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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卜郎来历

民族都有接到亲人亡故的恶噩后,在家中以口含酒四处喷酒除秽的习俗;举丧出殡后,要由巫师手举火把,在楼上楼下,房前屋后喷酒驱邪。

    比如昆明北郊西山区谷律核桃青一带的彝族认为,久病不愈者,是被一个叫“都姜恶浪”的恶鬼纠缠,要由毕摩念经作法予以驱逐。其法:由毕摩设坛请神,在患者身旁念经后,点一火把,在房中的各个角落巡游,并不断往火把上喷酒,使火光烛天,直至毕摩认为恶鬼已被驱除。

    在独龙江流域的独龙族社会中,神和鬼尚无严格的区分,来自天上的鬼叫“南木”,类似神抵,多行善举,偶而也受巫师操纵作恶;居住地上的鬼叫“卜郎”,多属凶煞邪恶之辈,并因固定在某一方面作恶而分成不同类型,须好酒好肉好生伺候。

    独龙族巫师称“南萨”或“龙萨”。南萨巫医并举,是通达人鬼者。有的南萨常年在家中的火塘边或者窗台下摆一碗酒,供往来于天上人间的鬼们饮用。这酒不能由妇女摆放,妇女也不能随意触动酒碗,尤其是月经期间的妇女,甚至月经期间的妇女酿的酒,鬼也不饮用。

    而龙萨则是地地道道的巫师,独龙人久病不愈或是急病突发时,即认为是恶鬼作祟,必须由龙萨来驱鬼。一般的驱鬼仪式较为简单,在患者家中摆一小供桌,列置水酒。肉,供鬼取用,但仍然不能让妇女摆放或触动,禁用妇女月经期间酿的酒,必须由男人摆酒才干净,鬼才会喝。

    在驱鬼时,龙萨一手有节奏地摇动小铃销,一手舞动长刀,呐喊跳跃,极尽恐吓之能事。独龙族驱鬼的种种禁忌,说明性别歧视已经渗入鬼魂世界,父亲为主导的社会组织形态已经形成,但仍需要通过种种方式予以强化。

    独龙族家庭组织的分工已相对稳定,酿酒是妇女的常规性工作之一,鬼不可能不饮用妇女酿的酒,而只是不饮用妇女月经期间酿的酒,因为独龙族认为妇女在月经期间是不洁的。少数民族巫术以杀牲、使酒。诅咒为主要内容。

    巫术用酒有两种方式:一是利用鬼魂“喜酒、好酒、嗜酒”的弱点,诱使作祟的凶煞恶鬼离开某人、某地或某事;二是利用酒的驱邪除恶功能,强使凶煞恶鬼离开某人、某地或某事。

    前者的思维是从被驱使的对象出发,各个民族所建树的鬼魂世界一如人间,各式各样的鬼魂悉同其民,将酒视为最好的饮品,可以利用甘甜的酒味。浓郁的酒香诱使离开;后者是从用以驱使的物品出发,各民族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发现酒具有消炎杀菌、短暂祛除生理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负荷等功能,并将这一物质功能引入心理观念中,生发出以酒配合巫术的其他手段,使某人健康、某地平安或某事顺利,使事物按人的意愿发生和发展。

    这就是那酒的用途。

    我很是奇怪,问这和独龙族有什么关系?这卜郎说起来也没有那么神秘啊?

    唐荣说道:“我就是独龙族的龙萨,掌控着酿酒驱鬼镇邪之法。”

    我顿时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