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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部分

的手,磨磨叨叨地与我搭讪。她温和慈祥地望着我,劝我回到我的r体中去,劝我不应该留在这块虚幻之地而应该回到人间照顾我的母亲,陪伴我的朋友殒楠。她说,我们要齐心协力对付这个世界,像姐妹一样亲密,像嘴唇与牙齿,头发与梳子,像鞋子与脚,枪膛与子弹,因为只有女人最懂得女人,最怜惜女人。≈nbsp≈nbsp≈nbsp≈nbsp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破开(9)

    老女人的声音显得格外遥远,像空谷回音盘旋而来,显得有点古怪。我感觉自己不是在用耳朵倾听,而是用整张脸孔在谛听,在呼吸她的声音。那声音却一点也不模糊,我听得真真切切。  我说,我要找到我的朋友殒楠才可以回去,找到刚刚我们还在一起的那个一瞬之间就杳无踪迹的中午。刚才我们分手得太匆忙,有一件重要的事我还没有说出。  老女人说,你有什么事,可以等回去后再说。  我说,我必须现在就告诉她,就这会儿,不然就没有机会了。因为,我虽然有勇气告诉她,但是我的r体却会随时失去勇气。  是什么事情呢这样急迫?老女人问。  我说,我要对她说,如果我不能与你一起过生活,那么我要你做我最亲密的邻居,因为我不能再忍受孤独无伴的生活。我们要把天下的才女都召揽在一起,我们要姐妹成群。  老女人说,刚才我已见到了她,我已经说服了她,她现在正在回返人间的归程之中。  可是,我凭什么能相信你已见到殒楠,并说服了她呢?我说。  老妇人说,你的朋友穿着一件轻烟似的青灰色衣衫是不是?她的男孩儿似的短发在阳光下穿过如同一只起飞的褐色鸟。她年轻的牙齿闪闪发亮,点燃着她对生活的热情。她细长的手指敏感而灵活得像她的思路,她的指尖可以替代她的头脑独立思考。她的家乡在y雨的江边,从她的兀立的二层楼的窗口遥望出去,四周是一片铅灰色的瓦砾场,远处的山峦从圆浑的顶部有一条头缝似的笔直小路倾流而下,把色彩浓郁的山地分成两半,一半火红,一半青绿。她出生在一九五九年九月,一个疯狂而夸张的年份之后,可是她却极为冷静。她喜欢尤瑟纳尔、博尔赫斯以及爱默生的文章。她习惯饮用蒸青绿茶加入菊花,悠悠闲闲地浸润她的有些慢性咽喉炎的嗓子。她吸烟的时候,总是在雪白修长的烟卷上涂抹一层清凉的风油精……  我十分惊异老妇人竟说出我的朋友这么多的隐私特征。我说,我非常愿意相信你,可我已经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这时,我已经清楚,还有一大段人间的路程我是非走不可了。我已责无旁贷。  老妇人又说,你沿着你的梦境,就可以退回到原路,回到你和你的朋友本来的地方。  老女人的话,忽然使我明白我原来是在梦中。于是,我开始努力要从梦中挣扎出来。可是,多年的疲倦像积厚的尘埃或渊远的理论,紧紧地缚在我身上,使我清醒不过来。绝望中我想起早年我曾在一本颇为怪诞的书上读到的一段句子,于是,我高声叫道,“……醒来了也没用,无数的沙粒压得人透不过气来……醒来并不是回到不眠状态,而是回到先前的一个梦。一梦套一梦,直至无穷,正像沙粒的数目。你将走的回头路没完没了,等你真正清醒时你已经死了……”  老妇人说,你不要泄气,当你眼睛打开的时候,天空就会明亮地苏醒过来。  她一边说着,一边把一串光亮闪闪的r白色石珠放进我的衣兜里。她说,这是一种符号,当它们一颗颗单独存在时,与遍地丛生的石子毫无二致,但是倘若把它们串在一起,这些特殊的石子便会闪烁出迥然相异的光彩。  然后,她在我的脑袋上轻轻地拍了拍,连声说着,回吧,回吧,回吧。  当我终于挣脱梦境醒来时,我发现自己靠在殒楠的肩上,那肩如同枕头一般柔软。她正在用一只手敲着我的头。  “好了,飞机已经到达n城了。”殒楠说。  我立直身体,左右晃了晃发酸的脖颈,我说,“我正在做梦。一个与你有关的梦。你若是再晚一分钟叫醒我,我就可以见到你了。这是很关键的一次见面。”  “是吗,为什么?”  “因为,我正要告诉你一件事。”  “太巧了,我叫醒你,正是为了问你一件事。”  “快说,问我什么事?”  “你还是先告诉我你做了一个什么与我有关的梦吧,你要告诉我的是什么事?”  我说,“我梦见我们的飞机出了事故。我在天国里遇见一个陌生的老女人,她要我回到我的r体中去,要我回来照顾我的母亲和陪伴你,她说我们不应该像松散的沙粒抱不成团……”  然后,我详细描述了老女人的模样,她的多褶皱的面颊,宽绰的体态,她的引人注目的肤色和头发,她的高山流水一般悠远的嗓音。  忽然,我发现我的朋友泪光闪闪,她的嘴唇由于吃惊或者痛楚而近乎颤抖起来。  我停下来,看着她,不知如何是好。  殒楠说,那个老女人正是她已经去世十三年的母亲。她说,那时,我和她还不相识。  说着,她从皮夹里拿出一张她母亲的黑白相片,这张两寸相片的边角已经枯黄。我惊异万分地看到,相片上的这一个女人,正是我梦中见到的那个女人。  我和殒楠走下飞机舷梯时,已是n城刚刚从朦胧的午睡中醒来的时候。  我们带着江边山城的节奏,一步步缓缓地走进这个城市下午两点钟的阳光。这时,我忽然听到了这个城市那久违了的熟悉而遥远的心跳声,它坚硬而冷漠地扑面而来,我一个踉跄向后闪了一步。本能地感到这个急功近利的声音与我肋骨间跳动的声音再也无法吻合。那是作为一种公共标准的男人的律动和节奏。≈nbsp≈nbsp≈nbsp≈

