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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部分

些隐隐的期待。

    “你快走吧,待会香兰又该来了,天都亮了,一会人多眼杂,要是被人看到了,你让我还有什么脸去见人!”眼看天快亮了,梅怡君赶紧催促道。

    这便是偷情吗?她蓦地想起这个词儿,不由暗自啐了自己一口,玉面生霞,满脸娇羞。

    我一翻身将她压在身下,玩弄着她魅力无限的身体,嘴角带着一丝坏笑,耍赖道:“我的好娘子喊一声好听的,要是我满意了便走,要不我一辈子就呆在你这儿,哪儿也不去。”

    感受到我杀气腾腾的分身就在她玉门外徘徊,她不由大急,慌乱中口不择言,哀求道:“风郎饶了怡君,快些走吧,要真被下人发现了,怡君还不如死了干净。”

    那一声“风郎”让我心怀激荡,心中涌起滔天爱意,深深吻在她那比玫瑰花瓣还鲜艳百倍的嫩唇上,深情道:“我怎么舍得让我的怡君去死呢!如果有一天真的到了那种地步,便是要死,你也得后我一步。”

    那烈火般的爱恋从我心中直涌入她的芳心,那么浓烈,那种心灵之间的直接交流是她以前从没感受过的。她忍不住张开双臂,热烈回应,口舌交缠。

    看着窗外那远去的身影,她不由泪湿双颊,心中一声无奈的呻吟。天呀!我到底该怎么办?

    她朦胧中有一种预感,他们似乎就是上天绑在一起的两个蚱蜢,谁也跑不了。

    他们的故事远没有表面的那么简单!

    金陵城外八十里。

    乱风冈。

    天色将明。

    这是一片墓地。

    墓碑横七竖八,新土寥寥无几。

    三十年前,这是一片旺盛的坟场,远远近近皆葬于此。

    乱风冈有鬼,自三十年前开始便广为流传。

    三十年来,进乱风冈者,有去无回。

    有人说这里发生了尸变。

    有人说这里遭到了天谴。

    不论怎样,乱风冈是凶地,已从传说变成了现实。

    最初还有人大胆探索,但都再无声息,近十年,这已是一片死地。

    十年来,乱风冈迎来了它的第一批客人。

    十四骑。

    正是叶千秋一行。

    据可靠消息,“鬼王”叶霜飞一行已在此地百里之外。

    魔门神秘莫测,随时可现,时间毫厘之间,将差之千里。

    为尽快挫败“鬼王”,折回“环秀山庄”,绕道乱风冈,势在必行。

    阴风阵阵,夜幕撩人。

    除了呼啸阴风,再无一丝可闻。

    除了乱碑古墓,便只有萧萧落木。

    树影婆娑,完全阻隔了西天明月,留下的只是一片昏暗。

    人马踏在落叶之上,发出阵阵沙沙声。

    寒风吹来,呜呜作响。

    如同鬼哭狼嚎。

    眼前那凌乱的土墓,似都飘荡着个个人影。

    令人心生寒意。

    叶千秋一行十四人,艺高胆大,丝毫不惊,向着树林最深处走去,对面出口就是官道。

    忽地,亮光一闪,一团绿焰飘在空中,随风而动。

    “呀”一声凄厉的叫喊。

    脚下起步,竟未能移动分毫。

    霎那间,四周光华大作。

    万团绿焰,红光闪闪,有若满天星斗,繁星点点。

    叶千秋处变不惊,脚下一跺,三丈之内,地裂三分。

    原先的束缚瞬间消逝。

    裂土带着飞沙,以众人为中心,电疾风雷像四周卷去。

    狂沙砾石中,叶千秋洁白无暇的衣上一尘不染,随便站在那里,却像是千年塑雕,虽经风吹雨打,雷啸电鸣,终屹立不倒。

    凝神望向最幽深之处,淡淡地道:“竟劳鬼王大驾,亲自相应,叶千秋实愧不敢当。”

