒了什么霉,你害我撞了车,又害我掉进d里,我还没报仇呢,现在反倒要救你……这他妈什么世道!”

    嘴里咕哝着,手下使劲儿,然后……

    啪的一声脆响,拉着叶欢的那条牢固的皮带生生被绷断……

    宋彰呆呆看着手里半截皮带,半晌无语。

    唯一的救命稻草断了。

    “叶兄弟,你有什么没完成的心愿吗?我帮你完成……”宋彰趴在d口,语气沉痛道。

    “有!我想你下来陪我……”叶欢在d里抹着眼泪抽噎道。

    “这个不大现实,换一个……”

    “那就麻烦你帮我打119报警啊混蛋!你眼睛长着出气儿用的啊?”叶欢怒道。

    “靠,你不说我还真忘了……”

    叶欢:“……”

    真怀疑这小子故意整自己,否则这么低的智商绝对驾驭不了那么高级的兰博基尼……

    ……

    消防车来了,救护车也来了,连电视台的采访车都来了,看来如今的社会国泰民安,老百姓的目光由伊拉克撤军已渐渐转移到国内的j毛蒜皮上去了,比如某个倒霉鬼掉进下水道,就是老百姓们喜闻乐见的。

    武警把浑身恶臭的叶欢抬上救护车,叶欢被下水道里的臭味熏得有点神智不清了,一把抓着担架边的医生,胡言乱语道:“知道雷锋怎么死的吗?知道雷锋怎么死的吗?他做好事帮战友倒车被晒衣杆子砸死的……好人做不得啊!我今晚如果不救那纨绔败家子儿,不就什么事都没有吗?”

    宋彰满头黑线,恨恨咬着牙:“……”

    医生呆了几秒,扭过头问宋彰:“你是他的家属?”

    “勉强算是吧。”

    医生满脸严肃道:“……我建议先把他转到精神科检查检查。”

    只不过在d里困了两小时,叶欢自然什么事都没有,不过现在的医院很黑,甭管有事没事,你既然打了120急救进了医院,就必须做个详细而昂贵的检查。

    这家医院尤其黑,只是掉进了下水道,他们连爱滋病都检查了一遍,花了两千多块钱的检查费以后,医生才不甘不愿地承认,叶欢的身体很健康,各项机能指数均正常,除了包皮过长以外,实在找不出任何挑剔的地方了。

    宋彰把叶欢送到了医院,预付了几千块钱检查费以后便打算离开,虽说勉强算是一家人,但毕竟两人不大熟,而且叶欢这揍性很难让他产生惺惺相惜的亲近感。

    临走前,叶欢的神智如有神助般清醒了,死死拉着宋彰的手不让他离开。

    “你不能走!你走了万一我检查出个好歹来,谁赔我医药费?别想抵赖,是你把我推进d里的,你这一走叫肇事逃逸。”

    宋彰急忙宽慰道:“你想多了,我怎么可能逃逸呢?你想想,凭咱们现在这交情,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叶欢想了想,还是放开了他。

    宋彰跟家里着火了似的,身形化作一道黑烟,眨眼跑了个没影儿。

    叶欢咂摸咂摸嘴,忽然觉得不对味儿。

    “凭咱们现在这交情”……

    同掉一个坑算什么交情?臭味相投?

    这孙子果然是跑了,官二代富二代真没一个好东西。

    ——幸好,从小跟贼偷儿一起长大不是没有收获的……

    叶欢坐在医院走廊边的长凳上,变戏法儿似的变出了一个棕色的男式钱包……

    小舅子生活习惯不错,钱包里不但有现金银行卡,还随身带着避孕套,就是身份证上的照片丑了点儿。

    各项检查做完刚准备离开医院,却见一辆军用悍马车呼啸着冲进了医院,穿着军装的何平一脸杀气地出现在叶欢面前。

    “队……队长,你怎么来了?”叶欢吓得脸都白了。

    他没忘记,自己现在的身份是逃兵,而且瞧眼前这架势,逃得很不成功。

    何平咧嘴一笑,杀意腾腾:“晚上闲着没事看电视里的本地娱乐新闻,呵呵,真巧,又看到你露脸了……”

    叶欢艰难地吞了口口水:“……”

    “上回跳楼是社会类新闻,这回是娱乐类,你跨行跨得挺远呀……你猜猜下回是什么类?”

