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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尔杰的威逼利诱下穿上的,穿上以后最开始不适应,但却是非常的好看,回头率百分之200哦。爱美的女士们大胆的尝试后,于是就成了流行,这个夏天,上海继续刮起至尊产品旋风,欧美的订单都排到了明年。美国的爱丽丝几乎是这边一出好产品就要求陆尔杰寄过去几套,据说,爱丽丝上美国杂志封面几乎每期都上。爱丽丝的穿衣打扮也成了时尚的代名词,至尊和爱丽丝家族的联营合作也到了最佳状态!生意火爆的不得了,风靡欧美时尚界。

    至于露脐装陆尔杰并没推向市场,女孩子们也是在家里穿穿,争奇斗艳,有大胆的也偶尔穿上去街上溜达溜达,顿时会成为小报记者的目标,大肆的拍照。等到媒体炒作的满天飞,吊足胃口之后,露脐装又大力推出,新产品让人应接不暇,透不过气来,时尚的上海女士们,名媛们更是疯狂追捧至尊的产品,一时间,陆尔杰在至尊成了教父级人物。

    说实话,至尊制衣厂的产品研发人员根本就是个摆设,不用动脑,完全等着老板灵感一来,新产品马上就有了,欧阳倩等埋怨无用武之地,完全跟不上尔杰的节奏。

    更让林徽因不好意思的是内衣产品,蕾丝情趣,丁字裤,薄,露,透,自己说什么也不敢穿,佘美珍晚上穿着的时候,林徽因眼馋的不得了,性感,暴露,时尚,说不出的风情难掩,诱人心魄,这些产品都是尔杰的杰作,这是林徽因不敢想象的。尽管以前也听说过尔杰的故事,晓得他是神童,天才!但是变态的天才没见过,陆尔杰就是一个。

    林徽因感觉自己沉浸在思想的海洋里,接触到最前沿的东西,每次写信给陆小曼都发一通感慨,说自己每天生活是多么多么的有趣,幸福等等。

    林徽因还把陆尔杰为小红,依萍创作的歌曲歌词都抄下来,说是这些歌词堪比徐志摩的诗词,唯美有意境,或幽远,或平实或生动,有一次聊天,陆尔杰嘲笑徐志摩一无是处。这些过分的话对于崇拜徐志摩的林徽因来说,是大不敬,但是自己却一点也没有生气。因为她心里的天平倾向于尔杰这一边,给老板陆尔杰比起来,那个徐志摩或许真的一无是处吧。

    天下的雨好大,外面电闪雷鸣的,不过,这不影响陆尔杰和小囡囡的心情。

    “互撸娃,互撸娃,七个葫芦爆菊花,鞭打滴蜡,都不怕,啦啦啦,啦啦啦。。。。”陆尔杰有摇头晃脑的唱着这首歪歌,两手扶住囡囡的小手,乐的囡囡小身子一蹦一蹦的,就是跳不起来。

    “老板,你这是唱的什么歌啊,旋律这么好听!”林徽因从楼上下来问道。

    “这首歌吗?”陆尔杰顿了顿,笑道:“说起这首歌,还有一个美好的童话故事,徽因姐姐想不想听听?”

    “想!”林徽因像个小女孩,对着客厅里的其它人喊道:“快来呀,听老板讲童话故事了。”

    在家的梦萍,茹萍依萍三女都围了上来,甚至有几名无事可做的女仆都围了上来,陆尔杰清清嗓子,把小囡囡抱在怀里,说道:“好吧,这个童话故事老长了,我一天说一段吧。”

    于是,每天听咱们的陆尔杰讲互撸娃的童话故事成了陆公馆一道独特的风景,这小子编故事的能力极强,而且,前世没少看这个动画片,烂熟于心,再经过咱们的小家伙一通编,那时讲的有声有色,精彩不断,悬念重重。尽管小囡囡不会说话,但是每次陆尔杰讲童话的时候就格外安静,这小家伙难道能听懂吗?呵呵。

    林徽因感慨连连,有心的徽因心里有了主意,每次尔杰讲的时候就记在心里,然后再回到书房飞笔疾书,于是,民国时代,就有了民国版的互撸娃,因为,林徽因写出来后,又让尔杰修改了一番后,就投稿了!结果大大出乎意料!反响奇好,又是童话连载的方式,一时间洛阳纸贵,让某家报纸迅速成了名报,而我们的林徽因女士居然成了专业撰稿人。这可苦了我们的陆老板,因为,林徽因孽待他,理由是,必须没事就讲故事给她听,然后她在投稿整理出版,最后赚大钱,嘻嘻!

