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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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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袍上的盘扣和斜襟上的搭攀也都一丝不苟地扣着,带着中国人的审美,还有某一种自尊与距离。细密的手工针脚里,丝线穿过,留下针眼。中国绫罗绸缎精细而脆弱的奢靡,让她有点害怕,她怕自己配不上这样的精致。她想到她第一次穿尼龙短裙时,范妮的嘲笑。范妮说:“好看好看,象煞孙悟空。”她是笑简妮没有穿超短裙的风情。

    第八章 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3)

    “so what?”简妮心里说。她将那些细密的暗扣一一解开,原来一本正经的旗袍斜襟突然一歪,就敞开了怀,象终于情不自禁的美人。简妮吓了一跳,她简直担心是自己将旗袍拉脱了。

    她脱掉自己的衣服,小心翼翼地钻进旗袍里去。这是她第一次穿旗袍,她不敢象穿牛仔裤那样“哗”地一下就拉上身,她轻轻拉着柔软的旗袍,吸了口气,将自己的肚子收回去,

    一点点往上套去,并在旗袍里轻轻扭动身体,不让自己的身体绷坏了衣服。然后,将自己的胳膊伸进细细的袖子里。最后,简妮将领子上的那粒盘纽扣上,又硬又高的领子使得她不得不挺起胸,放平肩,扬起下巴,旗袍轻柔而坚决地裹住了简妮,还有旗袍散发出来的熏衣草气味。

    衣帽间的门上,嵌着一面长镜。简妮刚想凑过去看看自己的样子,一动,便听到身上的什么地方发出细小的断裂声。她吓得马上停下来不动。身体上的感受,犹如被捆绑住了,只能小口呼吸。

    终于安全地到了镜子前,简妮没想到自己的脸原来这么宽大,头发这么乱,表情这么蠢笨和放肆,身体这么僵硬,手掌这么大,这么通红的。爱丽丝在旗袍里婀娜多姿的身体在镜子里掠过,简妮原以为,自己在镜子能看到象婶婆照片里一样优雅的自己。简妮惭愧地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本来穿普通的毛衣和牛仔裤时,合适的头发,自然的表情,轻松的身体,舒服的手,在爱丽丝象照妖镜似的旗袍里,突然全变了。简妮心里失望,但却不甘心。她对镜子抿着嘴,笑了笑,却想到了在餐馆门口立着的领位小姐。她慌忙沉下脸来,想要去掉脸上那风尘的样子,却又因为自己的神情,想到了三十年代的左派电影里那刁钻的交际花。爱丽丝在白色旗袍里散发出来的秀丽的骄傲,就在她和镜子里的自己之间浮动,却没有附着在她的身上。简妮遗憾地望着,想起了“沐猴以冠”这个词。

    这时,镜子里出现了爱丽丝的脸,“还算合身。”婶婆打量着简妮,她的声音恢复了往日的轻柔和低沉,就象美国小说里常形容的,是“天鹅绒般的声音”。“我年轻的时候,也有你这样的身高。”

    “但我很难看啊。”简妮在婶婆面前羞得无地自容,她强迫自己不要从镜子前逃走。

    爱丽丝点点头,表示理解:“旗袍是很难穿的,但是可以学得会,不要紧张。”

    她看着镜子,用手指轻抚一下简妮身上的白色旗袍,说:“这还是我离开上海前,在上海做的呢。那时,我和你现在差不多一样大。我一向最喜欢白色配金色。现在这件衣服对我来说已经太大了,我缩小了,象一个干掉的苹果。那时我和你的乃乃都要到美国来,家里请了裁缝回家来,为我们添一些新衣服。说起来,做衣服的时候,好象比到美国还要兴奋。女人总是喜欢新衣服的。”说着,爱丽丝轻轻点了一下简妮的肩胛骨,“这里要打开,放平,不要让它翘出来,这里一翘出来,就显得身体蠢了。”然后,又用食指轻轻点了一下简妮的肚子,“提起一口气来,将肚子收进去。人要这样,才显得有光芒,又谦恭。”

    简妮在爱丽丝尖起的手指下,修正自己的身体:“这样怎么说话。”她轻声问。

    “你不是正在说吗?就会习惯的。”爱丽丝说。

    “有点不可思议,我穿在你在几十年前穿的衣服里。”简妮轻声说。她试着抬起手臂,将自己的头发顺到耳后去,爱丽丝在那张照片里,也是将头发顺到耳后去的。她看到自己从腋下到大腿,随着手臂抬起,将旗袍绷紧,出现了柔软的曲线,她想,那就是旗袍的性感吧,温顺的,娇气的,循规蹈矩的,却也是不可轻慢的。

