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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如果找到了便宜的飞机票,他就到欧洲去旅行,找一个青年会的小旅店住着,白天在咖啡馆里看书,听欧洲的音乐,晚上去那些窄小的街道上散步。他希望在那里找到不同寻常的经历,比如爱上一个外国人。有一年,他和一个西班牙女孩子有过短暂的爱情,但那个女孩子很快就离开他,连等他假期结束,自然地分手都不愿意,因为她觉得他是个乏味的人。这个直截了当的分手理由,让鲁感到自己几乎被整个将来所抛弃。他认为自己不是一个乏味的人,只是他的西班牙语不够好,使得整个谈话变得乏味了。见到范妮的这一年,是鲁应该写经济系的毕业论文的一年,但鲁考虑得更多的是,换到文学系去,读西班牙文学,也许当一个毕业以后找不到工作的文学士。但是,他也无法真正地鼓起勇气来这么做。

    鲁坐在厨房里,听着咖啡机呼噜呼噜地滴下奥地利的咖啡,满室浓香。这一次,他也和一个从维也纳来滑雪的奥地利女孩子有过短暂的交往,他们同住在一个青年旅店里,这次是他突然中断和那个红发的,有匈牙利血统的女孩的交往的,因为她身上有着说德语的人的刻板,他觉得太乏味了。鲁闻着奥地利的咖啡的浓香,想起了那个女孩子有点发绿的恼怒的眼睛,象被踩了一脚的猫。

    他知道自己真的对乏味这个词太敏感了。

    范妮去的会话班上,有一些同学也是同一个写作班上的,因为大家的程度都差不多。照理说,这些人应该是最熟悉的,班级里常常办晚会,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也都脸熟了,见面打招呼。不久,背景和气味相投的同学就形成了三三两两的小圈子,象当时在前进夜校的情形差不多。功课不错,作派时髦,人也相对漂亮的同学圈子,总是班上的核心。从前,范妮和美国罐头都是这圈子里的人,他们常常在下课以后一起去衡山路上的小咖啡馆坐坐,在说话的时候夹着一些英文词,感觉十分优越。但现在,范妮发现,新班级的圈子,是由几个说法文的人组成的。两个从法国来的男孩,穿着海军蓝的j心领羊毛衫,很精致的样子。一个瑞士女孩,她却是从瑞士的法语区来的。他们老是在一起说法语。会话课的老师规定大家在学校里都得说英语,他们从来都不理会他,仍旧说他们的法文。他们的骄傲在班上很注目,范妮看出来他们不愿意与东方人打交道,班上另一个中国女孩倪鹰,曾试着参加他们的谈话,可他们就是不接她的话茬。还有,班上的日本同学请大家到她家去开会话课的晚会,他们去了,吃了日本同学做的寿司,喝了清酒,但并没有认真和日本同学说什么。所以,范妮从来不主动和他们说什么,但是心里却悻悻然。范妮的口音真的比那几个说法文的人好,可他们并不在乎,他们的英语结结巴巴的,总是将tr分开来,发成两个音。但是,他们从容自在地靠在椅背上,遇到说不出的词,便撮起拇指和中指,响亮地打一个榧子,说一个法国词,或者说句“howsay thisthose stupid english”,好象是英语刁难了他们,一点没有范妮在犯了英文错误时的自惭形秽。要是有人提醒了他们,他们就象拿坡伦那样用手奖赏似地点一下那个帮忙的人,说:“super!”

    他们优越的态度让范妮生气,或者说嫉妒。

    班上的同学来自世界各地,大多数同学圈子,还是因为母语的关系,或者是相同的国家背景。班上有两个从莫斯科来的女孩子,还有四五个从南斯拉夫来的男孩,他们常常下课和晚会的时候聚在一起说话。可他们从来没有到齐过,不是这个不来,就是那个不来,他们都张着浓密的眉毛,眉心几乎连在了一起,所以范妮几乎分不清他们谁是谁。她也没有什么兴趣和他们说话。

    但,范妮也没有兴趣和东方背景的同学在一起。她不喜欢那个日本同学,不喜欢她对洋人甘拜下风的谦恭。这个同学是个中年女子,永远一丝不苟地穿洋装,裙子和浅口的意大利皮鞋。她丈夫被公司派到纽约工作,他们全家跟着过来,她在孩子上学以后到学校来补习英文。她说的英文里有很多日本口音,轻易听不懂。她自己也知道自己的口音糟糕,所以一开口,就拿眼睛小心翼翼地观察别人的反映,生怕别人笑话。范妮从她的身上看出来东方人的自卑,所以特别告诫自己要理直气壮地说英文,展示自己被老师夸奖过的好口音,不让人将自己看轻。还有一个,是从湖北来的中国女孩子,叫倪鹰。她已经大学毕业了,只是没有考托福,所以大学没有录取,就先来读语言学校了。听说范妮从上海来,她长长地“噢”了一声,好象很有意味似的。范妮介意那个拖得挺长的“噢”,象是从小在班级里,出身红色的同学将她打到另册里的声音,也不喜欢倪鹰穿的外套,觉得她的外套土气,所以她从不跟倪鹰多话。

