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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9 部分

切?只因同她一起,便是三亩薄地,也是一个世界。

    而那日一一那日她用手一次次地使他进入巅峰,那种感觉,至今想来,也叫他赧涩不已,但内心深处,却愿更进一步亲密。

    情人之问,总是热切地渴望对方,这种心情每个人都有,只不过他较为羞涩,从来也不敢提罢了。

    每每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渴望她的心情,当真如同火烧燎原。

    而现在,即便是看着她,都会不受控制,还好那日抒解一番,否则现在肯定无法在她面前保持冷静。

    陆莳千接过茶杯,肌肤相碰间,便让卫暴猛地一震,即使他现在不想,可身体是最诚实的,已经亢奋起来。

    他不禁为自己的下流而感到可耻。

    他已经在她身边,这种日子明明是自己最渴望得到,可为什么,自己越来越管不住自己,自她在魔舞位面要了他,他日日渴望的心情竟然那般地焦躁,仿佛心中藏着头猛兽,日日地叫嚣,竟然要压过他娴静和温柔去,他不由想到,如果他是银发的那个他的子就好了,想要她,便直接说出来。

    陆莳千见他神有异,便关切地问道:“你有事吗?”

    卫墨从思绪中惊醒,有些失猎:“阿千,我,我没事。。。。。。”

    陆莳千哪里又不晓得他的心事,对在乎的人,一举一动她都关注,而将他们放在了心中,便注定不能像以前那样马虎大意。见其他美男都素有默契地离开房间,她拉住卫墨的手,将他按在自己身边坐好:“你有心事。”

    女子体香萦绕鼻端,她的手握住他的手,那种温暖和满足,几乎让他有些失态,更多却是迷醉。

    “阿千,我,我没有。”

    头却被对面的女子抬起,她正用璀璨的大眼看他,看得他心中怦怦直跳。

    女子红唇启开:“说谎。”

    说着,便一手接住他精壮而洁实的腰,一手抚摸他光洁如绸的脸,凑近她,嫣红的唇品鉴般地,摩挲般地,轻吻上他的脸,他的眉,他的鼻端。

    他身体一阵激动地颤抖,眼睛颤抖地闭上,长长的睫毛盖在下眼睑上,竟然是那般地美丽,如同最精致美丽的人偶。

    但人偶是没有生命的,他却灿烂炫目的生命,人偶是没有心的,他却有最丰富易感的心。

    “对不起,卫墨,我很久没有吻你了。”陆莳千喃喃,之前一直难以放下的心防,正逐渐放下。她本来只想爱一人,但却有了白和死神,她本来只想对两人好,但却有了卫墨,她本想最大限度地只要三人,但在那昏迷的三年里,她亲眼见证每个人的良苦用心,那浓烈得非常的爱意,她也有挣扎,她未必不徘徊,直到现在,让她接受他们,她心中都觉有难度。在面对他们时,她从不觉自己是什么创世神,她就是个女人,最普通的女人。她犹豫了那么久,她便辜负了卫墨那么久。在这些人中,卫墨最温柔,最无辜,他情系她身,他在三年前同她亲密相待,但这些年来,她却少有同他亲热,她心中未必不知他的渴望,却总也难说服自己。直到十日前,他在她手上绽放,喷洒出那般多浓密的灼热,她才知他心中的渴望,竟然已经积累到那样深的地步。

    少年初识情欲,本是食髓知味,她却冷落了他那么多年。

    她的心,隐隐疼痛起来。

    以最温柔的姿态,轻轻地撬开他久经干涸的唇,闯入他的牙关,抓住他惊慌失措的舌,轻轻地勾着它,吸吮着它。

    “阿,阿千,阿千。。。。。。”心中是焦灼的,渴望的,唇舌相触,便迫不及待地想要沉沦,沉沦于她的温柔和甜蜜里,他对她,永远是毫无戒备的,身体也是,心也是。

    吻着,吻着,深深地吻着,相,相缠,两个人的温馨。

    不用刻意挑拨,只需一个吻,或者轻轻的触碰,他的身体便向她绽放,这样的卫墨,怎让她不心疼?

    手不自觉地探上了他的身体,而他却已经如水般地软倒在靠椅上。

    “这样的卫墨,真让人不自觉地想欺负啊。”她坏坏地说道。

    卫墨本是徘红的脸,变得更红,似嗔还似娇:“阿千,啊!”

    却是陆莳千的坏手,已经探上他胸前的朱果,并且坏坏地一拨。

    卫墨的身体,便是一阵痉挛。

    幽香满室,心神摇荡。

    陆莳千已经打开他的腰带,露出他的锁骨胸膛,吻一路朝下,于锁骨和朱果间来回亲吻。

    “白狼,我来找你决斗一一呃!”破窗而入的无牙,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香艳一幕。

    陆莳千眼中一冷,快速将卫墨衣服合上,即便江松无牙也是男人,但她就是不想让卫墨被他看了去。

    无牙又惊又羞又怒,他何时见过这般场面,心中百般不是滋味儿,指责陆莳千道:“你!你这头狼!”