    爱丽丝拉开一个抽屉,为她找出了丝袜,又指点她在下面的鞋柜里找出一双金色的高跟鞋:“你得穿上全套行头,才能体会到。”她说。

    按照婶婆的指点,简妮将玻璃丝袜轻轻卷到头,套到脚趾上,然后一边往上拉,一边放。玻璃丝袜轻而有力地绷着腿和脚,整个人好象又再被约束了一层,与身上的旗袍平衡了。

    那双一型的金色高跟鞋,对简妮来说实在太瘦,但简妮没说什么,将脚掌偏过来,塞到鞋里,然后再将另一半脚掌紧紧塞进去。她握着高跟鞋细细的后跟,晃动着,使脚掌能在狭小秀气的鞋子里努力放平。金色的高跟鞋紧紧裹着她的双脚,后跟和脚趾开始疼起来。她想起灰姑娘的故事,一声不吭地站在镜子前。果然,站在高跟鞋里,身体变得笔直。爱丽丝又用手指在简妮的臀上轻轻一点:“这里往里收一点,人就精致了。”

    爱丽丝打量着简妮,赞叹说:“旗袍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一样东西,将一个人的气全都提起来,有它在身上,由不得你不好看。”

    简妮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视掉那张脸,只从肩膀看下去,到鞋子,到背景里长长短短的旗袍,好象那镜子里的,是年轻时代的爱丽丝,而不是简妮自己。

    “要是坐下来,你先轻轻提一下衣服,这样领子就不会卡住脖子了。”爱丽丝说着,在简妮的旗袍上提示了一下,她的指甲上闪闪发光,是玉色的指甲油。“要是想走快,也轻轻提一下下摆,要不然,很容易将两边开叉的地方拉坏。那是最不能坏的地方。”爱丽丝点了点旗袍边缘开叉的地方。简妮看到,婶婆这件穿了四十年的旗袍,开叉处的金边还完好地连成一气。

    第八章 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4)

    “是的。”简妮回答。

    她的身体觉得陌生而振奋,那是种莫名的古怪感觉,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突然觉得象个精致高贵的中国人。象一个贵族,满身都是繁文缛节。”说着,她将手指放在刚刚爱丽丝放过的地方,轻轻提了一下旗袍,身上果然一松。她看到自己的手指在白色缎子的衬托下变得纤细文雅,还有一种聪明女孩的书卷气,和爱丽丝照片上轻挽的手果然是相象的。

    爱丽丝笑了,她抬手敲敲简妮的额头,“从前有句老话说,聪明的人的身体里面是一竿子通到底的,你敲敲他的头,他的脚底板就响了。”

    简妮疑虑地看了爱丽丝一眼,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夸奖。婶婆满意地对她笑着,她能看到婶婆胸前有点急促的起伏,她的气很短,但她坚持着。简妮假装自己也没有发现。

    “我将李裁缝的地址留给你,他在唐人街里有家小裁缝店,最出名的。以后你可以自己去找他做。”说着,爱丽丝握了一下简妮的手臂,她象是为了加重口气,但她却抓住简妮的胳膊,收不回手去。她需要简妮撑她一下。

    简妮眼见得婶婆的脸色从脂粉里透出灰白,但她还是不敢伸手去扶婶婆的身体,她只是暗暗将自己的身体送上去,贴住婶婆瘦小的身体,她感到婶婆的身体立刻靠了上来,几乎倒在自己身上。简妮知道婶婆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于是在手上加了力气,让婶婆靠着,拉着,一起走出衣帽间。婶婆的双腿软绵绵的,在地毯上一寸寸向前移动,简妮能感到她的腿在簌簌打着抖,摇摇欲坠,但她的背脊还挺得笔直的。就是那笔直的背脊,让简妮不敢在婶婆没有要求以前,自己伸手去搀扶她。

    小步小步地挪到客厅里,她将筋疲力尽的老夫人送到她的摇椅前,扶她坐下。简妮伏身帮婶婆坐下的时候,闻到婶婆的嘴里散发出一股苹果腐烂时的气味。那气味,与叔公病房里的气味一样。当时,大家都怀疑那股新鲜的腐烂气味是医院病房的气味,现在,简妮意识到,那就是老人垂死的气味。

    婶婆靠在椅上喘息着说:“你看,我正在死去。”

    “我要送你去医院吗?”简妮问,“或者打电话让救护车来?”