    他望向之处,蓦地凭空出现一道黑影,他的脸隐在黑暗之中,看不到他的面目。

    唯见一头白色的长发,一袭黑色的衣裳。

    黑白相间,白愈白,黑愈黑。

    黑暗仿佛就专为他而存在,他仿佛天生就最适合隐藏在黑暗之中。

    他身形极其消瘦,然而那隆起的青筋,却告诉世人那其间隐藏着多么可怕的力量。

    任何小看他的人,带给自己的都是无法想象的灾难。

    正是“黑榜”排名第六的超卓高手,“森罗山庄”主人“鬼王”叶霜飞。

    不见他脚下有丝毫移动,逐渐由远而近,让人感觉像天地变更一般漫长。

    在三丈之外停下。

    “叶兄劳本王好等!”那低沉的声音并不难听,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卷四 风云初起 第十五章 莫名来客

    再过三天就是南宫世家老爷子南宫玄七十大寿的好日子。

    如今的金陵多了许多佩剑带刀的江湖人物、官绅富豪,俊男美女、英雄侠少。

    他们给繁荣的金陵平添了无限生气和美丽的风景,难得如此多的英雄云集,那是金陵数年来未曾见到过的景象。

    客栈东家、酒楼老板,各种商贩无不喜笑颜开,托南宫老爷子洪福,他们这几天门槛可是被踏破了几根。

    凌晨时分,天已透明。

    惊天动地的马蹄声将金陵从沉睡中唤醒。

    数百官军从城门奔腾而入,数百骑虽声势震天却无一丝紊乱,整齐如一。

    手持长矛,腰佩大刀,铠甲鲜明,通过十里长街,浩浩汤汤直奔南宫世家。

    如果有人熟悉军队编制,定会大吃一惊,赫然是捍卫长安安危的最后王牌——北衙七营的左右羽林军。

    万里长奔,气势如虹。

    虎狼一般,迅速封锁了南宫世家的所有出入通道。

    看到这幅场景,几乎所有人都在叹息,南宫世家的寿宴恐怕要变成丧宴了。

    平时南宫老爷子乐善好施,南宫家竟会落得如此下场,无不扼腕叹息。

    两位身披战甲,腰玄钢质长剑,手提丈二红枪的将军,飘身下马,身后跟着十多名侍卫,径直从南宫世家大门走了进去。

    为首之人身高六尺,披着件红色披风,头戴红缨军盔,虎背熊腰,孔武有力,沉稳的步伐,浴血的苍凉,以及眼中那电芒般的果敢,无不表明他是位身经百战睿智果敢的将军。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长安左羽林军副统领——封常清。

    他旁边的将军则是神鹰营营长郭长亭,他比封常清年轻了许多,不到三十,装束和封常清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的披风和头上的顶樱均是白色,一眼便可看出他是那种典型的军旅悍将,粗犷豪放,不拘小节。

    对南宫世家的富丽堂皇,他们看也未曾看过一眼。

    那些武士家丁见这等阵势,早就吓得两腿发软,生怕南宫世家即将发生血案牵连到自己,哪里还敢阻拦!

    南宫玄父子骤闻已被官军团团包围相顾一视,不由大骇,南宫世家一向只做正当生意,安分守纪,更何况其与金陵官方、军方的联系都非常紧密,就是上面要动自己也应该早有风声,怎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天降横祸?

    南宫玄不愧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瞬间镇定下来,吩咐南宫宏道:“走,快去迎接几位将军。”

    刚迎出去,封常清一行十余人已至大厅,一路之上,如无人之境。

    南宫玄见多识广,一眼便认出了这是长安极少外出的羽林军,难怪自己未曾得到一丝消息。

    不由心中大震,若真是长安上面要动自己,恐怕南宫世家就是有天大的冤屈也洗刷不清。

    拱手强颜笑道:“不知两位将军驾临,南宫玄有失远迎,还请两位将军恕罪。”

    继而转头对身边一女子道:“湘灵还不赶快给两位将军沏茶!”