    破开(10)

    殒楠打了个冷战,从背包里取出一件黑色的长外衣套在身上,并且竖起衣领,通体仿佛都被罩在一层y影里。“这个城市越发像虚构的一样了,”她说,“缺乏某种真实性的温馨的情调。”  “这个显而易见,你很难想像多年来我一直就是这座大戏台上的一只木偶。”  机场外边的广场扇子似的在我们的脚下一叶一叶敞开,猛烈的阳光如同滂沱而来的白色雨柱耀眼闪烁,使得行色匆匆的人流仿佛都成了曝光过强的活动相片。  在我视域所及的边缘处,我望到了那座高大耸立的jg大厦,它正在用它那冷漠的玻璃墙泛着幽蓝的寒光。这个参天的半环形的拱式建筑物曾多次被殒楠视为n城的象征。她说那是一种冰箱般凉嗖嗖的质感、不稳定而且颇具颓废特征的铅灰色。她说,穿透它的外表,你所想像的是那里边迷宫似的莫测的走廊、呆滞的门窗以及有回纹装饰的天花板上余音袅袅地渗漏下来的惨淡的乐声。一种暧昧又拒绝的矛盾情绪。  这时,殒楠说,“对了,刚才你说你在梦中找我,要告诉我一件什么事?”  她把头转向了我,栗黑色的眼睛暴露在流动的阳光之下。她眯着眼睛,仿佛正在用她那密密的睫毛阻挡着我之外的这个城市的一切。  “嗯……这个嘛,”我叹了一声,“你知道我一直感觉不到哪里是家,现在我已放弃再去寻找的念头了,我累了,无论如何这座城市是我出生的地方,是我的呼吸、皮肤、内脏和睡眠适应的地方,我的母亲永远敞着家门在等我,这座城市命中注定与我割舍不断。可是……你知道,一个人是否孤独其实并不在于她没有朋友,而恰恰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拥有亲密的朋友,而她的朋友却都在远方……”  “你到底要说什么嘛?”  我转过头去看阳光,顺着那刺目的光柱,我看到太阳像一枚孤零零的大银盘在城市的上空悬挂。光影在头顶上的枝叶间流动穿梭,空气透出一股自命不凡的气息。我忽然感到那大片大片的明媚耀眼的光辉不过是把捏碎的阳光人工地拼接起来的粘合物。  我没有转回头来看殒楠,我说,“你……使我感到孤独,在这个城市,我总是一个人……”  “难道……你还不是也让我感到如此吗?”  终于,我大声地说(仿佛是对着整个空气在说),“我要你同我一起回家!我需要家乡的感觉,需要有人与我一起对付这个世界。”  殒楠转过身,眯起她那又大又光亮的栗黑色的眼睛看我,用她那种独特的我早已熟悉的眼神。然后她举起一只手抚了抚脸颊上的尘埃,想像中的尘埃,像是抹去或者开始某种抽象的什么。  殒楠理了理背包,然后腾出一只手牵住我,“好吧,”她说,“我们走。”  我一边用现实的右手紧紧抓住她伸给我的仿佛是溺水中稻草般的衣袖,一边把我那只天生耽于幻想的左手伸进自己的衣兜。  这时,我那漫不经心的左手在衣兜里猛然触碰到一个凉凉的东西,某种预感使我想到了梦中天国里的老妇人丢在我衣兜里的那串晶莹的石珠。我急忙把那东西拿了出来,由于我的慌张,那东西掉落到地上,我和殒楠惊愕无比地看到一堆洁白的小牙齿似的石珠滚落一地。  我的舌头僵在嘴唇里像一块呆掉的瓦片一样。≈nbsp≈nbsp≈nbsp≈nbsp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时间不逝,圆圈不圆(1)

