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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十四章 佳人

    香港,中环,于诺道中l号,富丽华酒店着,一边走过去,帮忙拉开椅子,说道:“请坐。”

    “谢谢。”邓丽君坐下后,笑着说道:“我妈妈不喜欢我在美国留的大波浪,所以回台湾的时候,就剪掉了。沈先生来很久了吧让你久等了。”

    “哪里,我也是刚到。”沈冲把杂志收起来,说道:“我不太清楚你喜欢吃什么,只听说这里风景不错,所以就选了这里。”

    “沈先生费心了。”邓丽君摘掉墨镜,侧头看了看窗外的夜景,说道:“这里挺好的。”

    邓丽君此时二十六七岁,正是鲜花盛放的年纪,她的容颜算不上绝美,但圆圆的苹果脸非常讨喜,加上恬淡甜美的温柔气质,令人沉醉。

    虽然在洛杉矶见过一面了,但那时有莉莉在场,所以气氛活跃,而现在两人独处,沈冲忽然发现,自己没什么话题可说的。

    “那个,邓小姐。”轻咳一声,沈冲于巴巴的说道:“谢谢你七月份去波士顿给我舅舅庆祝生日。”

    “应该的,沈先生不用谢我。”邓丽君微微一笑,说道:“我和莉莉是好朋友,在洛杉矶多亏她照顾,给长辈祝寿,是应该的。”

    这时候服务生走了过来,点好菜后,又聊了几句,沈冲发现李开元是对的,面对明星,不知道说什么话题,还真不如不见……

    邓丽君声音甜美,话语温柔,一举一动,都非常符合中国传统淑女的标准,然而沈冲却觉得,她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独特气质,让人有只可远观,不可亲近的感觉,和林青霞正好相反——林青霞表面英气十足,气场强大,然而相处一段时间后,非常容易交谈。

    “对了,邓小姐。”等食物送上来后,沈冲没话找话的问道:“你什么时候离开洛杉矶的”

    “十二月中旬。”邓丽君很优雅的拿起刀叉,说道:“青霞带了宋局长给我的信,说我可以回家了,所以在洛杉矶陪青霞住了两天之后,就回台湾了。

    “回家感觉如何”

    “很好呀,很舒服,还是家里好。”邓丽君嘴角含笑,看了看他,说道:“沈先生真是在世诸葛,早早的就预测到我会在年底回台湾。”

    沈冲呵呵一笑,说道:“你是当局者迷而已,其实这件事很容易就能看出结果的。”

    “沈先生说的简单,当时我都吓傻了,我爸爸妈妈也是六神无主。”邓丽君想起往事,眼角微红,过了一会,才说道:“总之,多谢沈先生当时的指点,要不然,真不知道怎么熬过那几个月。”

    “事情过去了,就不要再想了。”沈冲拿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喝了一小口后,说道:“宋局长说你可以回去,开了什么条件”

    “和沈先生当初说的一模一样。”邓丽君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说道:“春节期间,去金门前线开劳军演唱会,慰问士兵,然后政府不再追究护照事件。”

    沈冲点了点头,没说什么,过了一会,开腔说道:“邓小姐,内地现在非常流行你的歌,你知道吗”

    “我听到一些传闻,但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

    “我去年在内地,听说了一句民谣。”沈冲切着牛排,说道:“白天听老邓的话,晚上听小邓的歌,你和国家领导人相提并论,是内地最受欢迎的歌星

    邓丽君闻言,用有点不知所措的眼神看着沈冲,什么话也没说。

    “邓小姐,有没有想过去内地开演唱会十亿个听众,十亿个掌声,作为一个歌星,还有比这更荣耀的事情吗”

    邓丽君有点茫然,问道:“我能去内地吗”

    “现在当然不行。”沈冲把吃了一小口牛排,然后说道:“过几年或许可以,大陆和台湾都是中国人,老搞对抗不是办法,早晚会交流的,通商,通航,通信都会有的,到时候去开演唱会,有何不可”

    “可是”邓丽君出生国民党军人世家,转不过弯,说道:“可是这不太可能吧”

    “事在人为,没有不可能。”沈冲笑了笑,忽然转换话题,说道:“对了,邓小姐,我忘了告诉你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

    邓丽君睁大眼睛,露出出很恰当的疑惑。

    “我已经收购了香港宝丽金,并且和日本宝丽金建立了合作关系。”沈冲笑着说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已经是我的员工了。”

    “啊”邓丽君轻呼一声,她以手掩唇,问道:“真的吗”

    沈冲含笑点头。

    19年,飞利浦公司发明了用于存储声音的紧凑型磁带,但当时录音磁带的格式有很多种,在索尼的竞争压力下,飞利浦一方面决定免费发布卡式录音带格式的许可,另一方面,则打起了垂直整合的主意,通过收购的方式,成立了一家音乐唱片公司,用来打通产业链,推广自家的技术标准。

    这家音乐唱片公司,就是大名鼎鼎的宝丽金,在世界各地都建有分公司,在1999年被环球收购之前,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名气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