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部分

好,我就老实不客气地踹开门,大吼一声“你游泳啊!”正好目睹现场版的美男出浴图。“啊——”的一声惨叫之后,(当然是他叫的,被看光的人又不是我)我若无其事地关门,还不忘叮嘱一声:“快点穿衣服,别感冒。”

    小男生身材蛮正点的,有六块腹肌,其余的就不知道了。我又不是数码相机,一眼哪能记录那么多内容。

    他出来以后就不敢正眼看我了,可怜被无缘无故吃了豆腐的人好象是他啊。我不敢刺激小男生敏感的神经,干脆当这件事没发生过。

    因为尴尬,那次补课拖到很晚,公交车已经没有了,他妈妈留宿我,被我谢绝,我从来不肯睡在别人家里。他就骑机车送我,好象有规定未成年人不允许骑机车吧,不过他显然视这条规定为无物。机车被他骑的飞快,我吓的紧紧抱着他的腰,当下决定,明天一定要多布置他几张物理试卷,以泄我心头之忿。

    机车停在校门口时,我的脚都软了,连控诉的话都没有力气说出口。

    他貌似羞赧地凑到我耳边,“人家被你看光了,心灵受到巨大的打击,你要对我负责啊,明天就放我休息吧。”

    我凉凉地斜睨了他一眼,轻轻地说:“我是解剖课时解剖的尸体就是一具男尸。”拜托,小朋友,男性的心理结构我比你了解的多。

    可怜的小男生见鬼一般落荒而逃。

    “嘉洛,你不厚道哦。”林墨轩从门后走出来。突然紧紧地抱住我,“以后不准坐别的男孩子的车。”

    没等我问为什么,唇就被他覆上了,疑窦湮没在唇齿的纠缠间。

    “傻丫头,男朋友有时候是可以用来当车夫的。”他轻轻地呢喃,不等我回答,唇又再次覆上。

    这是我们第一次接吻,在我们相识一年半,交往十个月的时候。

    他的唇很柔软,很光洁,仿佛飘落的樱花瓣,芬芳而甜蜜,他的身上有木犀草的淡淡清香,那是我为他挑选的沐浴露特有的味道。

    仿佛有露珠在我的嘴唇上缓缓滚动,沁凉而舒适。记忆是那么真切,仿佛我就置身在梦境里。

    猛然睁开眼睛,我骇然发现眼前的脑袋,他的唇贴着我的,辗转吮吸。

    狠狠推开他,我冷静地掏出手帕,仔细地擦拭自己的嘴唇。

    “早知道这招最管用,我也不在你眼前晃半天手了。”

    我不理他,抬腿就要走,他伸手拉我,我生气地想要甩开,不想他的力气大的惊人,我甩手不成,反被他扣进怀里。

    “清儿,清儿。”他轻轻地在我耳边呢喃,“别躲着我好吗。我不喜欢你叫我王爷,也不喜欢你叫我三皇子,叫我阿奇好吗。r娘就是这么叫的,可惜她死了以后,就再也没人这样叫过我了。……”

    我朝黑色天鹅绒般的夜空翻白眼,我有老到可以当你r娘的份上了吗。挣扎片刻,无果,他的唇又向讨糖吃的小孩一般凑了上来。我急了,冲着他的膝关节就是狠狠一脚,他吃痛松开。我趁机落荒而逃。

    进屋之前,我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笑容满面地推开门,“我回来了。”全斋的人都端坐在暖阁里等我。见我无虞,大家都舒了口气,关切之情逸于言表,让我心里暖暖的。我简单陈述了在凤鸣宫的经过,省略了太后意图毒死我的事情,毕竟这只是我的揣测,我又没拿那些糕点去化验。而且要让别人知道这件事,太后就是有意放过我了都会被着不得不杀我灭口。我取出太后赏赐的《法华经》,转述了一下她的意思。月妃竟然兴奋得手直颤抖。难道我猜错了?实际上太后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吝啬?

    大家听说太后赏赐了糕点,全都兴奋的脸通红。我尝了块枣泥馅的,太甜太腻。就梳洗睡下了。保命最要紧,糕不糕点的,谁稀罕。

    皇帝与皇子

    我以为自己会夜不能寐,可实际上还没来得及数羊,我就酣然入梦。唉,某人说的没错,我就是没事穷紧张,真正有事时反倒忘了应有的情绪反应。

    抄《法华经》的重任落到了我的肩头,月妃娘娘大小是个主子,自然是不会自己动手的;温文娴雅的佳颜却是个文盲,其余一干小的更是不用说,我花了整整一个礼拜才勉强教会他们写自己的名字,其中喜鹊得我每次提醒她三个笔画才能接着写下去。她们知道我识文断字时惊讶的眼神仿佛是看到了et,我直觉把水柔清的真实背景搬出来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就骗她们说我父亲是读书人,不希望自己唯一的女儿不会读书写字,所以我粗浅识几个字;现在撒谎似乎比说真话更加顺其自然。至于《论语》《春秋》之流,我是不敢搬出来在她们面前炫耀了。

