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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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目前为止,我过去二十三年的岁月是美国小镇生活的缩影。我的整个生活轨迹只不过是陈词滥调的完美翻版。成长于康涅狄格州的埃文镇,参加过中学的有关运动、青年团体以及父母不在场时在曼妙的郊外农场举行的“饮酒派对”。我们穿着宽松的运动裤去上学,穿着牛仔裤度过周末的夜晚,穿着有褶饰边的胖裤去赴半正式的舞会。然后是上大学!噢,那是高中生活后的复杂世界。布朗大学为各种有想像力的艺术家、怪才和电脑奇才提供了数不清的活动、班级和团体。无论我有怎样的求知或者创造性方面的兴趣,无论这些兴趣是多么深奥或生僻,它都能在此找到释放的途径。高级时装业也许是这个被广泛夸耀了的现实国度中的惟一例外。大学四年,我穿着羊毛织物和旅游鞋在普罗维登斯附近度过了无数美好的时光、学习了法国印象派大师的作品、写了一大堆令人讨厌的冗长的英语论文,可这一切——无论以任何可能的方式——都没有对我大学毕业后的这第一份工作有丝毫的帮助。

    我尽一切可能推迟找工作的时间。大学毕业后的三个月时间里,我东拼西凑弄了一点钱,然后决定一个人外出旅行。我乘火车在欧洲游览了一个月,大部分时间都泡在海边,而不是在博物馆。其间,除了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亚历克斯,我没有和任何人进行联系。他在我旅行了大约五个星期之后才知道我的行踪。由于他参加的美国教师培训课程刚刚结束,而离九月份的开学时间还有整整一个夏季的时间,所以,他就令人吃惊地来到了阿姆斯特丹。那时,我已游历了大部分欧洲,而他在去年夏季已经到过那里,所以我们在一间咖啡店度过了一个不很冷静的下午之后,就把我们的旅行支票凑在一起买了两张去曼谷的单程机票。。 书包网最好的网

    白领魔女(5)

    我们设法一起游历了东南亚的许多地方,每天的花费几乎都不超过十美元。我们着迷似的谈论着我们的未来。他在曼谷的一所贫困学校找了一份教英语的工作,这份工作让他激动不已。他完全沉浸于塑造年轻人心智的勃勃雄心之中,以他独有的方式指导着最贫穷和最不被人关注的人群。我的目标没有那么崇高:我决心在杂志出版业谋求一份工作。虽然我知道自己刚刚大学毕业,不可能被《纽约客》录用,但我仍然下定决心在毕业之后的第五个年头能开始为其写文章。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也是我真正想去工作的地方。我是在听了父母谈论他们刚刚读过的一篇文章后开始阅读《纽约客》的。我妈妈说:“它写得太好了——你再也读不到像这篇文章这么好的东西了。”我爸爸深有同感地说:“毫无疑问,它是当今惟一一篇写得如此精美的作品。”我喜欢它。我喜欢那些活泼有力的评论、机智诙谐的卡通画和那种被纳入某种特别的、只有会员参加的读者俱乐部的感觉。我阅读了它过去七年的每一期杂志,熟知它的每个部分、每个编辑和每个作者。

    我和亚历克斯憧憬着我们各自即将开始的崭新生活。我们感到非常幸运,因为我们可以携手共创我们美好的明天。然而,我们并不急于回国。我们莫名其妙地觉得,这将是我们在狂热忙乱的生活开始之前最后的一段平静时光。我们愚蠢地延长了在德里的签证,因为我们想在洋溢着异国情调的印度的乡村多呆上几个星期。

    唉,没有什么比阿米巴痢疾更能快速地结束浪漫的时光了。我在印度的一个肮脏的旅店躺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恳求亚历克斯不要让我死在那个地狱般的地方。四天后我们到达纽华克。我母亲心急如焚地把我塞进汽车后排,带着我往家的方向急驰而去。一路上她不停地唠叨着。此后,她请了许多医生为我诊治病情,因为她想确定那些可恶的寄生虫是否全都离开了她可怜的女儿的身体。我花了四个星期的时间才重新找到了做人的感觉,又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才开始感觉到在家的生活让人无法忍受。妈妈和爸爸对我都非常好,但是,每次离家时他们都要问我去哪里——或者回来时问我去了哪里——这很快就让我厌烦了。我打电话问莉莉,我是否可以搬到她在哈莱姆区的狭小的工作室里,在她的沙发床上凑合一下。出于好心,她同意了。