    1 太阳碎了,发现了酒  维伊是深谙“生活的最高原则就是保密”这一貌似粗浅实际上却颇为深奥的道理的,并且能够在她无限广泛的社交活动中驾轻就熟、轻而易举地运用之,言谈之间好像是漫不经心、没遮没拦,实际上,她不想让你知道的,她就能滴水不漏,守口如瓶。  不像她的诗人朋友林子梵,只会在精神密室里的形而上层面中c作,而在广泛复杂的日常生活状态下,他往往显得漏d百出,顾此失彼,一副诗人艺术家的既天真稚气又深邃老到的矛盾气质。他总是煞有介事有言在先地宣称:你们谁也别想从我的嘴里探出任何一点蛛丝马迹,我不会说出一个字!  悲壮得像个男江姐。  可是聊着聊着,谁也没去套他,谁也没劝他多喝酒,他自己就会一点一点源源不断全都如实招供出来,而且别人想拦都拦不住。  他的朋友博士王就会拿腔拿调学着电影里江姐的语气逗他说,“上级的名字我知道,但是我不告诉你;下级的名字我也知道,但是我也不告诉你!哈,可我们全知道了!”  于是,就又有人接过来说,“这个江姐也真是的,跟敌人斗这个闲气干嘛?要是换了我,肯定就说,上级的名字我不知道,下级的名字我也不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群众,你们放我走吧。”他做了个告饶的动作,接着说,“这样才能保存革命实力是不是?”说着吸了一下香烟,又喝了口嘉士伯啤酒,“可是,如果敌人用刑拷打我,就不太好办了,我怕疼。不过……我可以勾引那位敌军官。”  “有没有搞错啦,”酒吧老板博士王学着粤语拉着长腔,“敌军官可都是男性,那时候的中国还没闹女权主义呢!你勾引谁去啊?”  说者就把手中的酒杯往桌子上轻轻一磕,“怎么这么落伍!不开窍!我可以改成同性恋嘛。我宁可色,也不能叛;宁可变态,也不能变节!这是革命的代价,‘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你以为革命像坐在这儿喝酒那么容易!”  博士王立刻反驳,“难道坐在我的酒吧里喝酒就容易吗?还不是我呕心沥血干革命干出来的。那代价可不仅仅是变个态、变个性就够了的,我连血y的颜色包括血型都给人改了。你以为!”  林子梵心不在焉地坐在一边儿不说什么,手里拿着本地图册有心无心地翻着,听大伙瞎扯,闷头抽烟。他对“革命”、“反动”、“阶级斗争”立场之类的话题,不大感兴趣。  林子梵觉得自己既不是一株圣洁素净、出污泥独不染的怒放的荷花,寻求在惊世骇俗的“高雅”中“殉道”,嗟叹昨日诗之花冠的枯萎衰落,自戕于平庸如流水的民众;也不是那种安心颓废,放纵自己,故意回避深刻与良知,沉溺于如洪水猛兽般“隔江犹唱后t花”的低俗大潮之中的文人。  他觉得把圣洁与平庸、深刻与肤浅对立起来,是极为幼稚的。人远远比这种纯粹的单一性要复杂得多。  林子梵喜欢一切复杂的特质,无论时代、人群还是个人情感领域。  “没那么简单。”他常说。  此刻,他安静地坐在一边,观众是他最经常的角色。  博士王清楚他的老朋友林子梵,近来心里正闹腾着那位上次仅仅见了一面的维伊小姐,而且大有明知“烫手”,存在“灼伤”的危险,却依然打算奋不顾身前去抓取的趋势。这与往常不动声色、冷眼旁观的林子梵的一贯形象大不相符。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咱们可是一把年纪的人了,有些错误年轻时犯还说得过去。”博士王冲着他的老朋友林子梵故作老成状。  其实,他们几个都不过三十岁出头。  这位维伊小姐实在令林子梵感到莫测奇妙又无从下手。  关于她的背景材料,引见人博士王也只知道她很久以前也写过诗,现专业为人之妻,至于“那人”,谁也没有见过,只是听说他已奔赴异国他乡,维伊成为了一名时髦的留守女士。她现在随时或者正在准备行装,打算投奔远在德国邦郡的夫君陪读。  至于维伊的其余历史和现状,林子梵只有在他丰富的想像中进行了。  虽然他们在上一次的偶然相遇中,维伊只字不提早年自己曾经写诗一事,但是,据博士王及有关人士透露,她的确写过诗。  大约在八年前,维伊曾怀着一个文学青年狂热的激情,背井离乡来到p城那所众人皆知的作家学院进修读书。那时候,她迷恋过写诗,二十二岁,正是诗情满怀的年龄,她无能为力地陷入了对诗的致命的爱情之中。  她常常一个人久久伫立在学院顶楼的窗口处,呆呆痴痴地凝望着幽蓝的夜空,她的被无限透明的苍穹浸染得瓦蓝瓦蓝的心,也如同大海一样波涛汹涌,那狂热、庞大然而却没有准确目标的情感一泻千里,把青春期所有莫名的单相思都寄予诗中。  她伫立在顶楼上,平视望开去,看到静谧的晚风被瑟瑟抖动的树枝给搅碎了;俯视大地,苍茫的漆黑被房舍里的灯光给切割碎了;仰视天宇,悲伤的蓝色被她的诗疼痛碎了。她的情感沿着诗这条通往天国的陡峭的窄路拾级而上——啊,她幸福得头晕!  维伊伫立在顶楼窗口——学院的制高点处,秀发被夜风揉弄得凌乱不堪,她口腹饥渴却全然不知,她在俗世这一条堆满了物质食物的宽阔的大路上,考虑的是如何熄灭灵魂的饥饿。她为此激动得热泪盈眶,默默地冲着北方家乡v市的方向遥遥相望,心里无声地叫喊:≈nbsp≈nbsp≈nbsp≈nbsp