    陆莳千眼中更冷,开玩笑,她的脾气一向不算好,被人打扰了亲密事,现在又被人指责,到底冷笑道:“我狼?那不知谁闯入别人房间,打扰别人亲密之事,那种人,恐怕更是没教养兼下贱吧。”说着歉意地看了眼卫墨,此刻卫墨黑眸水盈盈,但气质已经恢复高华优雅状态,若不是脸上若带春,断断不会让人猜测到他干了什么。

    卫墨身体虽然极度渴望,但因这亲吻,他的心却无比满足口他温柔地整理好陆莳千的头发,温和而优雅地笑着。

    无牙咬牙看着眼前这幕,越来越不是滋味,心中恨不得将眼前这女子碎尸万段,她对他总是冷言冷语,但对她身边的男人,却这么温柔,该死的!

    “白狼,我要跟你死斗,不死不休!”他忿恨地说道,只要他打败了她,杀掉她,他便可以将这女子远远丢于身后。

    但陆莳千是谁,腹黑阴险女是也,只用一句话便能让人吐血:“死斗?你够格么?”

    总的来说,无牙虽是实力高强,三万五千星,也足够他笑傲大宇,可归纳起来,不过是个不断追求力量巅峰的“单纯”人,又怎么会是陆莳千的对手,当即被她一句话激得拔刀便打。

    挨打不是陆莳千的个,她更倾向于一举解决麻烦。

    “想我跟你斗可以,你输了,你便得受我契约,受我支配,从此不受混沌者有任何牵连,你愿是不愿?”陆莳千掠出行方,落于前方空地之上,既然无牙执意送上门,她不收,也对不住他不是?

    无牙长刀抗肩:“我只臣服于强者,你能打败我,我自然臣服于你,但你输给我,我定要取你命!”暮然想到什么,他脸微变道:“不许耍阴谋诡计!”

    陆莳千冷笑道:“生死之战,必当全力施为,阴谋诡计也是实力一种。但你若决心想臣服于我,我便让你心服口服!”

    饶是无牙修养甚好,但到底是少年心,加上对自己实力素有自信,听她一说,顿时大怒:“放屁,谁想臣服于你!”

    两人一言不合,双双拔起兵刃便战于一起。

    “来来,开大开小啦,小千千和少年之战,我们赌谁赢,买定离手,买定离手啦!”离境亮开嗓子,将手中骰子摇得哗哗响,这货居然在这个时候赌起博来。

    白修长莹白的手指夹起一枚魔玉,放在写有陆莳千字面那方:“小笨蛋。”

    青龙却是不语,也拿起一枚魔玉,放在陆莳千这方。

    子季嘟着嘴,放于陆莳千这方。

    陆莳千,陆莳千,所有美男都选择陆莳千这方。

    这自然不是因陆莳千实力,而是本来,他们就如此地信任着她,什么也不因为,只要对方是陆莳千。

    陆莳千的实力,早已今非昔比,那日只不过和江松无牙拼剑法,才过了三百余招,可一旦她想胜过对方,那将是压例的,全无放抗余地的!

    她甚至只用了一招便彻底赢得对方。

    “束搏!”以命令的姿态,以主人的身姿,陆莳千红唇轻启。

    空间收缩,空间之力展现,无论江松无牙星级怎样高,只要他无法摆脱位面,那么他便注定会悲剧。

    事实上,江松无牙确实极为悲剧,他甚至连一招都没展开,便被束搏得动弹不得,他压箱底的招数为大无限斩,从第一斩开始,每一斩都会聚集双倍力量,直到万斩,威力绝伦,连大多数混沌者都无法抵抗,当初打败他的,却是混沌三巨头第二的巴德夫,可那时,他还将这招使出来,如今,他却连用的机会都没有。

    谁胜谁负,一目了然!

    江松无牙败得无比憋屈,可他纵然百般不愿,陆莳千又怎么会放过一个口口声声要杀自己的小子,当即毫不客气地契约。

    契约光环升起,江松无牙晋升五万九千星,他也明白眼前之人,并不是什么白狼,而是陆莳千。惊讶有之,惊喜有之,对追求力量巅峰的他来说,实力大升是好事,可为什么当他得知对方不是白狼后,竟然有隐隐的失落呢,尤其当他得知她身边男子个个不凡后,那失落,便更越发地大了些。

    他并不满这样的状态,盯着陆莳千道:“谁强我便臣服于谁,谁弱我便打倒谁。你虽现在是我的主人,但我还是会想方设法地打倒你!”