    坐在范妮前面的,是从捷克来的女孩子莲娜。第一次做课堂练习的时候,范妮就和她搭档,编一个故事讲给大家听,范妮会编,莲娜的词汇量比范妮大,范妮把故事情节说出来,莲娜就把句子里太简单的词换成一个好听的,所以那次她们得了第一。于是,范妮和莲娜熟了。莲娜在她的家乡布拉格认识了一个从纽约去那里过夏天的男孩,因为他在街上问莲娜路。后来,他们爱上了。男孩先回的美国,冬天的时候,莲娜也来到美国与她的男朋友汇合。她的男朋友在曼哈顿岛上上大学,莲娜先进语言学校,也准备接着在美国上大学。范妮听莲娜说的英文,有时带着点美国口音,范妮猜想,这是因为她有个朝夕相处的美国男朋友的关系,要是她也有这样一个男友,也许他们住在一起,睡在一张床上,那她也会很快进步。比起来,她们算是有时在一起说说话的同学,到学校的咖啡室里去喝点什么的时候,她们也会有时结伴去。范妮看出来,莲娜也不愿意和从东欧来的人混在一起,象自己不愿意和东方人混在一起一样,所以她们在一起。

    学校里,会话课上得最多,每天都有。范妮每天都得和会话课的老师见面。那中年男老师狭长的脸上有一只瘦瘦的尖鼻子,但是身体却胖得连正着进门都危险,当他站起来,到黑板上写字的时候,范妮看到他裤袋里做衬的白布,都被他的大肚子撑得翻了出来,他说的英文很清晰,连s和z的不同都能清楚地听出来,不愧是教会话的老师。他曾经夸奖过范妮,但范妮渐渐开始躲着他,一是因为他在堂上纠正学生会话中的错误一点不留情面,对范妮也是这样,甚至有一次说,你怎么和测试的时候判若两人,好象范妮骗了他一样。一是因为他对班上学生的态度。他最喜欢的学生,是法国人,他们在教室里大说法语,他并不讨厌,还和他们在一起说两句,因为他自己读书时的第一外语,也是法语。前进夜校的英文老师多少总宠着范妮一点,因为她是有铁定的希望出国的学生,也许也因为她的出身。范妮不习惯现在老师的态度。

    老师最不喜欢的学生,是从莫斯科来的女孩子,其实他更不喜欢的,是那两个人中的一个嫁给了美国人的娜佳。娜佳是从莫斯科来的邮寄新娘。范妮听到传言说,娜佳这样的人,学会了英文,有了谋生的手段,就会离婚,她们目前的美国丈夫只是她们的护照和机票。范妮想起了美国罐头的姐姐,她也是办了美国移民以后,就和那个香港海员离了婚。老师常在班上代表所有美国男人,给娜佳冷脸看。范妮从来不说美国罐头姐姐的事情,当班上的同学议论娜佳事情的时候,范妮假装纯洁地问:“真有这样的事?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但心里却说,“不这么做,又绝不能在家乡呆下去,还能怎样!”

    老师其实也看不起东方人,不管是日本的,还是中国的,他说她们的世界观一概是他受不了的多愁善感,就是日本女人主动邀请班上的同学到她家里去开晚会,响应老师教学上的建议。日本人家有一栋房子在长岛,老师说比他的房子好多了,可是,当大家在日本人家坐定,开始按照老师的要求,谈各自家乡的食物和生活的时候,范妮还是看到,当她们三个人说到自己家乡的时候,老师脸上呈现出一种从身体深处升起的不以为然。老师的这个表情刺伤了范妮的自尊心。她自己讨厌东方人,是洋气。而别人不喜欢东方人,而且把她也划进东方人的圈子里,就是对她的侮辱了。范妮再也不能象在飞机上抢白日本女孩那样对付自己的口语老师,一个正宗纽约人,只好暗地里生闷气。

