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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4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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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男子说完,相互对视一眼,居然极有默契地离开,其中秦星洛更是将妖红推了一把,才快速离开,将空间让给了妖红。

    对于众美男此举,妖红又感动又惭愧。

    一直以来,他的存在感总是最弱的,他没有能够保护陆莳千的强大力量,他也没有能护卫她的强大权势,他只是个上级神啊,他很自卑,极度自卑,尤其是一群如此优秀的男子面前,他更是自卑得几乎要低到地缝里。

    可是纵然他如此地自卑,如此地绝望,他还是想守在她身边,哪怕什么都不奢求,只求看着她就能心满意足!

    他虽然没有强大的力量,没有强大的权势,但他爱她,护卫她的心并不比任何人少,他可以为了她去死,也可以为了她去赴那万劫不复的深渊,正是有这个信念,所以他无论觉得自己有多么低微,不管自己怎样地自我否定,只要她一日不提出赶走他的话,他便一日不离开她!

    他会努力地提高自己,绝不让自己成为她的累赘,哪一天他意识到自己成为她的累赘,那么就算她不说,他也会自动自觉地从她眼前消失。

    他爱她的心不会比任何人少,若有潜在的威胁,哪怕那威胁是自己,他都能心狠手辣地除掉!

    可除此之外,这世界不能有什么东西使他放弃爱她!

    一一自从她将他从那绝望的深渊拉起!

    妖红粟的发在失去屋顶的城主府里显得亮亮的,他的眼睛也是亮亮的。

    他张了张嘴想说话,可他的心却噗咚噗咚地跳得厉害,他整个人都是惴惴地。

    他十分懊恼,明明是这么好的机会,她就在眼前,带着点疑惑带着点鼓励地看着他,为什么他就硬是说不出一句话来呢?

    “我。。。。。。我。。。。。。”我爱你,我爱你,“你保重!”

    陆莳千顿时笑了:“谢谢你,我会小心的。”

    妖红呆呆的,这笑容,是对他展现的么,不是对别人,而独独是对他展现的么?

    这笑容,不想忘记,不愿忘记,要永远记住,就像记住她每时每刻的表情那般,这样,至少在孤独寂寞时,他还能甜蜜地咀嚼她的模样。。。。。。而这独独属于他的笑颜,将成为他的珍藏。

    陆莳千注视着眼前这个男子,他的眼神又深情又哀痛,又执着又绝望,又坚持又自卑,竟然看得自己心一抽一抽。

    这样无望的爱恋,这样悲哀的痴情,竟让她有种捂住他眼睛的想法。

    她直觉地想到,这样的表情,不适合出现在他妖异的脸上,他应该是自由的,应该是飞扬的。

    陆莳千走近他,轻轻棒起他的脸:“是谁让你如此悲哀,如此伤感?”

    妖红只觉自己似乎踏上了云端,全身软绵绵,只想此刻永远驻留。

    “我不知道,我只觉得自己又心酸,又甜蜜。”他如同梦呓般地说道。

    “那么,你恨那个使你心酸而甜蜜的人吗?”陆莳千轻声问道。

    “不,我爱她。”隐藏了太久的心里话不知不觉地吐露出来,待到他发现,自己已经是心如擂鼓,满脸通红了。

    他如兔子般跳开,只觉自己亵渎了心中的女神。

    陆莳千心中微微刺痛,抚摸他的唇低声道:“也许她并不值得你如此对待。”

    妖红沉浸于她的眼中,轻易地被她牵引:“她值得我用生命去对待,去敬仰,去深。。。。。。爱。”

    陆莳千压下自己的唇:“你会后悔的。”

    妖红道:“永生无悔。”

    唇与唇相贴,彼此都能明白对方的心意。妖红的唇抖动得厉害,整个人都不知所措,亲吻时,牙齿更是咬紧牙关。

    陆莳千不由无奈一笑,轻拍他的背:“放轻松。”她这时,可真像引诱小红帽的狼外婆。

    妖红在陆莳千的温柔和安慰下轻松了些,微微松开牙齿,陆莳千便趁机触到他的舌头,并缠绵过去。

    可怜的妖红,简直要被这样的刺激吓得惊慌失措,反应过来时牙关一合

    于是陆莳千便悲剧了!

