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好在我也清楚自己没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实力。有些事情,我始终聪明不起来,所以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不知道站了多长时间,忽然觉得有点冷,我对镜中的自己微笑。迅速穿戴好衣饰,我简单整理了下仪容,摇响挂在榻上墙壁的风铃。这个东东是我的创造,铃铛的另一端连着商文柏(白袍帅哥连名字也很儒雅,胡狼名叫卓嘎,是个王爷,西秦国主的弟弟,当初我听到他名字时好巧不巧想起了小兵张嘎,那笑的叫一个崩溃)居住的帐篷,其效果堪比现代病床床头的呼叫器。那两个美男之所以同意我的“大手笔”,是因为这块儿除了他俩谁也不会说汉语,不,是他们口中的中土语言。

    帐篷门上的布帘揭开了。

    “商文柏,你的动作挺快的吗。”我笑嘻嘻的抬起了头,然后惊错,“是你,卓嘎王爷。”

    “怎么,司姑娘不欢迎小王。”胡狼言笑宴宴。

    “当然不是,只是王爷大驾光临,小女子受宠若惊。”0 不好意思,我真的忍不住,只要一想到他的名字我就面肌痉挛。

    虽然不明白我在笑什么,但他还是礼貌地一同笑起来。搞得我都不好意思继续笑下去了,勉强做出谦卑恭谨的模样,人在屋檐下,还是低调点的好。卓玛行完礼后就悄无声息地退到角落的y影中,这个安静的女孩子存在感低到常常叫人无意识间就将溶进背景的微光,仿佛这是理所当然最好的安排。

    “有没有好点呢?”眼前忽而一暗,卓嘎突兀地伸出手拭我的额头,柔和的声音从他的嘴里说出来总有些古怪,感觉就好象西门吹雪对着你笑的如同三月春风。

    他的手在我脸上投下的y影让我头顶的空气越发稀薄起来,高原上的气压本来就低。跟默不作声的侍女相比,卓嘎的存在感就强烈到即使打晕了丢到一边,别人都无法把他当成不相干的路人甲。世界上总有这些独一无二的人。恩,或者说每个人都不可复制,只是他的特点更加突出一些。

    他的手搭到我的额头上,我略微有些不自在地想扭开,可惜动作不够快。只好默默地承受,施加在我额上的重量。右手的指节很粗大,结节处微微隆起,掌心似乎有厚厚的茧子,也许是多年舞刀弄枪留下的痕迹,刺的我干燥的皮肤有点微痛。我得求商文柏弄点护肤保湿的药膏来,是女人就要不遗余力地善待自己的脸。

    莎士比亚说,上帝为女人创造了一张脸,她又给自己重新创造了一张。

    哈!莎翁不愧是戏剧大师。

    光和影的明灭变动让我觉察到商文柏的到来,他缓缓走向我,温和的微笑,湖水般澄澈的眼睛里泛着碎金子一样的阳光。我连忙收回漫无边际的臆想,冲他点头示意。

    同时不着痕迹地将不受欢迎的某只手甩开;从来都本能地反感别人靠自己太近。

    “是不是又觉得有什么不舒服?”他放下手里的药箱,和气地轻声询问,作势要帮我把脉。

    我摇头,道:“不必了,我已经好了许多。只是好象以前的事情我全然没有任何印象,除了勉强记得名字以外,我连我是什么身份,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要到什么地方去,这些,我都记不清楚了。就好象,这个世界跟我一点联系也没有,我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一样。”

    卓嘎对他用西秦语说了几句,眼睛不时落在我身上。我云里雾里的,又不便开口询问,只好静静地盯着自己的手,掌心的纹路和我的思绪一样纠缠不清。

    “嘉洛。”商文柏试探唤我,小心翼翼地,似乎生怕打扰了我的沉思。

    我抬起头对他们平静地微笑,轻声问:“你们能不能把我的东西拿过来,也许看到熟悉的东西我能多记起些。”

    这才是我的真正目的,无论是找机会回去,还是留在这个时代打拼,那些东西都会大有裨益。

    胡狼看了我一眼,叫唤了一句,卓玛走了进来,必恭必敬的跪下,她是什么时候出去的,我都没有觉察到。发呆发的太厉害了点。卓嘎低声吩咐了她几句,后者恭敬地磕了三个头,领命退下。这时候,一个西秦男子急急走进帐内,在他耳边低低地叽咕着,他也神色匆匆的离开了。