    用一支狼毫恭恭敬敬地写小楷,这抄经文可是个费力又耗神的活,容不得半点马虎,万一一个字抄错了,就得重头再来。好在不赶时间,我抄抄歇歇,姑且把它当成日常生活外的消遣。因为抄书目前是我们百无聊赖的听风斋的头等大事,所以两个小宫女都归我使唤,喜鹊端茶倒水,樱桃磨墨递笔,把我伺候的倒像是个主子了。

    窗外春光明媚,温暖的阳光如同物理课本上的示例图片,标准的漫反s。书房里窗明几净,砚台旁一小小的白瓷瓶,原先是月妃吃剩的药瓶,被我清洗干净搁在桌上的,里头蘸水开着饱满的桃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想起《诗经》上的诗句,竟不由地怔了。手有些微略的酸涩,我看今天也已经抄了七八张了,索性放下笔,背靠在椅子上任凭自己的思绪肆意驰骋。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出自《诗经≈8226;风》,具体是哪一首,我已经记不清了,全诗我也背不下来。我想说的是这两句诗描写的主人公,著名的桃花夫人——息妫(gui)。但凡著名的美女都能歇起历史的波澜,比如特洛伊的导火索——古希腊最美的女人海伦,再比如说我们的这位息妫美眉,彼时楚王兵临城下,给出某个弹丸小国“toor notbe”的选择,江山还是美人,你自己看着办。一般有血性的男人,典型代表人物,羽扇纶巾的周渝,会酷酷的说一个都不能少;当然人家有那实力,不能两全的诸如温莎公爵就作出了令世人瞠目结舌的选择,日不落帝国的王位不坐了,雄赳赳、气昂昂地跟他的美国寡妇情人“只羡鸳鸯不羡仙”去了。只是能做到上述选择的男人都是极品,被称为极品的男人毕竟是少之又少,我们的息妫美眉就没小乔那么好的运气了,他的丈夫一无实力二无勇气去保全她。与其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垂死挣扎,不如毅然决然地舍身取义,于是身为王后的她咬碎一口银牙也要挺身而出,远嫁楚国。

    息妫的自我牺牲并没能保全她的国家,也许是她牺牲的还不够。她为楚王生下了一个儿子,却数十载不曾开口同自己的第二任丈夫说一句话。楚王恼,她以刀木作答(别误会,只是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纸笔),大意是我嫁给你已经是背叛了我的丈夫,所以我不能跟你讲话也算是对我丈夫的忏悔。楚王不发一语,没两天,息妫就收到了楚王送给她的礼物——装着她前夫头颅的匣。

    我在看到这个故事时的第一感觉是这个息妫是故意的,你不仁我不义,你不要我,我就让你连江山也得不到。而后年岁渐长,是成心还是无意,就不再是我思考的重点,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制定游戏规则的人可以不遵守游戏规则。他楚王确实是让那个倒霉鬼二选一,但他可没保证被选中的他就放手。即便他现在放手了,也不代表他以后也不会想要。只要他想,就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

    强权才是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真理。

    世界还真是现实的让人连做梦的勇气都没有。

    樱桃和喜鹊趁我休息的空隙打梅花络子,我手拙,刺绣也只会十字绣。想到这个我突然想起上次收拾屋子时看到的旧橱纱,那种布料倒有点像十字绣的材料。我猛的一激灵,从椅子上跳起。

    “樱桃,上次咱拾掇出来的旧橱纱呢?”

    “找那干吗?脏兮兮的。”小丫头正认真地分彩色丝线,头也不抬。

    “嗳,快告诉我在哪儿,我有用。”我都想好了绣像,一只张牙舞爪的流氓兔。

    “问春杏,东西是她放的,保不准已经仍了。”喜鹊不凉不淡地撩了一句。

    “谁丢了我跟谁急!”我暴走,冲出去找春杏。

    里面的人见怪不怪地继续自己的工作。

    好在东西还没丢,因为春杏懒得出门。懒惰真的是一个非常良好的生活习惯。我笑眯眯地鼓励她以后也不要太勤快,结果小姑娘以为我是在说反话,吓的小脸煞白,直说“以后再也不敢”。唉,诚心实意的夸奖却没有人相信。