    第240章 说说陆振华

    王雪琴与凌菲干妈等人的肚子越来越大了,算算也有八个月了,所谓十月怀胎,瓜熟蒂落,王雪琴是生产过的,而凌菲可是第一次,论年龄算是高龄产妇了,又是头一胎,内心喜悦紧张并存,陆尔杰的新别墅聘请了专业的医护团队,莉莉干妈和清雅的身体不用自己操心,自有人家那边的家里人伺候,这小子,给别人戴了绿帽子,还能安然无恙,不得不说,莉莉干妈和清雅干妈的表演功夫极好,要让自己的老公相信是自己的亲骨肉可不容易。

    王雪琴与凌菲挺着幸福的大肚子,每天优哉游哉的,就等生产了,陆尔杰对她们照顾的无微不至,小红小菊和新招的女仆更是不敢有丝毫松懈,再加上医护人员全天24小时的待命,绝对万无一失。

    陆尔杰是个“男人”了,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男人做事是对女人最大的保护。陆振华其实最郁闷,老婆回老家好几个月了音信全无,如今的陆府除了仆人就是尔豪了,梦萍茹萍偶尔才回来住一天半载的,陆振华数次问起王雪琴的情况,甚至要派人去一趟王雪琴的老家,把她给找回来。陆尔杰对老爸说,工厂离不开你,还是我派人跑一趟吧!陆振华想想也是,就听了儿子的话,于是陆尔杰妆模作样的派人出发了,几天后,手下回来报告,说太太的养母生了大病,没多少日子了,王雪琴想在床前尽尽孝,等到老人家咽了气,打发了就回来,时间或许会到年底也说不定。有小红和小菊还有儿子派的亲信保镖伺候左右,一切安好,让老爷再等些日子,太太还说如果老爷寂寞了,可以在外面找女人。

    话说这王雪琴从小由于家里穷,小时候送了人,亲生母亲在几年前都已经去世了,剩下唯一的养母生活在乡下,要说作为儿女的,尽尽孝道是理所应当的,陆振华也没有怀疑,王雪琴的养母陆振华是见过的,也曾在陆府住过一段时间,是一位老实巴交的乡下女人,以前,王雪琴性格专横跋扈,整天弄的陆家鸡飞狗跳的,养母却劝不动女儿,又看不惯养女的做派,所以,气愤之余回到了乡下,就再也没有过来往。王雪琴转了性子,学会孝顺了,而且,还容许陆振华找女人,这可是开天辟地头一回。要说这陆振华是男人,也有生理需求,但是陆振华有个情结,就是找女人有自己的标准,不是说这女人长的漂亮他就上,陆振华是个孤儿,生活非常艰苦,常常到大户人家去做工。维持起码的生活,17岁时进了一个大官家当马童,大官有个女儿,名字叫萍萍。萍萍虽然是个清朝的女孩,但因父亲是个外交官,萍萍受到了西方的影响,喜欢穿西式的骑马装,常常穿一件红色的骑马装,非常漂亮。陆振华对她着迷了,为了配得上萍萍,他拼命地练字习武,希望能配得上她。陆振华虽然地位低贱, 却和萍萍产生了刻骨铭心的爱,但是后来萍萍的父亲不答应这门亲事,鞭打陆振华,萍萍以命相抵,陆见状发誓打一片天下给萍萍,待到他打下天下之日,便来迎娶萍萍。萍萍的父亲对陆振华说你马上去打天下,你打到了天下再回来,打不到天下永远不要回来。萍萍对陆振华说我等你,我永远都等着你,我不会辜负你的,我一定会等着你,我等你。天下并不好打,陆振华没想到这一打就是十五年,十五年以后陆振华成为了马玉昆的左右手,是个清末的将军。他心心念念想的都是萍萍,但是等他回到萍萍家,方才得知萍萍在十年前为抗拒父亲安排的婚事,穿着陆振华最喜欢的骑马装,跑到经常与陆见面的回廊上,举枪自尽了。 陆振华眼见清廷,又深受萍萍去世的重大打击,伤心之下,决定反清起义,同时他收集长得稍微有一点像萍萍的女人,就像收集邮票一样,眉毛、眼睛、鼻子、脸庞,只要有一分像她,他就娶进门来。

    ??

    转眼到了民国,他成为了司令,也有了七位夫人。他在大街上认识了依萍的妈妈傅文佩, 傅文佩的眼睛长得像萍萍,过了一年后陆振华在戏院听戏,看见了唱戏的王雪琴长得像萍萍, 便娶了王雪琴。每个新娘都要穿着骑马装拜堂,因为萍萍爱穿骑马装,她们都是萍萍的替代品。陆振华说过长得最像萍萍不是他的太太们,而是傅文佩的大女儿,依萍的姐姐——心萍,所以陆振华最疼爱心萍。在心萍身上发生过两件事, 可以证明陆振华最疼爱她,心萍小的时候发生一件事,陆振华要杀了犯错的士兵, 心萍为他们求情,陆振华就没有杀他们了。心萍十几岁的时候,和陆振华在大街骑马,陆振华的马差点压死一个小女孩, 心萍跳下马去救小女孩,陆振华的马差点压死心萍,心萍对陆振华说爸爸我们以后不要在路上骑马了,陆振华答应了。

