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时的我,浑浑噩噩之中看到了影乡招募村官的招聘通知,因为哥哥逝

    去而斗志全无的我,干脆选择了这个偏僻的乡村。在我的内心深处,选择这个穷

    乡僻壤,与其说是为了收入和三年后回城分配的承诺,倒不如说是为了寻觅哥哥

    当年的足迹,来填补内心中巨大的空白,以及对没有能报答哥哥的亏欠吧。

    正是因为哥哥和这个影乡密不可分的关系,才让我在昨晚的卧铺上迟迟无法

    入眠。

    这个影乡到底是什么地方?还有没有哥哥当年的足迹?那些据说对癌症有奇

    效的药材又是什么东西?

    正是带着这样的好奇,带着对哥哥的追思,我踏上了这段旅途,踏上了一段,

    当时的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惊心动魄的旅程。

    【晨哥……你怎么醒得这么早呀??】或许是列车的播报声有点大,睡在我

    上铺的,一个名叫王思思的少女被吵醒了,然后探出头来望着下铺的我。

    【我们应该快到了。】抬头瞥了一眼这个令我没什么好感的女孩子,我平静

    地回答。

    【真是的……这列车真是让人睡得崩溃。夜里有蚊子,外面还老有人走路,

    讨厌啦……】似乎没在意我的回答,王思思有些不满地自言自语着。

    王思思,典型的大城市女孩子,有着白嫩的皮肤和甜美的笑容。虽然是同校,

    但由于我上学比一般人晚了一年,所以比起23岁的我,比22岁的她,以及绝

    大多数同学都要大一点,也就有了被大家戏称为『晨哥』的待遇了。

    和我相同的是,昨晚这个睡在我上铺的女孩子也是许久都没有入眠,但和我

    不同的是,王思思无法熟睡的原因,只是因为出生在大城市的她,从来没有出过

    远门,也从来没有坐过这种档次的火车,更和这代人一样,没有吃过太多的苦。

    按理说,虽然不是达官显贵家的小姐,但好歹也是衣食无忧,王思思不该和

    我一样,选择这个偏远的地方作为自己的第一份工作。但事实上,作为班里有名

    的差学生,这个王思思似乎除了交男朋友有一手,在大学四年期间换了不下十个

    男朋友以外,她的学业实在差得可以,几乎每学期都有不及格的科目,到了毕业

    之时,因为挂科太多而无法顺利毕业,这才选择了这个偏远的工作,为的是用这

    种『献身』般的行为换取自己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虽然,我们可以说是完全不同世界长大的孩子,我如同一匹孤单的狼,习惯

    了独行独立,而她好似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