    “王爷已经叫人把你的东西取过来了,一会儿你就能见到。”医生似乎对胡狼为什么突然离开毫无兴趣,语气淡淡地向我解释。

    “谢谢你们,实在不好意思,给你们添这么多麻烦。”我羞赧地向他道谢,毕竟谁也没有义务去帮助一个陌生人。

    “不用这么客气,如果是其他人遇上,也不会坐视不管的。你的病虽然已经没有大碍,但身子毕竟还很虚弱,我给你开几味滋补的药,好好把身体调理好比什么都重要。”商大夫对我的感激并不在意,这样的话,他恐怕已经听的太多了。

    “如果有什么事,你尽管来找我。要是想起了什么,也可以告诉我,看能不能尽快帮你恢复记忆。”

    “虽然已经说过很多次,但我还是想说一声谢谢。谢谢你和你的朋友的照顾,我真的非常感激。”我真诚的道谢,萍水相逢,他乡之客,如此的尽心尽力,叫我如何不感慨唏嘘。恨不相逢同时空,否则有这样的朋友,实在是庆事。

    “我知道,你倘若早点好起来,就是最好的感谢了。”商文柏笑了笑,收拾好他的百宝药箱。这时候,卓玛捧着一个包袱走进帐内,看见他,年轻的女孩子照例是小脸红红。商文柏嘱咐了她几句,笑着对我点点头,走出帐去。

    我开始仔细检查包包里的东西;手机、500元人民币、还剩半盒的阿司匹林都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卧榻上,我穿越时身上的那套藏服叠得四四方方放在靠里面的位置,小藏刀倚在一旁。很好,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都没丢,我的身体灵魂也俱在,这段历史又是架空的,那么对于这个时空而言,我只是个无意间闯入的过客,应该很快就会回归到属于自己的轨道。从哪儿跌倒的就从哪儿爬起来,从哪里来的就从哪里走。

    所谓时过境迁,当初的心境早已不再,这额外的旅行我还是早点结束的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21世纪的我即使过得并不快乐,但那毕竟是真正属于我的时代。眼前的一切,就算再美好,也不过是镜花水月。何况,我看了看自己秃秃的指尖,指甲几乎贴着皮r。来这里以后,我一直不曾剪过指甲,可是到现在,它还是短短的。这说明,这里的时间相对我而言,是静止的,这个时空并没有接纳我,停留再久,也始终是过客,不如早早离去。

    小荷才露尖尖角

    穿越与反穿越最重要的就是客观条件的绝对一致性:借助某个神秘古物穿越的想回去就一定要有那个神秘古物,还要配以相同的自然环境,就像《穿越时空的爱恋》里,小玩子光有玉枕还不行,碰上九星连珠才万事俱备。我没遇过什么宝贝,穿越时也没发生什么天文奇观(如果真有那种天文奇观,当地旅游部门一定会把它当作商业活动项目,早早组织我们这些游客观看),仅仅是下了一场雨而已,这样我的反穿越照理说应当简单多了,只要在电闪雷鸣的日子里找到我的穿越点,我就能顺利回归到二十一世纪。

    主意打定,我叫卓玛找来一个厚实的皮囊将东西仔细装好,又本着多一层防护多一份保险,在外面包了厚厚的麻布扎紧系牢,这样一来,包裹的体积足足增加了一倍,幸亏东西不多,不然我还真无法带回去。此诚危急存亡之物也,吾必当视之为无上瑰宝,妥善保管。

    愿前人穿越留录者实不欺我,依葫芦画瓢能成功反穿越。

    可惜,西秦的雨季已经过去了,想等一场雨竟也相当困难。我天天望天兴叹,口中念念有词“下雨下雨”,甚至自编自演求雨舞,神神叨叨的酷似中世纪的巫婆。卓玛看着好玩,西秦的礼数不及中土那般繁冗苛刻,小姑娘也跟着学了起来。年轻人都好奇心强,特别是豆蔻年华的少女,何况她们还出身于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听说有新奇的舞蹈,附近几个帐篷的婢女都跑过来学习我那套夹杂了瑜伽瘦身普拉提恰恰华尔兹动作的“现代舞”。人多力量大,我觉得几十个人来的气势绝对比自己小打小闹大的多,老天爷也更能感受到我的诚意,所以就收下了这帮美丽的弟子。

    每天早晨,几十个身着藏服的花季少女在我的带领下,迎着朝阳大跳求雨舞,晨晖下挥洒着汗水的女孩成了草原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一时间,本来就因为来历不明+失去记忆而小有名气的我立刻人气高涨,红透半边天。