    依萍的姐姐心萍在七年前也就是主角未穿越前已经死了,死在了哈尔滨,所以,本书中是不会出现心萍这个角色的,有读者会失望我同样也失望,但是我没有起死回生的能力,遗憾的人生才是完美的人生。

    陆振华曾指挥千军万马,这样的人统治欲很强,可是自从有了尔杰这么一位变态的儿子,陆振华的性子也改变了不少,那种大家长作风,大男子主义,在尔杰面前无力施展,尔杰的神奇表现,陆振华相当的满意与自豪,任谁有这样的儿子不自豪骄傲是假的,就连尔豪这段时间看起来也像模像样了,现在成了著名的撰稿人兼编辑,听说还是受小儿子的影响,陆振华真心服了儿子,儿子是真龙下凡,专门来帮助陆家的,如今的陆家那可是党政军炙手可热的人物,国民政府不止一次的想委任他职务,甚至远在南京的老蒋都下了命令,必须担任,不得推脱,经过和儿子商量,尔杰答应了,最开始尔杰是反对的,但,如果老陆能在国民政府里担任一官半职,也是不错的事情,起码能获取第一手的信息,利用政府做起事来也顺风顺水不是。比如杜月笙就在国民政府担任要职。再说,陆振华担任的也是个虚职,没有实权,说白了挂个名义而已,无非是政府笼络这样有影响的家族的一种手段。

    第241章 四个孕妇

    秋风起,落叶凋零,岁月无情,唯有家是避风的港湾,四个大肚子女人此时正挺着肚子闲聊着,小红小菊站在一边。几个人都身穿儿子设计的孕妇服,清雅半躺在沙发上,玉手轻轻的抚摸着肚子,娇媚的面上呈现幸福的笑意,内心深处叹息一声;悠悠的对姐妹们说道:“儿子说的真好,做母亲是每个女人应有的权利,谁也不能剥夺,如果不是有干儿子,老娘就要成无儿无女的孤家寡人了。”

    “雪琴,你的预产期比我们要快一个月左右吧?”莉莉问道。

    “应该是吧,我倒是希望和你们一起,那样可就够热闹了。”王雪琴笑道。

    “你说,是儿子还是丫头呢?”清雅说道。

    “我希望生个儿子,酸儿辣女,我喜欢吃酸的。”莉莉说道。

    “儿子说了,那没有科学根据,不管是男是女,我都喜欢,自己的亲骨肉分什么男女。”凌菲说道。

    “凌菲说的没错,人吧,不能得陇望蜀,没有的时候,发了疯了想要,好不容易有了,到希望是男是女了,最好是女孩,我答应过儿子的,生下女儿,我们母女一起伺候他嘻嘻。”清雅得意的说。

    “我也希望是个女孩,我已经有儿子了,再来一个女儿,那就儿女双全了。”王雪琴幸福的说。

    “雪琴,我真是佩服你,你是怎么瞒过老陆的?”莉莉问道。

    “我现在不管这个,儿子处理的。”王雪琴满不在乎的说。

    “是啊,有儿子在,我们还怕什么,我们不用管那些老东西,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主。”清雅恨恨的说。

    “这小王八蛋也真是,四位如花似玉的美人等着他,他偏偏泡在外面,可恨。”清雅娇嗔道。

    “不是四位,那还有俩呢。”凌菲对着小红小菊的方向努努嘴。

    “嘻嘻,是美女都逃不出我们儿子的手掌心,可看她们的肚子没动静呀!”莉莉笑着看小红小菊,小红小菊见夫人们在说她俩,心里又羞又喜,肚子没动静,她们也不清楚怎么回事。

    “你不懂,我们儿子不是凡人,能控制女子受孕,小菊小红年龄还小,也不急于一时,等时机成熟了,升格为儿子的太太就是了。”王雪琴说道。

    小菊更机灵,急忙鞠躬感激的说:“谢谢夫人。”

    小红也急忙跟着说了一句。

    “不用谢我,我就是不同意,那小王八蛋也不会听我的,我现在都这样了,你们还不明白。”王雪琴笑着说。

    小红小菊听的惊喜,互相看一眼,都脸色红红的低着头,感到不好意思。

    “儿子这几天都在忙什么,是不是钻在自己的公馆享受,也不管我们这些大肚婆了。”清雅不满的问。

    “儿子自有儿子的事,听说最近在筹备学校,准备在租界建两所学校,专门收留穷人家的上不起学的孩子,教育是立国之本,没有良好的教育,我们人类也不会进步,国家将来会无可用之才。儿子做的是大事。”凌菲回答道。