    ◆ ◆ ◆

    我在莉莉那个狭小的工作室里醒来的时候,大汗淋漓、头晕目眩、胃部疼痛难忍,每一根神经都在异常地震颤着——以一种非常不性感的方式。啊!它卷土重来了!我感到惊恐万分。寄生虫又回到了我的体内,我注定要忍受这无穷无尽的痛苦!如果是更加严重的疾病该怎么办呢?也许我感染上了一种潜伏期较长的罕见的登革热?疟疾?也许甚至是埃博拉病毒?我静静地躺着,设法与渐渐近的死亡之神展开搏斗。这时,昨夜发生的一些事情闪现在我的脑海中。纽约东村一个烟雾缭绕的酒吧。一种叫做爵士摇滚的音乐。一种马提尼酒杯中粉红色的热饮——噢,恶心,噢,让它停下来。朋友们走过来欢迎我的归来。干杯,喝酒,再干杯。啊,感谢上帝——它不是罕见的出血热,只不过是宿醉症状。没想到痢疾使我的体重减掉二十磅之后,我已经变得不胜酒力了。五英尺十英寸的身高和一百一十五磅的体重已无法支撑我轻松地度过一个狂欢的节日夜晚(虽然,现在想来,它支撑着我在时装杂志业得到了很好的发展)。

    我在摇摇欲坠的沙发床上睡了一个星期之后,艰难地坐起身来,尽量不使自己再次病倒。适应美国的生活——食物、礼仪、酣畅淋漓的沐浴——对我来说不算太难,但是,由于暂居异处,我的衣物很快就有了异味。我仅有的一点泰国铢和卢比只够我维持大约一个半星期的生活,而惟一能从我父母那里要钱的方法就是回去听他们永无休止的唠叨。那个清醒的想法是我离开床铺,去参加一个小时后的第一次工作面试,从而避开不祥的十一月份的惟一动因。虽然我已经在莉莉的沙发床上躺了一个星期,可是仍然感到虚弱、疲惫。她最后居然喊着要让我离开——如果她能让我每天在那里呆上几个小时就好了。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于是就买了一张地铁卡,上了地铁,无精打采地到处散发履历表。我把它们交给了所有规模较大的杂志社的保安人员,同时附上一封信,三心二意地解释了我想做编辑助理以便积累一些杂志写作经验的想法。虚弱和困乏使我无暇顾及是否真的会有人去读我的履历。我最终期待的事情只是面试。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昨天伊莱亚斯—克拉克大厦的人力资源部就打来电话要我去“聊聊”。我不能肯定这是否应该算是一个正式的面试,但是,“聊聊”这个字眼听起来更能让人感到愉快一些。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白领魔女(6)

    我咽下艾德维尔和派普托,费了很大力气才找到了一件夹克和一条裤子。它们虽然不太相配,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套衣服,但是它们至少可以裹住我瘦弱的身体。一件保守的蓝色上衣,一条不算太洋洋得意的马尾辫,一双稍显破旧的平底鞋,这就是我的整体形象。这样的装束不怎么样——事实上,几乎是极端丑陋——但是,也只能这样了。他们不会只凭衣服就决定要我或者不要我吧,我记得当时就这么想。显然,我还不够清醒。

    上午十一点钟我准时赶到了伊莱亚斯大厦。当看到排着长队等待上电梯的那些双腿优美、婀娜多姿的美女时,我心里开始感到难以名状的惶恐。她们的嘴唇不停地蠕动着,只有纤细的高跟鞋击打地板发出的喀哒声不时地打断她们之间的闲谈。喀哒喀哒。太好了。(电梯来了!)吸气,呼气,我提醒自己。你不会放弃的。你不会放弃的。你来这儿只是要谈一下做编辑助理的事,然后就回去躺在沙发床上睡觉。你不会放弃的。“是的,我喜欢在《娱乐》杂志工作!哦,当然,我想《巴兹》也挺适合我的。啊,什么?我可以自由选择?好吧,我需要一个晚上的时间来考虑一下是去那里还是去《名家》。太爽了!”