    “不。”婶婆说,“现在好象还没有真正到时间。”

    简妮默默看着婶婆,看她努力吸进空气,象被人卡住了脖子。叔公过世时,爷爷曾在病房里突然号啕大哭,简妮回想起那奇怪的哭声,那时,大家心里都充满了终于没顶的惊惧。爷爷的哭声将大家猛推一掌,打入深渊。但此刻,简妮发现自己心里却是奇怪的安宁,她甚至在婶婆“丝丝”的喘息声中,闻到走廊里一缕缕福建水仙的香气。她将婶婆的手放在自己手里,象护着一只小鸟似地,轻轻团着她的手。简妮记得叔公病重时,日以继夜地输y,自己也曾将他因为输y而冰凉的手握着,想要温暖它。垂死老人的手,都是这样沉甸甸的,好象正在坠落中的苹果。

    婶婆渐渐平静下来,她并没抽出自己的手: “你得再拉上来一点,我看你有点不舒服。”

    简妮慌忙抬起身,将后半身提了一下,她抱歉地笑笑:“我又忘记了。”

    “这件旗袍真漂亮。”她打量着简妮说,“我真高兴你穿得合适。别人都不怎么合适穿,她们在美国长大,从小穿了太多的jeans。我的眼光不错。”

    简妮笑了笑,她心里不太相信自己竟然是最合适的,她的脚在高跟鞋里象被门压住的手指一样疼着。

    “你怕吗?”简妮问。

    “不怕。我已经活得很长了,想要做的事,都做过了,想要去的地方,也都去过了,可以离开了。我更怕自己变得太老,太丑,却还活着。现在这样,不错。”婶婆说。

    “叔公也是这么说的,他也做完了他这一世想做的事。”简妮说。

    爱丽丝在椅背上侧着头,想了想,笑了:“他也可以这么说的。他一生喜欢女人,喜欢玩,喜欢时髦,他也度过了不错的一生。而且口卡口,直到曲终人散。”

    “你们都是幸运的。”简妮说。

    “是的。”爱丽丝点点头,“我满意自己的一生。”

    “你最满意什么呢?”简妮问。

    “我最满意自己能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去旅行过,要是我做王家大少奶,我这辈子做不到这点。自食其力,去看世界,是我此生的理想。我做到了。”爱丽丝说,“我腿摔坏了,再不能旅行了,那时,我就已经总结过自己的一生,我只有朝鲜和东非没有去过,因为我对那里没有兴趣,我已经看到了整个世界。我最喜欢奥地利,我这一生去过二十三次奥地利,直到飞机还在维也纳飞机场上,我就感到,象回到家。在那里,我有过一个情人,我们一起去过维也纳几乎所有最有名的咖啡馆,还有所有的博物馆。他住在美泉宫后面的街上,年轻的时候,我们彻夜在皇宫的栗子树下散步。我们一起读了一本法国小说,《皮肤上的盐》,好象书里写的,就是我们之间发生的故事。”爱丽丝用尽力气笑了一下,“你看,我得到了正好是自己想要的一生。”

    “是的。”简妮由衷地同意。她不知道爷爷,爸爸,妈妈,朗尼叔叔,维尼叔叔,包括范妮,还有没有见过面的乃乃,在垂死的时候,会不会这样总结自己的一生。

    第八章 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5)

    “所以,已经够了。”爱丽丝说着,她转过头来,看着简妮,“我想知道你的功课好吗,在学校的情况怎样?”

    “我不错。开始有点不适应,现在开始适应了。”简妮说。

    “有困难吗?”爱丽丝问。

    “有,但我一定会克服的。”简妮说,“我记得你说过的话,要想当一个地道的美国人,就要从好好读书开始。我能做到这一点。我将来还要穿你的那些旗袍呢。”

    “我想要送一个礼物给你,我可以为你付你最想学的一门课的学费。”爱丽丝说,“上个星期,格林教授帮我最后安排妥当了我的墓地,墓碑,我已经预留好了葬礼的费用。我有一块好墓地,很多阳光,就在曼哈顿,很老的墓地,漂亮的地方。我的墓碑是白色的大理石,细长的,很秀气,我不喜欢那种矮胖的墓碑。上面将会用金色烫字。连字体也已经决定了,我一向喜欢维也纳的分离画派,我喜欢克利姆特,所以我要用青春艺术风格的字体写我的名字。我很满意。”

    简妮诧异地看着爱丽丝,看她兴致勃勃地描绘着自己将在曼哈顿下城的墓地,c心她墓地是否漂亮,是否有足够的阳光。叔公要将家产用光才死去,而婶婆却在死后都要一丝不苟地做到十全十美。