    橱纱被丢在杂物间的角落里,上面落了层厚厚的灰。小宫女自觉心中有愧,主动请缨揽下了清洗的活。我受不得灰尘,又嫌手浸在水里冷,就没有跟她假客气,先回书房描绘图样了。漫画看了八百本,提起笔来多少也能涂上几张。自知程度有限,我也不敢画什么高难度的图形,线条简单的流氓兔是不二的选择。

    我把图案描到橱纱上就开工了。流氓兔色调简单,就白和蓝两种,这样子换线也不会嫌复杂。本来以我懒散的人生态度,这种飞针走线的活计我是绝对退避三舍,结果十几岁的青春尾巴时,某人说他想要的生日礼物是十字修;然后某个傻傻的只会订扣子织围巾的女人就开始了和针线的长达数月、鲜血淋漓的角逐。现在,我是寝室的刺绣高手。男人是女人的最好课堂。

    有些人善妒,有些人愤怒,有些人老是觉得世界处处难为他,就连最普爱的太阳也都照不到他的头上,天天生活在怨世的情结中。我想我的心态至少是积极的,能够从过往的苦涩里淘出有用的部分,让今后的生活过的更好。

    十字绣是现代生活快节奏的产物,所以受到假装贤良淑德自诩有古典气息的年轻女孩子的青睐。虽名为绣,哪还有多少精细的成分在里头,就好象好莱坞的商业大片,有情节,没细节。

    然而,图的就是个新鲜。

    除了正在念经的月妃,全斋的人都围过来看稀罕,连斋里的刺绣高手明珏也啧啧赞叹,她原先叫明月,后来为避月妃的讳,月妃赐了她一个“珏”字。我赧然,感觉有点像陆羽惊叹我做的八宝茶是极品。

    “好热闹,我说,全宫里头,就你们听风斋最有人气。”窗口探来一张盈盈的笑脸。

    我眼皮不撩,专心致志地做自己手里头的活。c针进线,好勒,就快大功告成。

    有小宫女跟他行礼,被他制止,胆大的招呼了几句,见我一言不发,也不好多语。热热闹闹的书房一下子安静起来。

    “哟,我说怎么都不说话了,原来是三皇子驾到。”佳颜去里屋取了几块糕点出来,准备等我完工了,大家一起吃下午茶。

    她也知道三皇子性子随和,加上对方并没有进屋,只是行了个普通的礼。幸好她没三叩九拜,照小皇子目前y沉得快要拎出水来的脸来看,某个称心如意惯了的天之骄子正处于愤怒的情绪当中,保不准就会迁怒于她。

    我若无其事地绣着流氓兔的小蓝帽,已经快大功告成了。越到后来越要沉住气,一松懈就会前功尽弃。我心如止水,一点一点地小心翼翼地绣,这可是我穿越时空后第一幅刺绣作品,可千万不能砸了我的金字招牌。

    光与影的微妙变化让我觉察到时间的流逝,室内已经隐隐有些黯淡。识时务的众人生怕沦为那无辜的池鱼,早作鸟兽状散,偌大的书房只剩下我一个人孤军奋战。终于搞定战斗,我推开手里的橱纱,头向后仰去,揉揉已经酸痛的脖子,老了,比不得当年,才做了一幅就腰也酸了眼也花了。侧头,斜睨面罩寒霜的小皇子。眨巴几下干涩的眼睛,觉得好受一点了,就站起身,旁若无人地活动活动筋骨,等到脖子没那么酸了,我拿起丢在书桌上的十字锈,准备去献宝。

    胳膊上多出了一只手,我叹息,这小男生的手也好看的紧,十指修长而不嫌纤细,要不是手上有弓剑磨出的厚茧,完全有资格去当手模。

    我淡漠地凝视他,轻若喟叹:“放手。”语气却是不容置喙。

    他迟疑了一下,手缩紧又松开,小心翼翼地问:“清儿,你生气了吗?”

    “奴婢岂敢,王爷无论做什么,奴婢都是没有资格生气的。”我面无表情地陈述。

    “别老奴婢奴婢的,你怎么跟小乙子一样。”小皇子烦躁起来,闷闷地打断我的话。

    “奴婢本来就跟小乙子公公一样是下人,哦不,奴婢的身份比他还不如,奴婢会时时铭记自己的身份,决不逾矩!”

    “够了!本王拿你当朋友,你说这样的话是什么意思,原来你也讨厌我,早知如此,我就不来讨这个没趣!”

    “如果殿下真的拿我当朋友的话,就不应当作出那样的事!”我也沉下脸,“清儿虽然是个卑微的宫女,可也不是任人侮辱的,我也有我的尊严!”