    不久,我不受人欢迎的所谓套装上就被贴上了一个不受人欢迎的“客人”标签(我很快就发现那些了解内情的客人干脆把这些通行证贴在了他们的手提包上,或者,甚至更好一些,马上把它们扔掉了——只有最愚笨的失败者才一本正经地戴着它们),朝电梯走去。然后……我上了电梯。上升,上升,上升,出来。我急速穿越时间和空间,以及无数性感的人群,向人力资源部飞奔而去。

    在快而安静的电梯里我稍微放松了一下紧张的神经。浓郁刺鼻的香水味混合着新鲜皮革的味道,把仅具实用性的电梯几乎变成了一个声色场所。我们在楼层间飘动,电梯在《潇洒》、《曼陀罗》、《巴兹》和《俏女郎》所在的楼层停下,美女们鱼贯而出。房门轻轻地、充满敬意地打开,白色的接待区暴露无遗。线条整齐朴实、款式别致的家具公然挑衅着想要坐下来的人们。它们时刻准备着痛苦地叫喊,如果有人——太可怕了!——猛然坐下的话。杂志的名称以形态各异的黑色粗体字镶在大厅的墙上,厚厚的磨砂玻璃保护着它们。一般的美国人都会认得这些名字,但是他们很难想像自己会置身于这样一座巨大的楼宇之中,被如此多的杂志名称弄得晕头转向。

    我承认自己没有令人难忘的工作经历,但是我从刚刚进入职场的朋友那里了解到,其他公司的生活和这里的情况完全不同。甚至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这里没有令人厌恶的荧光灯,只有永远一尘不染的地毯;没有邋里邋遢、工作懒散的秘书,只有容貌俏丽、举止优雅的年轻姑娘身着职业装尽职尽责地守在那里。没有办公用品!你根本看不见那些诸如文件夹、垃圾桶和书等必备的办公用品。在电梯从六楼飞驰而过的时候,我听到充满怨恨的抱怨声。

    “她。是。这样。一个。婊子!我再也不能和她相处了。谁做的那件事?我的意思是,到底——是谁做的那件事?”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咬牙切齿地说。她穿着一条蛇皮短裙和一件紧身短背心,看起来更像是深夜在“邦格洛8”工作的女孩而不像白天在办公室上班的白领。

    “我知道。我知——道。比如,你认为我为什么要忍受过去六个月的时间?十足的婊子。而且品位极差。”她的朋友摇动着可爱的短发,赞同地说。

    谢天谢地,我终于到了。电梯悄然滑开。有意思,我想。如果你把这种未来的工作环境与某个初中女生小集团的日常生活状态相比,它甚至还要好一些。刺激?哦,也许不是。友好、甜美、有助于你进步?不,不完全如此。这是那种能让你快乐,能使你大显身手,成就一番伟业的地方?不是,好吗?不是!但是,如果你想寻找敏捷、纤瘦、世故、极端机灵、令人无法忍受的时髦女人的话,伊莱亚斯—克拉克大楼是你理想的去处。

    人力资源部接待员的珠光宝气和完美无瑕的妆扮愈发使我觉得相形见绌。她让我坐下,“随便浏览一下我们的栏目名称。”然而,我却发疯似的努力去背诵公司下属的各种杂志所有主编的名字——好像他们真的要测试我关于他们的情况似的。哈!我当然已经知道斯蒂芬?亚历山大是《娱乐》杂志的主编,《巴兹》杂志的坦纳?米歇尔的名字也不难记忆。毕竟,我认为那些确实是他们出版的惟一有趣的东西。我会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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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家(1)

    一

    我叫史蒂文·金,是一位作家。尽管这个故事发生在缅因,但你可以从我名字的拼写中看出,我不是从那里来的家伙。职业上我用史蒂文·考尼格斯伯格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也是曾祖父施姆埃尔·考尼格斯伯格在1898年来到美洲大陆时用的名字。1908年他改称桑福德·金。那时,他和一个从波兰克莱考来的朋友钱姆·赫什在纽约宾汉姆敦开了一家干货店。赫什也改名叫查尔斯·斯塔格。因而,他们的店名也就理所当然地叫金…斯塔格了。

    大约在四年前,我的人生陷入了低谷。我刚过三十二周岁,除了在不起眼的文学杂志上发表过两篇短篇小说外,再也没看到过自己的作品付梓出版。事实上,我头两篇小说所收到的退稿信足够出版大开本的集子了。说来也很奇怪,我有一个文学代理人,名叫斯图亚特·阿姆斯特。他是一位专为许多拿高稿酬的著名小说家做代理的大人物。那么,他为什么会缠住我,一个将近十年几乎没有发表作品的作家呢?你或许会这样问。是因为家庭压力——斯图亚特是我的表兄。