    几个小时后,在全城的见证下,一艘超大型豪华行方开拔,前往公灵的望月城。

    人们清清楚楚地看到,一群绝顶优秀地美男子护着一个美貌的女子踏上了行方,那女子来头不小,甚至连城主都亲自送行。

    人们对此事议论纷纷,尤其是那个女子,据说拥有使契约兽晋级的能力,十分逆天,又据说,这女子是四方府和江松府追捕的对象,据说,大宇之所以大乱,和她有很大的关系。。。。。。

    人们没有发现,在他们将目光投向那艘豪华行方时,一个小商人打扮的女子正驾着一只小小的行方,朝望月城相反地方向前进。

    那女子头戴黑头巾,穿着耐脏的亚麻衣服,满身的羊毛味,还一边走一边嘶哑地喊:“卖羊毛毯子了,上好的羊毛毯子了。”

    不管是表情或者是穿着动作,都十足十不得志的小商人样。

    纵然人们疑惑一个女子会做辛苦的跑商生意,但大多数人只看了她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了。

    一来这女子长相实在可用‘平心’两字形容,二来这个女子只是个中级神一阶,三来她的货物也实在普通,根本不能引起人们任何兴趣。

    甚至连城门守卫都只是象征地查了查她的货物,这样的人实在太普通了,在飞鹰城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

    于是那小商贩慢慢悠悠,光明正大地混出飞鹰城。

    “唔,闷死了。”红锦从幻兽空间里跳了出来,唉,所有的幻兽事做,就它们几个比较清闲。明明是那么庞大的幻兽空间,只剩下它们几个,真是够孤单的,还好可以和主人一起去冒险。

    “小心点,出门在外要谨慎,旺财去查查有没有人跟踪。”银像模像样地吩咐。

    “报告,方圆一百里内未见可疑人员。”旺财成长后,具备侦查功能,此刻也算将能力付诸于实践。

    “你们三个,给我坐到一边去!”俊俏的小小美男俊尊招招胖胖的小手,硬是挤在了陆莳千身边坐下。

    好得很,一个小贩,再加上三只百星幻兽,使得那女子更像个小贩了。就是那一看就很贵气的小美男使人怎么看怎么不协调,怎么看怎么有违和感。

    “主人,白大人到底使用什么方法变出个和你一模一样的人来?连我都差点认错,连气息都差不多呢?”红锦一出来,便发挥了它“好奇”娃娃的特长

    那女子微微弯起嘴角微微笑道:“这个嘛,不告诉你。”

    白那个手段通天的家伙,连扒拉个自己都易如反掌,更何况是扒拉个气息和她相似的“陆莳千”呢。

    “主人,我们去哪里?”俊尊挥舞着小手兴奋地问。

    “往东走,去冒险!”女子笑眯眯地喝了一口可乐,放声道。

    第十六章 羊入虎口

    经过陆莳千创世之火改制的行方动力充足,行进神速,一日千万公里,连大型行方都不能与之比肩,只在茫茫路上刮过一丝浅浅的淡痕。

    如此速度,很快就将飞鹰城甩在身后,马不停蹄,一路北上。

    偶尔行方超越一些别的赶路行方,就好似那小跑车的和骑着乌龟的人赛跑似地,一下子就将别人抛得无影无踪,引来一路的惊叹!公灵以北,便是和漠天接壤的水城,一道莽莽草原横亘期间,那便是陆莳千的第一个目的地,十大凶地之一的苍野草原。

    经过不下百次的城市传送,再加上两个星期的赶路,陆莳千终于来到水城边境一个小镇上。

    之所以花这么多时间,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大城市固然有传送阵,但那只是城对城的传送,至于城对镇的传送阵则极少,何况是传至凶地比邻处,所以花费了些时间。

    此刻,一人四兽落脚之地,便是恶镇的一个客找。

    这镇子连名字都带了个“恶”子,可见此处真是极为危险的地方了。

    而这个客找能在此处开得可称红火,颇为不简单。

    陆莳千拢了拢头上的头巾,声音嘶哑地喊道:“来一杯杜丽酒!”她自是展现了无双的易容术,此刻她是一个略带冒险气质的小商贩形象。

    她喊开后,客找中立刻有十多道谨慎探究的目光落在她身上,但也只是浅浅地看一眼便失去对她的兴趣——一个中级神而已。

    这蛮荒之地竟然有女人来虽然叫人好奇,但见这个女人全身并无出挑之处,完全挑动不起男人们的热火。

    一个伶俐的伙计立即高喊:“来了,您呐!”一边将杜丽酒放在桌上,一边不动声地观察她。

    陆莳千眼眸中的颜稍微暗沉,暗叹这客找果然不凡,连个打杂的小厮都是个上级神,怪不得这些亡命之徒不敢在此地撤野,也不知谁有这么大的能量。

    恶镇之恶,不光这是临近苍野草原,时不时有些凶兽逆袭,还因为来这里的都是些手段高超,身怀绝技又不受俗世教条约束的冒险者和通辑犯,在这里,稍有不慎就会命丧黄泉。但危险之后也自有丰厚的回报。这里高星魔兽众多,如果围剿到一些高星魔兽的魔核,那足能狠狠地赚上一笔,而且,这草原上还有稀有矿藏和稀有萃药,万一谁走了狗屎运得到些,也足够人千年内不用发愁了。