    “对不起,”他从窗子叹进身子来,伸手抱住我,“我那天实在是太难过了。我的生辰也孤单单的,父皇身体不适,就没人再记挂着我了。”

    “怎么会没人记挂着呢。”我拍着他的头安慰他,“咱们斋的,你屋里的小乙子,你师傅,紫烟,不都惦记着你吗?”

    “那你呢?”他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

    “你松开我我就原谅你。”我叹气,这样子被别人看到了还得了。

    “不行,你要先说你也记挂着我。”他的头重新埋在我的肩上,小无赖似的撒娇。

    我无奈,只好照他的话重复了一遍。而后等他放开手,我愤怒地加了一句,“以后要再敢这样,我就一辈子都不理你了。”

    他只是嘻嘻地笑,伸手指着我的大作,“这是什么?”

    虽然知道他是在转移话题,但明白在那个问题上与他纠缠下去也是无益,我也懒得再跟他计较。

    “十字绣。”

    “这绣的是什么?小熊?”

    我愕然,我绣的有那么不靠谱吗?

    “大白鹅?”

    “鸭子?”

    ……

    见我脸色越来越难看,他终于失去了继续猜下去的勇气。

    “这是兔子。”我忿忿地夺回我的宝贝,在他手里真是糟蹋了我与流氓兔。

    “噢,我说像了,看,它手里拿着的不是胡萝卜吗?”

    我彻底无语,拜托,人家手里的道具明明是马桶刷!-=-

    后来他死缠烂打非要我把十字绣送给他,我白了他一眼,“理由?”,结果他说他生日我没送东西给他。我沉默,照他的理论,我是不是应该把他过往十七年的礼物全补全啊。

    紫烟借我的那套旧衣裳洗好以后就一直搁在我这儿,几次三皇子过来都没想起来让他带回去。趁着今天没事,日头又好,我索性自己给她送回去。一套破衣服,可别让我落下贪小财的坏名声。

    三皇子上学去了,小乙子自然也跟着。景祥宫里头除了紫烟我谁也不认识,她不冷不热地点了点头,我递给她的衣服,她也没有亲手接,而是叫底下的小宫女拿了放在一边。我的脸上继续挂着谦卑恭谨的微笑,心里不屑一顾,拽什么拽。闲闲说了几句话,我自觉没有拉拢她的必要,便懒得发挥“与人为善”的特质,恭恭敬敬地告辞了。

    刚走到门口,方才从我手里接过衣服的下级宫女就从我身边匆匆走过,把一个包裹样的东西丢进角落里。我清楚地认出了包袱上的兰花图案,这还是樱桃帮我挑的。

    恶从胆边生,我娇笑,高声道:“哟,姐姐终于决定丢掉了,我先前穿时就想,这衣服这么破,怎么还没扔掉,还误以为是王爷刻薄他的下人呢?原来是误会啊。”

    “我怎么刻薄我宫里头的人啦?”三皇子散了学,后头小乙子捧着他的书包,看见我打招呼“清儿姑娘怎么来了。”

    我对小乙子点头示意,飞了一眼小皇子,“你宫里头的事,我怎么清楚。”

    自顾自地走开,我本来就不是来找他的。

    哈哈,只要想到紫烟那乍变的脸,我就心里觉得爽。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更是其乐无穷。

    我的唇角不由溢出笑意,青石板铺就的小道两旁的春花灿烂,最普通的桃粉杏红也开的灿烂,浓烈的春天的气息无处不在。

    宋祁诗名在群星云涌的欧阳修时代只是平平,惟独那一句“红杏枝头春意闹”让他领尽风s,更赢得了“红杏尚书”的雅号。当年高考考的古诗词鉴赏就是这一句。问:“这个‘闹’字妙在何处?”,怎么答的,我已经忘了,其实即便是标准答案也不劲如人意,这个好,各有各的领悟,又岂是短短几十字所能言尽的。

    我信手拈来一朵小花捧在掌心,没有浓郁的香气,然而形貌也足以叫人欣赏。

    不经意地抬头,撩见一个五十开外的男子正死死地盯着我。他眼里包含的感情是如此的浓厚,色彩深的让我看不清它的本来面目。我畏葸起来,本能地向后退去。

    “别怕,我没有恶意。”他急急地意图制止我。

    我东瞄西瞄,不理会他的信誓旦旦。男人靠得住,母猪也上树。

    “我就站在这里不过去,你别害怕,不要走。”像是要辅证他的话,他向后退了两步。我见他并无恶意,也就平静下来,放弃了落跑的念头。呃,主要是我的地理位置不好,左右都是枝繁花盛的树,后面是池塘,前面他一夫当关,我不觉得自己有万夫之勇。下定决心,他要有什么异动,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