    封常清冷冷的打量着几人,心中却是在留察四周的环境,那已是他多年的习惯。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不论是生活还是行军,他每到一处首先观察的便是地形,以扬长而避短。

    刚要说话却听大厅之外传来一阵嘈杂,鹰鼻一皱,神光一闪,冰冷地道:“让他进来。”

    我惬意的哼着小曲,“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蓝天白云,绿树清风。

    多年来,我第一次发现生活竟是如此美妙。

    想到梅怡君那香喷喷的身子,我几乎忍不住想转回去,抱着她再美美的睡上一觉。

    我轻松愉快的向南宫世家走去,一夜未归,也不知道花妖精有没有等我,等到了什么时候。不知不觉间,竟有些挂念起她来。

    走到南宫世家,却见一队官兵守在门口。

    威风凛凛,气势非凡。

    一望便知是久经训练的铁血之师。

    外面围着一大群市民,指手画脚,议论纷纷。

    “这下南宫世家怕是真的完了”

    “谁知道他们得罪了什么人”

    “唉,这年头,好人就没个好报”

    却见一人排众而出,向门口走去,喧嚣的议论瞬间鸦鹊无声。

    “嚓”两支铁枪交叉在一起,阻住了去路。

    “南宫世家暂时禁止通行。”冷冰冰的语气,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对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没给人留下一点猜测的余地。

    我望向他,不由淡淡一笑,铁枪像是被无形的控制,自动分开,他们想阻止他,却赫然发现自己竟动弹不得,像有一道无形的气墙将他们紧紧包围,眼睁睁的看着那人逐渐远去,而在旁人眼中,却以为是他们有意放行。

    “弩箭手准备。”虽是心中惊骇莫名,那首领依然忠实的执行命令:不准一人进出!

    我似慢实快的往里边走去,对花妖精我倒是一点也不担心,谁没长眼跑去惹到她了准没好果子吃,我真正担心的是我那不会丝毫武功的小姨子。

    不愧是精锐中的精锐,短短数秒中,几十人的弩箭手集结完毕。

    而我却更快,此时也到大厅之外,大批弓箭手尾随而至。

    “十余年来,本王无时不想再会千秋兄,可惜千秋兄却是贵人事多,一直拖到今天,一晃竟是十年。”叶霜飞负手而立,仰望夜空,不由感叹蹉跎岁月,时光如梭。

    不知有多少个夜晚,他都是这般度过。

    他的站姿很随便,明明就在那里,然而却让人感觉不到他身在何处。

    十余年前,二叶之争,武林无不为之侧目。

    终是邪不胜正。

    叶霜飞败北,退回浙西。

    江南便成了叶千秋的天下。

    “千秋兄可知,这十年本王想你想得好苦。”叶双飞那幽幽的语气,就像是分居两地,久别重逢的恋人一般,那岁月煎熬中的急切表露无余。

    叶千秋闻言,亦不由一笑,轻轻道:“十年来,千秋又何曾忘过鬼王一日。”

    叶千秋理解他的感受,因为他也正经历着,他也像他一般时时念起他,这个他最大的威胁。

    叶霜飞自那一败之后苦练爪功,自觉更胜从前,已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到了他们这种境界,每一点细微的进步,都是不可想象的艰难,不只是毅力,更需要机缘。

    如今一见叶千秋,他方明白,这十年来进步的不止是自己。

    这江南黑白两道的龙头,彼此望着,良久不语,继而不由哈哈大笑。

    像思念情人一般挂念对手。

    他们也算人间异数。

    “鬼王当心了。”