    陆莳千摊摊手:“随便。”

    心中却暗想,嗯哼,一旦踏上了她的船,想要上岸,那是不可能地。

    该报复的,她陆莳千,绝对不会手软就是。

    收服憋屈的送上门的无牙,有他不甘不愿的指引,前往雾隐森林的步伐,果然还是快了许多。

    才一个星期行程,雾隐森林便历历在望。

    无与伦比的幻兽大军 第六十四章 雾隐森林(二更)

    雾隐森林江松南面,夹道是崇山峻岭,穿过重重天险,便到达雾隐森林。

    初初一看,这里倒更像是世外桃源,和印象中的穷凶恶地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可称得上是美轮美奂,美不胜收。

    且不说颜深浅不一的千叶樟木,更不用说千姿百态的龙鳞乔木,便是那各的灌木以及少量的藤类植物,使得这里显得高低大小错落有致,此时节为大宇九月份,那各叫不出名字的花以及各种小巧的果实,更使得雾隐森林更添了许多生趣和热闹,使人一见便喜爱非凡。

    而雾隐森林占地又广,远远望去,时有小山丘起伏,高低错落,搭配各植物,当真美丽,更兼有数万细小支流泊泊流倘,各鸟儿欢叫鸣唱,许多小兽来回跳跃,怎么看,怎么叫人欣喜。

    这看上去便是度假旅游的腔地,又哪里有一点半丝凶地之像,初初闯入,只觉这里处处都美,又岂能感受到一丝半点的凶地凶戾之气。

    唯有美男们踏入这里,脸稍微一变。

    陆莳千来时做过功课,这雾隐森林对范围内的魔兽可说是相当友好慷慨,但外面进入的人,却是极为凶暴残忍。

    初看如此生机勃勃,但若进去,必定是步步杀机!

    人们对雾隐森林的畏惧,甚至更有甚于对死亡禁地的恐惧!

    这里好像和外界相隔一般,明明人就站在这里,只要不踏入其中,里面的一切都好似画面,里面生物对外面的人更是视而不见,一只黄嘴小鸟飞到陆莳千前面,飞了两圈,好像没看到她一样,转过圈,又喳喳地飞走,陆莳千猛然有种感觉,虽然眼前漂亮如画,但却隐隐地透着种神秘,而这种神秘,并不是大宇位面所拥有的。

    陆莳千不由看向死神,死神黑斗篷素囊,捏住主人的手,看向主人的金双眼里,有淡淡的委屈。

    陆莳千莞尔一笑,摸摸死神的脸,所表达的意思非常明显,既然到这里,这又何尝不是了解死神的契机呢,这十大凶地,毕竟是死神力量微微外泄的结果。

    死神不会释放他的对手,同样,他也认为弱者没有必要留在主人身边,而陆莳千,也不愿强加任何死神不愿的事于他身上。

    她只想这么宠着他,爱着他,就像他护着她,爱着她一样。

    “咳咳,我很不爽,你这个女人,让我很不爽。”双如月笑如春天,但说出的话可就不那么温暖了,简直是寒冬中的坚冰。

    擦,自从她和她的男人们在一起后,就很少和他亲密了,仅有的一次,还是他强迫她做的,该死的,那日要不是他见势不好摆出一副不堪忍受的样子,这女人恐怕一直都不会碰他,该死的!她日日和她的男人卿卿我我眉来眼去,怎么不注意下他,该死的,他哪里不如旁人!

    陆莳千淡淡道:“不爽我,你可以走嘛,我不会留你的。”

    双如月勃然大怒,修长的眼睛一眯,阴笑连连,道:“好,好,好,你就巴不得我走,我还就非留下来不可!”

    陆莳千微四,试探道:“那我留你了,留你了,千万不要走。”

    双如月粲然一笑,高傲如公:“既然你诚心城意地留我,我就却之不恭了。”

    陆莳千嘴角一抽。

    江松无牙不耻道:“白狼,我真鄙视你,都到这时候了,你还有心思逗弄美男。”就算知道陆莳千的身份,他还是坚持叫她白狼,仿佛一旦改口,有些东西就再也无法改变。“这里的凶险,远超你的想象,你还是想想怎么应对吧。”他斜眼看她,鄙视的神情显而易见。

    陆莳千现在收了他,他有怨气她也理解,诚心请教道:“还请明说。”