    倪鹰老是说不好“ra; run; railway”这些词,老师大声纠正她的发音时,她的圆脸渐渐地变得红了,她笨拙地搬弄着自己的嘴唇和舌头,努力矫正自己,可是还是发不好那些音。老师说,一定是她在自己的语言里不用这种发音,就叫范妮读,范妮差点被吓得不会读了,好在老师没有觉得范妮有什么问题,于是他就让范妮帮倪鹰学会说雨,跑,铁路。倪鹰是班上最小气的同学,老用一只用旧了的可乐塑料瓶装白水,带到教室里喝。全班同学到日本人家去开会话课的晚会,每个同学多少都带了点小食来,放在一起吃,娜佳不想花钱买东西,就请假不参加,而倪鹰就敢空着手去了,到时候说一声“哎呀,忘记了。”,其实谁都看得出她是不想花钱。范妮一点也不喜欢她。范妮觉得她那样的小气,那种发音奇怪的英文,还有不知所措的舌头,都丢了自己的脸面。范妮生气地领着她读ra; run; railway,ra; run; railway,恨不得伸手去拨好她的舌头。老师那种东方人天生有发音缺陷的说法,让范妮很不开心。她老是觉得,就是倪鹰那些该死的ra; run; railway,将自己也连累了。所以,范妮总是强调自己是上海人,而倪鹰是湖南人,来自不同的地方。要是在欧洲的版图上,等于一个是英国人,另一个是葡萄牙人那么不同。倪鹰听范妮这么说完,在自己的座位上,一字一顿地丢出一句话说,:“那范妮一定是英国人,而且是维多利亚贵族,我一定是葡萄牙人,而且是乡下种葡萄的那种苦命人。”范妮这才知道,自己算是将倪鹰得罪了,但是范妮想要撇清自己和土气的倪鹰之间关系的愿望太强了,她并不在意倪鹰的不快,甚至,她认为那是倪鹰对自己的妒忌。

    范妮一直以为到了纽约,她的学校里面差不多会飞满了天使,而她,象夏天的巧克力一样融化在新生活中。

    而是象夹生饭一样,看着一切都好,可吃起来,不是滋味。她有时想起在小学时候她独往独来,心怀怨怼的情形。这让范妮又惊又痛,她从来没想到自己在美国的学校里,不是在陌生的超市,不是在咖啡馆,也不是在海关,居然还会有这种格格不入。

    范妮的惊痛,很快就蔓延到了学业上。从上小学的时候开始,她就知道自己的户口在新疆,将来要是想要国家给一个工作,一定要回新疆才能有。她也知道,自己是绝不会回到那当年爸爸妈妈被迫去的陌生地方。她甚至从来都没有去过新疆的家,从生下来就一直住在上海。但是,要一辈子住在上海的话,就意味着一辈子没有工作,象维尼叔叔一样。生活一开始就对范妮紧紧关上了门,个人的努力无济于事。所以,她从来不认真上学。遇到下雨天,刮风天,太冷的天,太热的天,她都不去上学,遇到学校春游,或者到工厂去学工,她也以身体不好的名义请假。到了范妮上中学的时候,中国恢复考大学了,但是,户口的限制仍旧存在,范妮必须回新疆去参加考试,作为新疆的考生,就是考到上海来上大学,毕业后也必须回到新疆工作。爸爸妈妈说,读那样的大学,等于给范妮判无期徒刑,不如不读,还可以苟且偷生当个上海人。于是,范妮也从来没有象班上准备考大学的同学那样,认真读过一天书。班主任老师让她振作精神,在范妮看来,是很小儿科的话,简直就不值一驳。她一直有充分理由游离在生活之外,借此来掩盖她对自己将来的茫然和被遗弃的失落。她从来没有建设性地梦想过什么,在她的学校生活中,从来没有过可以实现的梦想。她的梦想,总是带着破罐子破摔的气息,就象小孩子要不到自己想要的玩具,索性要天上的月亮。到现在,她到了纽约,进了布鲁克林的语言学校,现在的班上,一屋子的外国学生,个个都象蚂蚁搬家那样,一点一滴地从背诵介词固定搭配开始,挤进美国社会,而且在那里站稳脚跟。那种样子,就象范妮中学时代的同学们一题一题地积累着,准备考大学的时候。而这,正是范妮最不习惯的地方。范妮其实并不习惯,也没有刻苦学习的那种乐天的精神,愿意为将来先付出自己的努力。