    “队长,我说实话,以我目前的潜力,我也很难预测到下回会上什么类新闻……”

    “我猜是突发类新闻。”

    “……突发?”

    “对,标题就叫‘某军区逃兵叶某无故惨死京城街头’……”何平的笑容仿佛一阵y风拂过。

    “队长,我错了……”叶欢觉得自己比俊杰更识时务。

    “要不要我雇八抬大轿把你抬到演习战场上去呀?”

    “……太高调了,影响不好,我自己上,自己上。”

    第222章 临战夜话

    叶欢就这样被何平再一次上了战场,尽管只是演习战场。

    蓝剑特种大队千余名官兵,有幸享受被大队长亲自威上战场的,目前只有叶欢一人。

    一个入伍不到三个月的新兵蛋子,各项训练科目顶多只能算是勉强达标,性格更是离经叛道,荒诞怪异,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令相当于正团级别的何平亲自相请?

    虽然叶欢诸多缺点,可他的入伍以来的事迹却不得不令人另眼相看。

    且不说最初以一个普通人的体质,硬是咬牙将那些艰苦残酷的训练科目坚持下来,单论他为了离开军营而干出那一番惊动军区高层的举动,还有参加过的两次任务,每次任务都有令人刮目咋舌的表现,入伍才三个月,这位一级士官的名气在特种大队里却已是如雷贯耳,再加上军区司令沈笃智也非常期待看到这位侄子在战场上究竟能发挥多大的潜能,桩桩件件加起来,何平不得不压下叶欢当逃兵这件事,亲自来医院堵住了叶欢,只当放了他一晚的假,补了一张假条。

    当然,何平来接叶欢,并不代表叶欢的日子好过。

    回到军营的第一件事,何平把叶欢拉到了c场,放开手脚狠揍了他一顿,军区第一杀神的拳脚自然不是那么好挨的,叶欢勉强抵挡了十来个回合便被何平放倒,打得他口吐白沫儿,差点儿又进医院急救。

    第二天,叶欢连伤都没来得及养,便上了演习战场。

    卫戍和西南两大军区的正式陆空联合对抗演习开始。

    卫戍军区命令蓝剑大队全体出动,开赴西北某平原地带,两大军区辖下6个建制野战师,共计5万余人参加此次演习。

    演习的目的是为了协调陆空两大兵种联合作战能力,突出战斗过程的自主化和实战化,并论证我军基本战役军团构建联合作战的指挥机构运行模式等等。

    此次演习属于公开性质,大约70多个国家的外军留学生和外国军事观察员受邀现场观摩,可谓声势浩大,一时间各国风云涌动,欧美强国的军事卫星一齐对准了中国西北那片贫瘠广袤的平原,无数情报以及对中国的军力分析估测报告不停飞向各国的最高权力机构。

    演习代号——“钢矛”。

    ……

    运8军用运输机上,叶欢穿着迷彩服,脸上涂满了花花绿绿的油彩,苦着脸唉声叹气。

    战友们坐成两排,看着叶欢痛苦的模样,不由纷纷笑出声来。

    “咱蓝剑大队建队至今,挨揍挨得最多的恐怕就是你了吧?”豺狼拍着他的肩,嘻嘻哈哈个没停。

    叶欢愤愤捏紧了拳头:“总有一天,当我的身手超过姓何的,一定每天揍他三顿!”

    “你说你这是何苦,出发前朝脸上画个油彩你都出奇冒泡儿,说实话,队长不揍你,我都想揍你了……”

    另一个宿舍的战友凑过来道:“这小子这回又为了什么挨揍?”

    豺狼指了指垂头丧气的叶欢,笑道:“凌晨5点出发,咱们收拾完毕正朝脸上画油彩呢,这小子不知道发什么神经,总嫌花花绿绿的油彩涂在脸上不好看,非要把一整张脸涂成全黑,还顶着一张黑炭脸去上厕所,结果一进厕所,大伙儿全吓坏了,你想啊,当时天还没亮呢,就看见一套衣服飘进了厕所,跟他妈闹鬼似的,咱们队长一手把着二弟,另一只手当时便准备掏枪了……”

    战友哈哈大笑:“这货不是找揍吗?”