    时间不逝,圆圈不圆(2)

    “乡亲们啊乡亲们,地上的锅碗瓢盆酱醋茶盐留给你们吧,天上崇高圣洁的星星属于我!”  可是,这激情在八年之后的今天,却消失殆尽,泯灭得无影无踪。  那一次聚会,焕然一新的维伊坐在烛光摇曳的酒吧里,对着第一次见面的林子梵说出的第一句话,却与她在学院顶楼上那句无声的叫喊,大相径庭。  “啊诗人?幸会!”她朗朗地大笑起来,“请把地上的锅碗瓢盆、酱醋茶盐、鲜花与鲜r留给我吧,我把天上崇高而圣洁的星星与白云都送给你了!”她向林子梵快乐而嘲弄地伸出一只手。  维伊对于初次见面的诗人林子梵显然缺乏足够的敬仰,这使得听惯了溢美之词的林子梵有点失落。  她出言之嘲讽、之不逊,令林子梵这个小有名气的诗人一时无以应接,赧颜而找不到还击之辞。面对着这样一位说不上漂亮但极富一种特殊魅力和韵味的女人,不好说什么。  他咽了咽唾沫,清了清喉咙,把从胸腔里升起来的一股不对劲的感觉压了回去。只是礼貌地接过维伊伸过来的丰腴的手臂,轻轻握了一下,便坐下来。  维伊刚才的开场白,把地上的那些j毛蒜皮的什物,比起八年前的时候增添了“鲜花”与“鲜r”两项,这完全受启发于刚才晚上出门时的一个新发现——她家楼下那个鲜花店,不知什么时候,人不知鬼不觉一夜之间就变成了鲜r店,门梁上的匾额连换都没换,只在“花”字上用彩料补贴了个“r”字。  维伊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她预感,也许过不了一个月,这个“鲜r”店就又会改成“鲜扎”店。匾额依然是不用更换的,只在“r”字上边再贴补上一个扎啤的“扎”字就行了。  1996年的夏天,p城街头的酒吧,忽然像前些年诗人的诞生一样铺天盖地,鳞次栉比。  维伊心里默念了一句,“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想当年她写诗的时候,维伊是拒绝吃r的,那时她是一个相当苦行的素食主义者,认为诗的纯洁性是不能容忍让腹内的牛羊猪狗等等r食们来浑浊玷污的。她弃“r”如敝屣,就像一个自爱的女人不小心怀上了一个不爱的男人的杂种,便总觉得自己身体里边不干净,急于把它弄掉。  维伊那时候的原名叫维伊丽,可是写诗总得有个像诗人的笔名吧,总不能平平凡凡潦潦草草随便叫个“王二”或“刘红花”之类对历史那么不负责任的名儿,万一不小心进入了文学史,这样通俗的名字让广大的人民怎么去流传?那不是侮辱广大群众对于诗歌的一片敬仰之情吗?”  那时候,她完全不同于现在这样动辄说,“没有英雄,孩子,只有三明治。”  那时候她相信很多东西,文学是她的宗教,她的信仰,她随时随刻都充满了一种文学青年的圣洁的献身精神。  她为自己的笔名思前想后,煞费了一番苦心。  她看不惯这个“丽”字,多俗气!全中国百分之八十的女性的小名都叫做什么“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