    话声刚落,叶千秋长剑出鞘,s出一道厉芒,三丈距离转瞬越过,长剑化作重重剑影,罩向叶霜飞身上每一个要害。

    大剑破风声震撼全场。

    不愧是“狂剑”叶千秋。

    叶霜飞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他虚实不定,神鬼莫测,隐在暗处,伺机出手。

    如若那样,他将完全占据主动。

    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未尝不是一种选择。

    但叶千秋不会,被称为“狂剑”的他,一向讲究的是先发制人,势若狂风暴雨,连绵不绝。

    叶霜飞一声轻啸,如蛟龙出海,大鹏展翅,千万道身影迎向那重重巨剑。

    一连串的声音响起,钢铁撞击声不绝于耳。

    叶霜飞戴着那专门设计定做的精钢拳套,与叶千秋剑剑相接,却未曾落实一下,都是相擦而过。

    那一波又一波的剑气和拳风,呼啸声威,众人只觉是千万寒刀割在身上,那股寒气直刺人肌骨,连退数丈,压力方有所减缓。

    由此可想而知,处于正中的两人承受的是多大的压力。

    一阵交接,三丈之内已是拨土三尺,寸草不生。

    “喝”叶千秋一声暴喝,全身一凝,所有力量都集中于剑尖一点,本已滑过的剑身蓦地一转,突然奇迹般的出现在那个不可能的死角。

    “轰”拳套和剑尖第一次正面交接,巨响之后两人暴退数丈。

    墓碑碎石竟都化为灰烬。

    “呼”的一声,两方人马一拥而上。

    两强对峙,阵势一触即发。

    卷四 风云初起 第十六章 虚惊一场

    叶霜飞食指一弹衣上的尘土,无比优雅,笑道:“千秋兄真的还想打下去拼个两败俱伤,便宜了魔门吗?”

    他双眼星光闪闪,令人猜不透他打的是何主意。

    然而叶千秋却分明从其间看到了那一丝难以掩藏的狡猾,淡淡道:“鬼王何出此言?似乎是鬼王步步紧,千秋能有选择的余地吗?”

    “既然千秋兄如此说,那今晚就到此为止,以免两蚌相争,渔夫得利!在千秋兄和魔门决战之前,本王绝不再来打扰千秋兄一刻,千秋兄意下如何?”

    不待叶千秋回答,他哈哈大笑,便消失不再。

    因为他知道叶千秋没有选择,就算他明白自己的意图,却也无可奈何!

    便是那万点鬼火也跟着消失得无影无踪。

    凭空而来,破空而去。

    叶千秋站在原地,未曾有丝毫动作。

    天亮了。

    晨风袭来,吹拂着他洁白的衣裳,长衫飘飘,形成一个个流动的曲线。

    这是夏天的清晨,他竟感到有一丝凉意。

    那是多年不曾有过的感觉。

    他像一尊雕塑,永恒矗立。

    闭目良久,不由喟然一叹。

    这时,他想到了爱妻梅怡君,也许只有她火热的身子才能驱散他心中的落寞。

    二十年来,只有妻子那美妙的胴体才能带给他烈火一般的激情,只有在妻子身边他才能升起万丈雄心,梅怡君便是他唯一的依赖、心灵的归宿,哪怕是离开她一刻,他都有种说不出的孤独。

    他是天下顶尖的剑客。

    黑白两榜的高手,无不是雄霸一方的霸主,也许每一个名字人人都是耳熟能详,但真正见过他们的恐怕没有几个,就是他叶千秋也就只见过两个人,一个是他的至交好友“拳皇”燕回天,另一个便是他生平最大的对手“鬼王”叶霜飞。

    树大招风,高处不胜寒。

    也就只有他美丽无匹的妻子才能给他那寂寞的心带来温暖,她的温柔才能填满他心灵的空虚。

    “两蚌相争,渔夫得利!”他不由无奈的摇了摇头,不论怎样,他始终都是那两只蚌中的一只,而永远成不了渔夫。

    叶庭轩自是明白父亲那句话的深意,然而他却有一点颇为费解,不由问道:“父亲,叶霜飞既想做渔夫,那他何来和父亲这番争斗?”