    “谁说不是呢,咱们队长脸都绿了,狠狠收拾了他一顿,他非说什么谨以此战向非洲人民致敬,感谢非洲人民让他发了一笔横财,队长让他换,他还不乐意,没办法了才在额头上描了一个黄色小月亮,这下好了,大伙儿一看到他就拱手,口称‘包大人’……”

    叶欢撇嘴:“你们不懂爷的黑……”

    运输机内众人轰笑,临战前的紧张气氛一扫而空,舱内其乐融融,就跟远游踏春似的一派祥和。

    ……

    一个多小时后,军机抵达西北某军用机场,离正式演习还有三天,蓝剑大队先行到达,奉命原地休整,并对演习战场地形进行勘察,以为后方野战部队的作战参考。

    集合后,队伍解散,然后就地搭起军用帐篷,派出警戒哨以后,大伙儿便轻松地自由活动了。

    这些都是在真正战场上亲手杀过不少敌人的特种兵,演习这样的行动自然没怎么放在心上,不是轻敌,而是他们都很清楚,真正的战场跟演习是绝然不同的,那种血与火的战场是怎样的残酷血腥,演习战场上根本看不出一丝一毫,所以对于军事演习,特种兵们都有一种“曾经沧海难为水”的轻松感。

    叶欢无所事事地在营地周围逛了一圈,结果一圈逛回来,不少战友看着他纷纷打起了呵欠,钻回帐篷睡觉去了。

    叶欢大惑不解,豺狼睡眼惺忪地告诉他,本来大伙儿精神挺矍铄的,但是看到他那张比煤还黑的脸以后,都犯困了……

    ……

    夜晚的营地一片寂静,野外蚊虫肆虐,叶欢翻来覆去睡不着,干脆起身出了帐篷,点了一根烟,仰头看着头顶那一片浩瀚的星空。

    出神地望着天上的繁星,叶欢有一种置身梦中的感觉。

    如果一切不曾变过,此时的自己,应该在做什么?

    也许正躺在宁海市那栋老楼的旧床上睡觉,也许正和猴子张三他们坐在网吧里打cs,更也许缺钱了,正趴在路边的草丛里等着哪部倒霉的私家车,准备窜上去碰瓷……

    那时他的圈子很小,小得像坐在井里的蛤蟆,抬头只看得到一片狭隘的天空,生活里经常出现的人只有猴子张三和乔木。

    叶欢甚至想过,也许这辈子就是这样了,昏昏噩噩地过着每一天,有兄弟,有爱人,日子过得穷困潦倒,却快乐,永远没有远大的志向,没有比天还高的野心,正正经经地找份工作,一个月一两千块钱便已很满足,再过一两年,和乔木水到渠成,结婚,生子,过着算计油盐酱醋的日子,闲暇时便拉着猴子张三跑到商场自动扶梯下,偷窥一下各路美女裙子里面的内k颜色,然后一脸满足地回家,等着乔木端上香喷喷的饭菜,哥儿几个整两瓶二锅头,一边喝一边吹着牛皮,直到大家轰然醉倒,乔木再一脸无奈,一脸好笑地把自己扶上床……

    从没想过现在能拥有这么多,经历过这么多,也没想过会失去那么多……

    经历越多叶欢却越发现,想与命运抗争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就像唐吉可德挥舞着长矛跟风车作战一般,可笑,却有一种只有自己才能理解的悲壮。

    叶欢一直努力将命运握在自己的手心里,由自己来掌控,然而得到的注定该得到,失去的也注定会失去,经历了这么多,回过头来再看看,命运真的掌控到自己手里了吗?

    连最心爱的女人都失去了,谈何掌控?

    叶欢苦笑,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看着缭绕的烟雾被风吹散,一阵茫然袭上心头。

    身前突然出现一道魁梧的影子,叶欢一惊,不经丝毫犹豫便弹了起来,然后头也不回便一个扫堂腿横朝身后横扫而去,接着便是一记重拳击出。

    数月的训练令叶欢的身手非常敏捷,反应也很迅速,只可惜那道影子的反应比他更快,叶欢出手的同时,那道影子也跟着动了起来,腿一抬,手一挡,轻而易举便封住了叶欢的杀招,接着两手一错一搭,叶欢的双手便非常神奇地被制住。

    “啊——啐!”不肯吃亏的叶欢毫不犹豫地面朝那道影子吐了一口口水,接着便张开嘴准备大叫。

    嘴一张便被某块臭哄哄的布堵住了,何平冷酷的声音仿佛带着笑意:“行了,大半夜的别瞎嚷嚷,还嫌自己不够丢人么?”