    所以恶镇虽恶,来这里冒险的人依旧不少。

    除了冒险者,还有胆子大来捡漏的商贩。

    此地最缺的便是一些蔬菜水果,粮食以及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将这些东西低价贩来卖,往往有不菲的收入,因为那些冒险者一般都不会吝惜一些小钱的。

    陆莳千贩来的,正是几百斤水果。

    红锦见伙计将杜丽酒放下,立刻从陆莳千兜包里跳出来,双爪捧酒杯,深深地来了一口。

    杜丽酒是种劲头十足的烧酒,一喝下去,腹中便会火烧火燎,连一般大汉都不敢这么喝,可一只小狐狸竟然敢一杯灌,倒真叫人啧啧称奇。

    红锦喝了酒,狐狸眼睛微微眯着,砸着嘴,很有点酒醉微熏得感觉。

    那伙计眼中闪过一丝讶,称赞道:“客官,你这只狐狸可真不错啊。

    五百六十星的幻兽虽不算顶高,但也算不俗了。

    陆莳千微微敛首,以一种十分谨慎的姿态说道:“这小兽从小便被我养着,不想竟然成长得可以,我算是捡了个大便宜。”

    伙计善意地笑笑,更加肯定了小商贩的身份。商贩走南闯北,当然需要些幻兽帮衬着,幻兽经常比人类更敏锐,可以起到取利避险的作用,而且就算有了危险,强力的幻兽更是能发挥不可低估的力量。所以,走商行商的,往往比一般强者更依赖幻兽的力量。

    伙计心下肯定了陆莳千的身份,正要离开,但眼神却牢牢地粘在了走进来的一个娃娃的身上。

    那娃娃也就十一二岁的样子,紫旺旺的眼睛,紫绸绸的发,虽穿一身布衣,但却漂亮得不可思议。那娃娃身后跟着一头狼和一只小狗出现,整个客栈的人都恍惚有种怪异的感觉。

    这恶镇当真难以见到小孩,尤其是这么漂亮的小孩!

    那小孩见到陆莳千,顿时天真可爱地扑过来:“姐姐!”

    陆莳千只觉自己的嘴角为不可查地扯了扯。

    那漂亮小孩一个飞扑扑进陆莳千怀里,磨蹭着她的高耸的胸部,异常满足地说道:“姐姐,我们什么时候把带来的货物卖掉离开啊,这里什么都没有,真不好玩啊!”

    陆莳千压下将小孩踢飞的欲望,露出个阴森森的和蔼表情:“俊尊,别闹。”

    伙计长大了嘴,万分艰难地问陆莳千:“这是一一你弟弟?”

    并非是他有意多事,事实上,他平素是十分克制谨慎地,不会问客人这么私人问题。但此刻这队“姐弟”却让他深深地怀疑起创世神的大能来,怀疑起遗传的稳定来,难道刮世神在创造这队姐弟时糊涂了么,或者,这队姐弟的母亲偷人。。。。。。。。否则怎么解释这队姐弟相貌诧异如此之大?!

    胡思乱想的伙计,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个漂亮孩子的实力他根本就探查不出来。

    客找中的其他人都不明白这个女子怎么敢把这么小的孩子带来冒险,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们只看了眼也就不去注意了,反正那两人要找死,他们也拉不着不是?

    对于这个小小的插曲,很快就没人在意了,他们三五成团地讨论去哪里狩猎,去哪里寻宝等等问题。

    没有人注意到,在客栈二楼,正有一道若有若无的目光注视过来。

    那道目光极为隐蔽,而且那人的实力绝对不低,比之混沌者亦不差!这恶镇之上居然隐藏着这样的高手!

    陆莳千心中一凛,但脸上却没露出任何破绽,连气息都丝毫不乱。

    只要对方不是针对她而来,她也没有必要自露根底,不是么?

    想到这里,陆莳千便不动声地自斟自饮,同时注意着周围人谈话。她对苍野草原一无所知,若有人能免费提供些消息,何乐而不为?