    叶千秋不由一叹,儿子虽是聪明决定,天分才情都堪称一流,但终还是江湖经验欠缺,还未能独当一面,幽幽道:“他此来,至少有三点理由。刚才我们的打斗像是生死相拚吗?”

    叶挺轩聚精会神,聆听父亲教诲,他深知他虽是年轻一代的佼佼者,但和父亲相比,无论是武功、气度、还是经验,他都难以望其项背。

    “如果你是鬼王,你希望为父和魔门谁能胜出?”

    叶挺轩毫不犹豫的道:“当然是希望魔门胜出,两败俱伤之际,他挺身而出迎战魔门,顺理成章的领导江南武林。”原来如此,他不由恍然大悟,有此一点,那剩下的就不难推断了!

    继续道:“他以为以他的修为足以创伤父亲,为父亲在与魔门的决战中埋下隐患,只是现在看来,他知道他错了,此其二。第三便是他已经隐忍了十余年,他要提醒江南武林他鬼王的存在,江南不仅有父亲,还有他鬼王,能与父亲抗衡的高手,甚至不在父亲之下,在群龙无首之际,人们自然会想到他。以此甚至还有第四第五。”

    望着侃侃而谈的儿子,叶千秋不由赞许的连连点头,露出欣慰的笑容,一点就通,他相信儿子日后将大有作为,绝不会在自己之下。

    看向东方吐露的朝霞,叶千秋不由露出自信的笑容。

    那所有的一切都是假设在自己战败的情况下,但他叶千秋会输吗?

    虽然他从不曾小看过任何对手,但至少他不相信,江南武林也不会相信!

    江南各派差不多都到了吧!

    一行十四骑绝尘而去,消失在前往金陵的方向。

    封常清慢慢的回过头来,看着这个如无人之境,令羽林军来不及挡驾的年轻人。

    眼神一亮,二话不说。蓦地一声暴喝,手中长矛化作万道矛影,重重叠叠,三丈之内尽在矛影控制之下。

    长矛破风声如雷鸣电闪,每一矛都灌注着他那无坚不摧的惊人功力。

    一声微不可闻的低吟响起在我手中,连这大矛强劲的破风声亦不能掩盖。

    “流云剑”出鞘。

    那是蜀山剑派两件至宝之一。

    “清风流云”

    “流云”在我手,“清风”归于唐梦杳。

    当年我接过它的时候,曾无比激动。

    “清风流云”雌雄双剑,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虽然那只是当时我自己的定位,虽然那只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

    我清楚的记得她曾告诫过我,“龙御心经”未达到第四层“心有灵犀”之前,绝不可使用此剑,否则必将伤人害己。

    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她说过的每一个字,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么多年,无论什么时候,哪怕生死一线,我从没用过“流云剑”。

    我舍不得用,那是她亲手交给我的,我生怕它有一丝损坏,虽然我知道它无坚不摧。

    也许我不能拥有师傅,但至少我还能拥有它,它的剑柄依然还残留师傅的气息。我时常把它拿出来,偷偷的看,偷偷的想念,那是师傅留给我唯一的纪念。

    我不敢用,我相信师傅,正如相信我自己,甚至超过相信自己。

    “龙御心经”第四层“心有灵犀”,务必借助外力之助。

    “心有灵犀”!

    我最渴望与我“心有灵犀”的人是她。

    只是我知道,自始就知道。

    助我达到“心有灵犀”的人,绝不会是她。

    就是达到第六层“万法归宗”,也未必能让她的慧心有丝毫动摇。

    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助我达到第四层,与我第一个“心有灵犀”的女人竟会是她——梅怡君,叶千秋的妻子。

    我不由笑了起来,与我心有灵犀的女人却是别人的妻子!

    要么将她从叶千秋手中抢过来,彻底征服她的身心,让她心甘情愿的做我的女人,成为修道的伴侣。

    要么她依然留在叶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