    叶欢睁大了眼睛,表情却如释重负:“呜呜呜呜——”

    何平松开叶欢,扯下堵在他嘴里的布,道:“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日你妹,原来是你这狗日的……”

    何平垂头,看着自己手上的布发呆,很明显,他在犹豫是不是该把这小子的嘴再堵上……

    “队长,大半夜的你跑出来干嘛?”

    何平狠狠拍了叶欢后脑勺一记,道:“我巡视一下营房,结果看到一套衣服飘在营房外,还冒着烟,差点没把我吓死,你狗日的怎么还涂着满脸黑?”

    “我只想让别人看到我深沉的内在,而非俊俏的外表,所以……”

    何平在叶欢旁边坐了下来,笑道:“别自吹自擂了,有烟吗?来一根。”

    二人点起烟,坐在营房外,呆呆看着浩瀚的夜空出神。

    “队长,都说当兵吃粮,你当初当兵的目的是不是也为了吃粮?就跟找个工作的性质一样?”

    何平嗤笑:“当兵吃粮?那是多少年前的说法了,现在是和平年代,有手有脚不愁吃穿,相比之下当兵的津贴太微薄,如果把它当工作,全家人都得饿死,就算是连级团级军官,津贴高一些,但也不值得为了这份津贴去把命搭上吧?如今这社会各行各业,五花八门,找什么工作不能养家糊口,非得找这种玩命的职业混饭吃?”

    “那你当兵是为了什么呢?”

    何平深吸了口烟,目光变得深沉,缓缓道:“人这一辈子总得有个理想,有个信念,有的人理想很渺小,吃饱喝足就可以,有的人理想远大,立誓成为金字塔上最顶尖的人上人,而我们这群人,理想不小也不大,维护世界和平那是扯淡,我们仅仅只希望战争能够离国家和百姓们远一些,越远越好,百姓们生在和平年代,想象不到战争是多么的可怕,一说起历史总觉得痛恨,纷纷叫嚣着今天灭了日本,明天屠了美国,实则这种论调是典型的盲目自大,可笑之极。不可否认,百年之前我们这个拥有千年文明的民族已被世界远远的抛到了后面,如今这个时代正是国家咬着牙奋起直追列强的时代,科技,经济,民生,国力,这些我们当兵的不懂,但这些我们不懂的东西,却是我们军人必须全力维护守卫的,若说我当兵的目的,一开始只是为了进军队锻炼自己,经历过无数次残酷的战斗,见过无数战友前赴后继倒下后,我突然发觉,原来我的信念已不止是锻炼自己了,而是战友们用生命和鲜血完成或未完成的使命,我们活着的军人必须继续维护它,完成它!”

    何平淡淡一笑:“这个信念谈不上伟大,只是对逝去的战友有句交代而已,将来如果某天我死在战场上,九泉之下见到战友我可以毫无愧色地告诉他们,你们用生命换来的和平,我也一直在用生命维护着,至死方休。”

    叶欢静静地听着何平这番罕见的言论,心底却翻起了惊涛巨浪。

    一直以来感到迷茫困惑,感到失去方向的他,此刻有一种醍醐灌顶般的感觉,仿佛眼前的一切景色豁然开朗。

    信念。

    原来是信念!

    认了亲人,有了事业,有了钱,骤然间生活里仿佛什么都有了,唯独以前那份信念却渐渐失去了,哪怕那种信念只是简单的吃饱喝足,平淡度日,如今竟也不复存在。

    原来信念这两个字对一个无所追求的人来说,竟是如此重要。

    叶欢的信念是什么呢?

    迷失的他此刻在何平这番平凡却伟大的话语找到了方向。

    “队长,你觉得我现在算不算一个合格的兵了?”

    “不算!”何平断然道。

    “部队这个大熔炉虽说没把我炼成精钢吧,至少不是一块废铁了吧?”叶欢只好退而求次。

    “比废铁还是强一些。”何平的回答很实事求是。

    叶欢深吸一口烟,仰望苍穹时脸上竟露出一丝笑意。

    “队长,我想,我要离开部队了。”

    何平夹着烟的手指微微一顿,脸上露出惊异的神情,扭头瞧了他一眼,没说话,只深深吸了口烟。

    “人生的每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