    明星就是这样诞生的。

    先前的舞蹈大家都已经练的极为纯熟。不愧是天生就有舞蹈细胞,她们学的极快,如果我跟这些弟子同时学习一套舞蹈,我绝对会因羞愧而寒死。

    眼看老天爷丝毫没有下雨的迹象,大家的新鲜感也在渐渐消退,我萌发了重编一套舞的念头,毕竟天公的胃口挺大,不是一套求雨舞就能贿赂的。新舞的难度系数大幅度提高(虚荣心作祟,这样我才能体会到为人师的自豪感,学生一点就通或不点就通,又怎么能体现出我这个老师的存在价值),为增加噱头,我还特地在里面融合了太极拳和跆拳道的几个姿势。一招鲜吃遍天,何况我还这么求新求变;一时间,气势大盛。名声呈滚雪球趋势发展,我连徒孙都有了,估计现在,西秦国范围内,司嘉洛这块招牌走到哪都吃得开。

    “一嗒嗒,二嗒嗒,三——嗒嗒……”我面对众人,响亮地喊着节拍。我为人处事的原则是凡事不做则以,要做就必须全力以赴。看来回去之前,我当不成算命先生(这是我对于历史被架空感到无比郁闷的最根本原因),做个舞蹈教练也不错。

    喊节拍的同时,我还要注意观察她们的动作是否标准。由于言语不通,我无法告诉她们我的要求,只能一对一手把手的纠正每个人的错误,标准的小班化教学,唉,怎么没人给我发工资啊。拭汗的时候,眼角的余光乜到了马上一个熟悉的身影。卓嘎王爷!我惊讶的瞪大了眼睛,没想到我们声势居然闹得这么大,连日理万机的王爷殿下也惊动了。

    没有人通报,我不知道他究竟在那儿已经呆了多久。

    感受到了我讶然的眼神,他对我微微点头,食指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暗示,看来他并不想让人知道他的出现,我局促不安的点头回礼,也顾不上管是否符合西秦国的规矩。清晨的阳光在他的脸上折s出炫目的金芒,刺得我眼睛有点不适,空气中有润润的水汽,湿漉漉的清凉。我收回了停留在他身上的目光,继续指导我的学生,人家王爷高高在上,不缺我一个人的磕头跪拜。

    再回首时,光芒耀眼的身影已经不在。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恍惚间,我有些失神。

    名医商文柏也来看过我们的舞蹈,出乎我的意料,他并没有依照中土的礼节要求我停止“胡闹”,反而夸我的舞蹈符合养生学原理,鼓励我勤于练习,增强体质。

    拜托,人家这是求雨舞不是健身c。

    帅哥的影响力对八至八十岁的女性通杀,对花样年华的怀春少女效果尤盛。

    钻石王老五商文柏微笑着出现在场边时,我精心布置的队形全乱了。西秦女儿多豪放,没有我印象中古时闺阁少女常有的小女儿娇态。一大群小姑娘飞似的围到了商文柏身边,热情程度不亚于我年少轻狂时在机场追f4的狂热劲。眼里只剩下美男的西秦少女无视她们恩师铁青的脸色,兀自叽叽喳喳的说笑着,恰似百鸟争鸣,好不热闹。

    最后估计是被我的杀人目光震慑了,百花丛中乐逍遥的商文柏终于开口让女孩们站好了队。

    “现在徒子徒孙很多吗?”商文柏陪我检查学生的学习进度。

    “一般般。”我假谦虚,看着动作整齐到位的学生,明媚的阳光,年轻的女孩子光洁的面庞美丽而生气勃勃。呵呵,还是很有将军视察部队的成就感的。

    “树大招风。”漫不经心的笑容,白衣翩翩离去,轻声细语飘散在空气中。

    我心头一震,晨曦中,笼罩在金芒里的身影又浮现在我的脑海。心头开始隐隐不安,枪打出头鸟,我在陌生的异世界如此招摇,必将惹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最近不知怎么回事,我老是混浑浑噩噩的,居然做事这么不经过大脑思考,真是忙里添乱。我懊恼地拍拍脑袋,开始思索对策。看样子我现在似乎已经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了,不然,素作壁上观的商文柏也不会向我示警。当机立断,我立刻以身体不适不宜过于c劳为由解散了求雨舞蹈队。仿佛是为了配合我的借口,商大夫经常过来为我免费体检,连带着卓玛姑娘整日春风满面。

    低调做人,接下来的n天我都呆在帐篷里跟卓玛玩一种叫“翻绳”的游戏,就是将一根线的两头打成结套在双手上,两个人轮流在上面玩出各种花样,在我的家乡有玩翻绳招雨的说法,所以又管这种游戏叫“翻雨结”。小时候,我最爱这种游戏,不占地方又不需要什么道具,参与者双方是完全平等的关系,没有什么地位高低的分别,玩的人都很尽兴。卓玛聪明伶俐,一点就透,我简单的比划了一下,她就玩的很上手了。