    “现在,我是真正的,完全的自由了。剩下来的积蓄,对我来说已经多余了。我想帮家里的孩子们实现一个他们自己的愿望。”爱丽丝说。

    “每个人吗?”简妮问。

    “大多数在我身边的孩子。”爱丽丝说,“我为托尼付了他去意大利旅行的飞机票,他喜欢意大利女孩。为派却克付钢琴夏令营的学费。你也可以提一个要求。我希望给你们一个自己真正喜欢的礼物,将来,你们会温情地想起我来。”说着,爱丽丝俏皮地笑了笑,“让我和你们最好的记忆在一起。”

    简妮想了想,说:“我有自己一直想学的一门课,下个学期想要选的,是国际市场营销学。”

    “真的?”爱丽丝问,“为什么?”

    简妮说,“也许,我对做生意有兴趣,也许,我也想知道家里人到底是怎么做生意的。还想知道国际贸易到底是什么,会让中国人这样恨我们。有时候,我感到中国人比恨美国人还要恨我们。我在图书馆看了国际市场营销学的教科书,我感兴趣。”

    “你知道,我也旁听过这门课,在nyu的商学院,1969年。”爱丽丝说。

    简妮看着婶婆,她不知道为什么婶婆也去听这门课。

    “我去,是因为这门课里,会说到许多美国文化与各国文化相交时发生的问题。我喜欢旅行,对这样的相交有很大兴趣。我不去听文化研究的课,是因为我喜欢商人看问题时的实际,直接和建设性。我不喜欢文化研究里那么多意识形态,不喜欢他们象上帝那样的态度。”爱丽丝解释说。

    “这是有意思的课吗?”简妮问。

    “是的,绝对。”爱丽丝肯定说,“对你的理想来说,是很好的选择。”

    “我并不真正知道自己的理想是什么。”简妮说,“我不能肯定,我并不十分了解自己。”她看着放在茶几上的照片,照片里那具柔和的r白色棺木,上面描着金,与婶婆卧室里巴洛克式的家具十分相配,那是她为自己选好的棺木,里面用的是白缎子的衬里,完全是她的风格,也是自己身上刚刚穿上的旗袍的风格。简妮抬起头来,看着婶婆的脸,心里一点点地,涌出了悲伤和失望,“你看,你连自己要怎样的棺木都能把握,而我,连理想是什么都并不明确。”她说着,“哈”地笑了一声。

    “在我的生活里,我学到,美国是个让人追寻自己的地方,也许你为此背叛了别人,但你找到了自己。一个人找到自己,是顶重要不过的事。”爱丽丝说。她轻轻展开自己的手,按了按简妮潮湿柔软的手心,允诺道,“在这里,你也会找到自己的。”

    “你就是这样决定与叔公离婚的?”简妮问。

    “是。”爱丽丝答道,“他一定要回去继承王家的家业,我一定要看到全世界的好东西。我们不一样。”

    “但愿我也能像你一样。”简妮说。

    每年春节要聚在一起,吃顿中国饭,是王家住在美国东岸的亲戚们多年来维持的习惯。这个习惯开始于四十年代,那时候,初三,家里过年的正经事差不多都办完了,儿女辈的人,全回老宅自己热闹一天。王家的子弟和当时聂家的子弟很象,他们都是合家的京戏票友,高兴起来,他们就联合了聂家的孩子,在自家花园里搭台唱戏。王家的家规,不可以在家里办舞会,所以他们在家里唱戏,然后,一起去外面跳舞。多少年的春节初三,王家的儿女们都是这样度过的,那时,他们是个兴旺的大家庭。甄字辈的陆续离开上海去欧洲,或者去美国读书的那几年,最感寂寞的,就是过中国年时初三的那一天。也就是住在波士顿的甄盛和爱丽丝,要在那时赶到纽约来与甄展和范妮小聚的原因。

    王家的春节聚会,六十年代末,在唐人街的上海餐馆又恢复了。那时,王家在香港股市中的投机已经惨败。1966年香港左派大闹北角,被甄展一家在上海妻离子散的遭遇吓破了胆的王家的人,借美国修订了新移民法的光,纷纷移民到美国。各家在美国安定下来以后,甄字辈在大年初三时又团聚了一次。他们到唐人街的上海餐馆来,还是因为爱丽丝。麦卡锡时代她做女招待时,教会当时做大厨的老板一些王家的传统菜式:放蛤蜊的什锦暖锅,水笋红烧r,还有宁波人做的红烧豇豆干。这些菜式在这家唐人街里仅有的上海馆子里,成为受到客人欢迎的招牌菜。王家人在这里重又吃到家里的传统菜,自是十分的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