    我是一个讲原则的严肃作家,每天花四五个小时写我的一部新小说。文学上的失意被一个异常的收获补偿了:我遇见了蒂娜·布雷克。她个头高,身体柔软,一头金发略带灰色,那样子既温柔又漂亮。她二十七岁,教小学。她身上那种既柔且刚的女性气质以及不同凡响的个性让我立即爱上了她。我从未有过现在这种对她的感觉:百感交集,让人既惊慌、害怕又不容置疑。我的心被她带走了,那种感觉太棒了。

    即便如此,我知道我不得不离开基韦斯特岛那污染的环境了。那些怪人和自称为作家的家伙令人窒息地凑在一起,每个人都有愤怒的故事要讲,真让我受够了。这就是我的结局吗?我不断小声且恐惧地问自己。谢天谢地,蒂娜竟愿意跟我一起到坐落在缅因海岸的一个小镇——布斯贝港。小时候我曾在那里度过好几个夏日。她理解我为什么要离开,并开始在那里着手找份教书的工作。蒂娜是个乐观主义者,不管是大事小事——从我不断收到拒绝的信函,到向北一直搬到一个无名小镇,她都会笑着说“一切都会好的”。

    小的时候,我曾在布斯贝营地里度过了五个极好的夏天。我知道在那儿不用花费多少钱就能生活下来。我希望能找到一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一年要冬眠整整八个月的避暑胜地,一个更有助于完成我的小说的地方。

    在到达小镇的两日内,我在一个名叫拉斯蒂·斯卡珀的酒吧里,找到了一份做招待员的工作。斯卡珀酒吧坐落在港口西边的一个陈旧的海鱼加工作坊里,酒吧是由两只小平底渔船在一个平台上搭建而成的,四周镶上木板,虫胶漆涂在散发着年久光泽的木板上,就像一个溜冰场。这地方能为你提供标准的海鲜牛排,食物烹饪虽简单,但却非常美味可口。除了因季节而来来往往的旅游者外,我的顾客一成不变地是一些捕龙虾者、当地业主以及一些老年人。这些老年人与其说是来喝上两盅,不如说是来找人说说话。与基韦斯特岛不同,在斯卡珀酒吧几乎就没有什么反常的事情发生。我的顾客喝的更多的是啤酒和威士忌,也有喝白葡萄酒的,偶尔还有人喝马提尼酒(加少许一点苦艾酒)。我把《波士顿酒吧指南》一书带来了,但却没有理由使用它一次。数周里我不必调制柯梦波丹或莫吉托了。

    我很快就与常客中的一位混熟了。他比我父亲的年龄还大,他的名字叫本·钱伯斯。这里讲的既是他的故事,也是我的故事。

    我们两人很快发现,在某些重要的事情上,我们总是一致的:我们都是作家。让我感到十分幸运的是,我发现他还是一位博学和宽宏的批评家。他愿意——甚至热切——想读我最近写的几页。即便我不高兴他所说的,但我还是要说,他能本能地判断出一部作品的好坏,而且判断得总是很准。他经常在每晚的点钟到斯卡珀酒吧,多数时间会呆到和我一起关门。他很健谈,而且非常出色。他看上去有八十岁多岁,显然,颇有些经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在海军服役,后来到米高梅电影制片公司做小说编辑;还给加利福尼亚最大的农场主的女儿们做老师;曾做过拍摄猫、狗的专职摄影师;还曾在加拿大清扫粮食,做过花商、木匠、家具制造商,甚至还在太平洋西北部做伐木工;在旧金山市做救护车驾驶员以及在迈阿密做证券经理人。或许还有几种职业我没有计算在内,但这已足够让你对本的生活有个了解了。他还曾是个作家。照他算来,他写了有二十本小说,这还未把他写的众多剧本、电影剧本和短篇小说算在内。他另外还写了一些儿童故事。但他的作品一部也没发表。尽管我把自己写的一些章节给他看,可他从未把他写的东西拿给我看。

    小说家(2)

    “这些都不如我写的,史蒂文孩子。不如我的。记住我的话,我写得全都很棒。写得很棒,我对自己这么说,而且还很有商业价值。”

    当然,我并没把本说的话当真。尽管我觉得他是我认识的人中最有趣、最值得尊敬的人之一,但我还是以为他对自己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