    何处为家

    “咔嚓嚓——”电闪雷鸣,雨泻倾盆。

    555——我感动落泪,老天爷,你终于听到了你最忠实的信民最真诚的祷告了。甘霖,久旱逢甘霖,救我于水火的甘霖。

    我二话没说,提上包裹冲出帐篷上马疾驰(这个疾驰也就是相对我跑路而言,苦练这些天,在我的马术老师——卓玛姑娘的精心指导下,我的水平也仅仅达到了上马小遛,不被摔下来而已)而去。祈雨的这些天里,我一直在为反穿越着手做准备。在商文柏的帮助下我弄清了当初救我的那位大爷发现我的具体地点,并绘制了草图标出有可能是我最初穿越点的几个位置,还在实际范围做好了记号。商文柏很受当地人尊敬,由他罩着,没人对我的行为提出异议。好在从我住的帐篷到那块区域距离并不是很遥远,依我的马上功夫,也只需三炷香的时间。穿越区域环境不错,不仅风景优美,而且大型野兽如狼群之类甚鲜出没,用当地牧民的话说,已经有四十多年没见过了。所以,我才敢在雷雨交加的天气独自一人踏上返程路。

    我出入一向自由,西秦不似中土,虽然女子地位还不能和男人相提并论,但不限女子自由行动。怕卓玛会拦着我,离开前我打发她去找针线,骗她说教她刺绣。小姑娘素来对中土的刺绣甚为仰慕,跟我混熟后一直缠着我教她。汗……我哪会啊,我针线活的最高水平也就是钉纽扣。眼看夙愿得偿,卓玛开开心心的跑出去了,也不管天上的雨有多大。我默默祈祷,原谅我,善良的小妹妹,我不是存心要骗你的。我要走了,以后恐怕永远也没机会再见你,忘掉我这个过客吧,你这么聪颖,今后一定会学会刺绣的,什么徽绣苏绣统统不在话下。

    想到马上就可以回家了,我兴奋得热血沸腾,冷雨浇在身上也迅速化为雾气散去。真好,免费的异时空旅行。只是这样的经历一次足矣,以后我绝对不会找那家旅行社出门了。

    草原上一阵慌乱,这个时令鲜少有雨,有点措手不及的牧民忙着向回赶牛羊。好容易聚集到一起的羊群,一个炸雷从天而降绵羊又吓得四处奔散,一时间牧羊人忙得人仰马翻,草原上到处是相互追逐的牛羊和牧民。这些生活中的趣事让我心情更加愉悦,跨下的马儿也似乎跑得轻快起来了。虽然混乱,深谙牛羊习性的牧民还是很快就将自家的牲畜赶回去了。原本闹腾腾的草原渐渐安静下来,飘荡在我耳边的只剩下风雨声和隐隐的雷鸣。天色渐暗,灰蒙蒙的烟雾缓慢而迅速的在草原上弥散。

    寒气慢慢渗入到衣服里,我不由得打了个寒噤。雨越下越大,我的眼睛已经完全睁不开了。四周白茫茫的一片全是水雾,草被暴雨冲得东倒西歪,路也被雨水淹没了,我全凭无数次来来回回练出的感觉放马奔跑。天地间的光火仿佛一下子全都消失不见,唯一的光芒就是闪电,不时闪过的霹雳让我心惊胆颤。不用抬头,也无法抬头,我的头顶好像有大瓢大瓢的水在不停的浇灌。天上的乌云多的已经完全看不出云朵的形状,黑漆漆的一片,就像世间真的存在《西游记》里面孙悟空杜撰的宝葫芦,天已经被它收进去了。马也倦了,无论我怎么下狠心抽它都不肯再加速,慢腾腾的踱着小步。

    衣服全湿透了,我冻得浑身直打寒颤。寒风冷雨袭人,暮色无边,脑子里的地图也被暴雨冲胡了,一片混沌。我不知道时间,我不知道地点,我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大马累坏了,口里“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灰色的大眼睛变成了碎玻璃,暗淡无光。

    好在我已经进入了目标区域,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块区域仔仔细细的踩一遍。穿越的时候我没有任何坐骑,同理,我现在也不可以骑马,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脚踏实地。草地被雨水浸泡后变得绵软粘连,举脚仿佛有千斤重,靴子上全是厚厚的泥,简直就像走在沼泽地里一样。害怕大马会丢下我自己闪“马”,我牵着缰绳在泥泞的草地上举步维艰。后来实在不行了,将马拴在一个小树桩上,哎,希望这匹马比较有职业道德,不会现行跑路拒载。

    我不知道自己是以怎样的毅力走完这篇区域的每一个角落的,也许是回家的愿望支撑着我完成了这项“壮举”。可惜做的都是无用功,哪里也没发生我想象中的白光一闪,成功穿越。无论怎么走,眼前还是这片已经满是狼藉的草原。失望的情绪侵蚀着我的每一个细胞,垂头丧气的。好在我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