    所以,刚开始读书的时候,大家都以为范妮的英文很好,因为她的发音好,语调好。渐渐才发现范妮的英文就是一个花架子,认真读书起来,她的单词量小,语法错误多,介词的固定搭配几乎不会。而且面皮极薄,只要遇见一个读错,被纠正的单词,接下来就一败涂地,连老师的问题都听不懂了。英文课一天天地继续,莲娜的英文越来越好,湖南人倪鹰的英文仍旧没有好口音,乍一听,象是说中文一样的语调,可是,她的词汇一天天地多起来,上语法课的时候,她从来不错,连介词固定搭配也不出错。只有范妮还停留在原处。她做不到把英文当成实用的工具来学习和掌握。她只能够把玩英文,欣赏英文。

    范妮喜欢它的声音,它的语调,喜欢课文里的故事,还有老师在解释课文时讲的那些事情。她把玩的,是透过英文传达出来的西方世界的气息,她认为,那是她失落的世界。当时在前进夜校的时候,她也常常和“美国罐头”一起背托福生词和介词搭配,她尤其喜欢背介词搭配,因为中文里面没有这样的介词搭配。这种在学中文里面没有的东西的感觉,才是范妮所喜欢的。常常,他们到国际饭店楼上的咖啡馆里去准备考试,那是他们最喜欢的地方。那里的咖啡杯子和吃香蕉船用的玻璃盘子都还是从前用剩下来的老货,能看到洋派的四十年代的痕迹。背书背得累了,他们就开始说国外的情况和出国的消息,或者不说话,听安静的国际饭店二楼咖啡馆里播放的轻音乐。那时上海电台中午的《立体声之友》里,总是播放一些老歌的改编曲,象《星尘》,《烟雾弥漫了你的眼睛》,《月亮河》,在温柔的轻音乐里,范妮的心里泛起了它们的歌词,有时,她就轻轻地跟着它们唱出英文的歌词来,范妮的英文在歌曲里从容精到,不漏过一个d,th,s,和z。那时候,真的还没有什么人能够唱英文的歌词,除了四十年代上学的老先生,老太太们。美国罐头坐在桌子对面,他总是有点疲惫的瘦长脸上,微笑地望着她,赞叹地说:“范妮范妮,你不去美国,谁还有资格去啊。”

    到现在,要将英文当成一个工具来掌握,背单词,词组,和介词固定搭配,甚至动词特殊过去形态,这都是范妮不耐烦的。语法课,会话课,写作课,阅读课,课课都出错。单词越来越深,要是没有及时查词典,凭着读音的规律猜着读,连单词都读错,被老师当堂纠正,象倪鹰从前那样。那些错误总是在提醒她,她是个用词粗糙的,错误不断的外国人,而她的错误,是因为她另有一个强大的,完全不同于英语世界的母语系统,和倪鹰,娜佳和日本女人一样。

    范妮感到,自己心中的英文世界也在崩塌之中。在前进夜校,去上课,等于去与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温习自己的梦想。而现在,到布鲁克林的学校里去,对范妮来说,是去变成一张鼓,接受时时刻刻的打击。经受它,要有象牛皮一样的坚韧神经才行。范妮天天往返在格林威治和布鲁克林之间,象纽约成千上万的外国学生一样,平静而匆忙。但她的心里,藏着惧怕,和焦虑。还有不甘心,有一次,她对莲娜说了几句,莲娜认为那其实是一种文化休克,会随着时间和对生活的适应而消失。范妮嘴里应着,其实心里不相信自己对纽约还有文化休克。她还是坚持相信自己一直属于美国。

    那天,范妮被写作老师叫到黑板上去造句,范妮写的是爷爷的那种花体字,每个词的第一个字母都顶着一条象藤蔓一样的曲线,十分古典。在上海,见到范妮手写的英文的人,都赞她的英文好,而对一个人英文好的称赞,是对这个人最好的肯定。而老师却点着黑板警告全班说,这是典型的印度英文。所谓印度英文,就是殖民地英文的意思,把英文词套在当地语言的语法结构和生活习惯里,用词老旧,是不地道的,不文雅的英文。由于几百年的殖民地传统,印度人讲的大多是那种被他们的文化混合过的英文,所以,在英语世界里,把殖民地流行的变种英文,称为印度英文。“这样的句子是典型的印度英文,”老师用她白胖的手点着范妮写在黑板上的大字,“你们看,过时了的花体字,生硬的介词,事实上,不能算它在语法上是错的,但它们的组成是生硬的,没有一个native 的人会造出这样的句子来。这是外国人的英文里最顽固的错误,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更正,有的人也许一辈子都不能更正。”

    班上的两个法国男孩接口说,在法语里也有这样的情况,大多数发生在那些法属殖民地里,他们就遇见过讲奇怪法语的越南人。

    “那你对英国英语和美国英语的不同怎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