    “是啊,穷人太多了,我们每天锦衣玉食的,儿子的至尊集团那可是解决了上海几乎一半人的就业吃饭问题,功德无量啊,以后,至尊大厦盖好了,更是又能解决一部分,上海人的家庭收入有了至尊集团可是前进了不止一步,很多人挤破脑袋的想进来工作,哪怕是扫厕所都抢着做,我家老头子天天能接到电话上门求帮忙说情的,真是不甚其烦,老家伙愁眉苦脸的求我帮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莉莉说道。

    “我的也好不到哪去,还不是一样,不过儿子给面子,基本都能解决,帮了他们的忙,那些政府要员以后都要卖我们面子,我家老头子官是越做越大了,身体却一天不如一天,最好赶快翘了辫子,我好名正言顺的和儿子生活在一起。”清雅期待的说道。

    “奸夫淫妇,你可真够歹毒的,要不你学潘金莲那一套,给他吃耗子药哈哈。”莉莉呵呵笑着调侃。

    “切,我歹毒,你不也一样吗,不用我的耗子药,已经天天吃药了,我估计熬不过明年就归西了。”清雅笑道。

    “我是不怕,我家那口子死活都影响不到我,他的一切靠的是我们家,要敢说半个不字,我就让他妈的滚蛋,我也不管他,爱在外面搞几个情人那是他的事,反正,我是不和他同房,也算各取所需。我肚里的孩子家里也都知道不是他的,问我我也不说,总之有了比没有强,家里也不反对,外面谁知道。”莉莉不屑的说。

    小红和小菊听着是目瞪口呆,心里想起少爷经常说的一个字:“牛!真牛!牛逼!”

    “儿子厂里做的孕妇装还蛮好看的,穿着也舒服,咱儿子小脑袋瓜里的知识能装一火车,没人比的上。”清雅说道。

    “我看一火车都装不下,起码两火车,小红,小菊,给太太们削几个苹果吃,再把留声机打开,就放你和依萍唱的歌。”王雪琴吩咐道。

    “恩。”小红小菊忙碌开了。

    “多听听有好处,儿子说了,这叫胎教,就是在娘胎里培养肚里宝宝的兴趣,说不定,以后也可以成为歌星呢。”凌菲挺着肚子,扶着沙发站起来,说道:“我去趟厕所,你们聊。”

    小菊急忙上前搀扶,凌菲一摆手说道:“没事,我自己来,你和小红蛮辛苦的,两人伺候四个孕妇,够你们受的。”

    “ 那可不行太太,伺候你们是我和小红的责任,我还是扶着您吧,出点事我就完了,再说我们也不累,家里的下人这么多,还有医护人员,我们每天做的工作有限。”小菊说的是实情,现在她们是主管级别,平时有事吩咐下人做就可以了,但是,伺候王雪琴和凌菲还是她们亲自做,害怕有闪失。

    “你就别逞强了,让小菊扶着你走,你不想让她挨骂吧。”王雪琴笑道。

    “凌菲就是强势,别忘了,你现在是孕妇,马虎不得的。”莉莉说道。

    看着凌菲挺着大肚子姿势笨拙的在小菊的搀扶下去了卫生间,三个美妇相互看了,笑了。

    第242章 救美

    “手拿碟儿敲起来来,

    小曲好唱口难开,

    声声唱不尽人间的苦,

    先生老总听开怀哎。

    月儿弯弯照高楼,

    高楼本是穷人修,

    寒冬腊月北风起,

    富人欢笑穷人愁。

    手拿碟儿敲起来来,

    小曲好唱口难开,

    声声唱不尽人间的苦,

    先生老总听开怀 哎。”

    “好!” 听曲的茶楼里热闹纷繁,喝茶的人纷纷叫好,同时也感慨歌词真形象。

    “尔杰,咱们到街上玩会吧。” 杜小蝶对正在滴溜溜盯着那位唱曲儿的小妞目不转睛看着的陆尔杰说道。

    “着什么急,刚坐下来,等会儿。”陆尔杰不耐烦的说。

    “哼,小色鬼。”杜小蝶撅着嘴,不满的嘟囔。

    陆尔杰横她一眼,也不理她,专心的听曲,他哪里是听曲,而是被茶楼里打碟唱曲的小妞吸引了,唱曲的小妞水灵灵的,十六七岁的年纪,相貌极美,眉毛弯弯,樱口琼鼻,脸蛋微黑,虽然一身粗布衣衫,但却掩不住芳华。

    陆尔杰今天在小蝶的陪同下视察自己的旗下产业,牡丹茶楼就是一条街上自己的产业,陆尔杰偶尔也会到处转转,虽然不参与管理,起码心里有谱,不至于被手下人糊弄。恰巧上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