    江松无牙猛地一滞,见了嚣张张扬的她,见了冷静凌厉的她,这样温和的她倒是从没见,至少没有对他用这种态度,反而将要出口骂她的话吐不出来。他却不知道,这本就是陆莳千的情,知道的、擅长的,她可以藏拙,可以隐匿,等待一击必杀,会盘翻局。可不知道不晓得的,她却也从来不充大,不装高。无牙顿了顿,说:“雾隐森林的可怕之处,在于它的诡异。十万年前它无故形成,至今不知有多少探险者,多少人中豪杰想要征服它,但这些年来,却没有一个人成功。这些人进入雾隐森林后,全部一一诡异消失,大宇再不见他们踪迹。这其中,有三拨队伍引起较为轰动关注,都是人数过万,实力超强的人物,其中有一拨队伍中甚至有直神主之境的强大存在,但他们的结局只有一个,全部都在进入雾隐森林后诡异消失,半点音讯也没。这雾隐森林就像是无底之洞,来多少人,便吞多少人,可怕到极点。”

    雾隐森林本就是江松辖地,所以对它的信息,无牙掌握得较为透彻。

    陆莳千敛敛神,提脚往前踏入一步,半只脚迈入雾隐森林。

    恰如一粒石子丢入水中,雾隐森林荡起一丝不可见的涟漪。

    “白狼,你——”江松无牙本想说,此地的凶险,便是他也不敢踏足,但他话未出口,陆莳千已经两脚都踏入了雾隐森林中。

    死神随后而入,毫不犹豫,紧接着是九位美男。

    江松无牙眼见十一人从自己眼前消失,好似进入另一个世界,稍微犹豫,也跨入了雾隐森林。

    他是追求巅峰的,一旦内心受阻,将再难跨越,再说他早想征服雾隐森林,这次也许是个契机。

    那隐秘的涟漪,便又是一荡。

    进入雾隐森林,只觉眼前所见比外面所见更美十倍,每一处的颜都是那么鲜明,每一处的景都是那么美丽,香气弥漫的空气,诱人而美丽的花朵,便是那山缝中流倘的清水,都孕育甜蜜。

    可爱的动物时不时跳跃而过,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远方走来的客人。

    这里的一切都使人沉迷而忘怀这里当真就是人间天堂。

    充沛的魔幻力自不必说,一切都使人感觉很舒服,而那些娇美的花朵更诱惑人去闻一闻,那些漂亮的果实更引诱人去品一品。

    这里一切都使人感到舒服轻松。

    只想一辈子留在这里,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只愿成为那快乐的乌儿,那欢乐的小动物!

    好一个雾隐森林,当真厉害!

    陆莳千冷冷一笑,事出反常必有妖,这雾隐森林,果然诡异,竟然能影响人的精神,而一踏入这里这种影响将无时无刻不存在勾起人们内心深处最深的渴望。

    但雾隐森林的恐怖之处,恐怕远远不止如此,心智坚强之辈大有人在,如果仅仅只是这样,看破这点的人们早就出去了。

    看看身边的美男们,没有丝毫影响,好样的!

    十二人信步而行,娇花美景视而不见,清泉果子看而不品,陆莳千甚至更为过分,每隔五六个小时,便从储物空间拿出厨具,各种肉类蔬果饮料,各菜系齐齐而上,六米大理石长方桌一摆,椅子一放,便极为招摇惹人恨地惬意饮食,且和众美男有说有笑,好不自在。

    而这雾隐森林的任何果蔬清水,却是一律不用,非但不用,还要破坏一番,将那美景如画,拔成光秃秃一片地。

    白嘴角微微一勾,他的小笨蛋,就是坏得这么可爱。

    晚上则更为过分,决不再外面呆的,哪怕外面萤火虫飞舞得那么明亮可爱,哪怕外面各种荧光生物那么缤纷多彩,说不出去,就不出去。

    非但不出去,还将行方里布置得灯火通明,开上音响,放上影碟,当即和美男们来一首首情歌对唱,那叫一个浓情蜜意,快乐逍遥。

    雾隐森林中,便又荡起一圈涟漪。

    次日,一行人继续往雾隐森林深处走,一路见到各漂亮小动物无数,它们许是没见过人,纷纷瞪大漂亮的圆眼睛,注视着走进来的陌生人,它们全不害怕,甚至会档在路前,好奇地注视着众人,那可爱的样子,让人见之都恨不得摸上一摸!

    确实,那些小动物,都是会使女生惊叫的可爱小动物,长耳兔自不必说,还有许多龙猫般,圆滚滚,肥胖胖,柔软毛皮加身,一见就萌动的小动物,甚至还有类似皮卡丘那般的抖着耳朵的小家伙,还有那叽叽喳喳各小鸟,当真可爱到极点。

    摸还是不摸是个问题,这些小家伙,便是叫人稍稍狠下心对待它们都不能。

    陆莳千排山一出,将小动物们纷纷推到两边,再不慌不忙地赶路,对小动物们哀怨的眼神,视而不见。

    而那哀怨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