    “喂,你手里是什么货,我们要买些。”一个二十七八岁面貌的上级神三阶走过来问。

    陆莳千眉峰微动,据听来消息显示这人来自这客找几个大型百人团之一的猎豹团,也许可以在这里做点文章。

    她立即以抓住商机般的精明相介绍道:“我带了三百斤左右的水果,不知小哥需要吗?”说到这里,她还神秘兮兮地凑近那人:“不瞒你说,我还带了一百斤的细腻麋鹿熟肉和三公斤烟丝。。。。。。”

    果然,那小伙子听完,立即露出饿狼般的眼光来。

    在这恶镇上最缺两种东西,一是女人,二是烟酒。而对男人而言,缺女人还可忍受,离开了烟酒便是不能容忍的事情。在凶地混生活,每个人的压力都极大,随时随地都有人死亡,更刺激人的神经,而这时候有一根烟抽抽,无疑是仵极美的事。

    “水果我们需要一百斤,至于烟丝。。。。。。你开个价!”年轻人迫不及待地开口。他娘的,他呆在这鸟不生蛋的破地方一年了,嘴里都快淡出鸟了!

    “不不不,小哥,别提什么钱不钱的,多伤感情,那些东西完全可以送给你们!”陆莳千带着讨好的笑容说道。

    那年轻人狐疑地看着陆莳千,突然问道:“你的目的是什么?”

    陆莳千搓着手,眼里闪着贪婪地微光:“嘿嘿,我只想加入你们,放心,我不会拖你们后退,要是运气好碰到稀有矿藏,只让我拿点好处了好了,嘿嘿。。。。。。”

    那年轻人露出了然的神,对这个贪婪的女人起了一丝轻蔑之心,她以为苍野草原是那么好混的么?不过那烟丝的诱惑实在太大,他有些拿不定注意,只好回到猎豹团长身边,将这件事完全告知团长,也许是烟丝的诱惑力实在太大,又或是那些人根本不在乎陆莳千这个小人物,总之那年轻人很快过来说道:”好了,明天你跟着我们走吧,要记住,机灵点,你死了可没人给你收尸。”

    陆莳千喜笑眉开连连点头:“是是是。”

    那年轻人鄙视地望了陆莳千一眼,转身回到团队身边。

    俊尊、红锦、银和旺财见到这一幕,不由得目瞪口呆,对主人充满了钦佩之情,这演技也实在太好了点,若不是肯定她就是主人,那点头哈腰的样子,连它们都要狠狠鄙视呢。它们又不由得将怜悯目光投向了那猎豹团队,可怜的人,等他们意识到主人的彪悍强大变态时,要吓得连眼珠子都瞪出来吧。

    而在猎豹团那边,也起了一阵不大不小的议论。

    “团长,贸然地加进一个女人进来似乎不太妥当啊,而且那女人身边还有个孩子,要是遇到什么事。。。。。。”一个面比较阴沉地中年人说道,那人名叫魏明,是这个团队里的军师,神王二阶。

    “你太多心了吧,一个中级神能做什么?”刚刚和陆莳千易的年轻人不屑地说道,他名叫孙志。

    “志子,你这叫什么话,你是第一天来苍野草原吗?在这里稍有不慎,就有灭团的危险,你不知道吗?”一个冷若冰霜的女子厉声说道,她叫杨玫,神王一阶。

    被女子一斥,孙志也不敢说话了,想到苍野草原的危险,不由骇出一身冷汗。

    “都住口,带上她!一旦她做了什么蠢事,直接击毙!”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大汉沉声说道,眼中满是杀伐之气,他便是猎豹团团长李威,神王巅峰高手。

    团长发话,主力队员莫不缄口,这团长是个杀伐果然之辈,凶悍的眼一瞪,一般魔兽都会吓得不敢动。

    以陆莳千现在的功力,听清团长的话当然没有任何困难。她不以为意,反正目的达到,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好了。

    陆莳千喝着酒,敛目养神。

    俊尊等聪明地静坐一边,无比乖顺,它们平素虽闹,但在主人思考的时候,却不会去打扰的。

    但就在这时,客栈里一个神王级高手在几杯烈酒下肚后歪歪扭扭来到陆莳千桌前猥亵地说道:“妈的,虽然长得丑,但好歹是个娘们。”说着便将他的爪子伸向陆莳千:“老子看得起你,陪老子乐乐。”

    遇到这种情况,满客找的人都见怪不怪,绝不插手,甚至还有多事者满含期待呢。

    一个中级神还敢来此,不摆明找亏吃吗?

    甚至连那猎豹团都不为所动,他们和陆莳千仅仅只是易关系,并不会多管闲事。

    那神王见此,更是得意嚣张,有恃无恐了。

    “哼,这凶镇的龙门客栈就这样不堪吗,任由他人闹事也不敢管,如此还开什么客找,干脆回家陪老婆卖屎算了!”陆莳千冷冷说道,声音不大不小,却也足够某人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