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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执手

    卷二:执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撷自《邶风    击鼓篇》

    蓝与白,是唐牧远最喜欢的两种颜色。

    所以,在宴会上布置的花,必须全都是白色的,白色的兰花,白色的芍药,白色的玫瑰,以及白色的百合,还有满天星与白绣球花等等。

    总之,所有现场用上的花,只能是白色的花就对了。

    不过当他随口玩笑说那需不需要也摆上些白色的菊花?话才说完,就被那个英俊却冷酷的男人给狠瞪了一眼,警告他别再开这种玩笑,要不然,就算是好朋友也绝对不饶。

    至于帖子的颜色,也是蓝与白,所挑选出来的白色,比较接近银的光泽,这也是整个会场的颜色基调,唐牧远喜欢的蓝色,是一种令人看着就觉得高贵优雅的深蓝,与银色搭配起来,十分的抢眼却和谐,这也是那个英俊却冷酷的男人所指定挑选的。

    其中,还需要点缀粉红色,因为那是唐牧远的女儿所喜爱的颜色,从一开始筹备直到现在,他只见过那个叫做唐乐兮的漂亮小女孩两次,在小女孩的面前,一向都是英俊却冷酷的男人笑得很温柔,只差一点就是个傻爹的模样。

    明明在外人面前,就是一副自信从容,从骨子里冷淡出来的骄傲模样,没想到在小女孩面前竟然可以笑得如此和蔼可亲,真是差别待遇啊!

    他忍不住一再地想,这男人在唐牧远的女儿面前尚且如此,在唐牧远面前,不知道又会是什幺态度与表情呢?

    说起来,婚礼筹备至今,他还没见过唐牧远本人呢!

    不过,他当然知道唐牧远的长相,一直以来,唐牧远就是报章媒体的宠儿,所以他当然知道现任唐氏总裁俊美得过火的长相,什幺温润如玉、谦谦君子的美好形容词,无论在唐牧远身上加上多少个,都绝对不会过份。

    不过,唐牧远明明身为新郎之一,他这个婚礼策划总监却至今未曾亲眼见过本人的原因,是英俊却冷酷的男人,也就是他这辈子最好,但也最后悔认识的损友唐尔谦,说他家情人聪明能干,日理万机,没心思管这些闲事,交代由他一切全权作主,到婚礼前几天,才会从纽约飞到北京,做最后的确认。

    啧啧!孟扶风觉得他真该拿面镜子,让唐尔谦照看一下自个儿说起被情人全心信任的嘴脸,那咧得深深的笑容,何止是傻而已呀?

    根本就是被吃得死死的蠢啊!

    不过,唐牧远虽然对于婚礼的细节毫不过问,但是地点却是他指定的,位在北京郊区,建筑主体是唐牧远与唐尔谦堂兄弟唐森买下的一处老四合院。

    这个地方,目前已经扩大改建成旅宿,凭着唐森对古董的熟稔,与对古老东方建筑的涉猎,这一批或独栋或合院单间的套房,都有着浓浓的中国风,但同时供应现代化的水电,陈设十分优雅舒适,平时请专业人经营管理,几年的时间,如今已经颇有名气,听说预约住房的订单已经排到了一年之后,不过在两个月内,为了举办婚礼,已经谢绝了所有的住宿预订。

    其中一併暂时歇业的,还包括去年春天才兴建落成的餐厅,餐厅建筑採自然绿色建筑,用了大量的落地玻璃,景观十分漂亮,再加上聘请的大厨料理功夫底蕴深厚,用料实在地道,每一季的菜单也设计得十分别致诱人,开业短短一年,如今也已经有稳定的客源。

    很多订不到房住的客人,因为慕名之故,就算特地从市区开车前来吃一顿,也很甘心乐意,只不过,在这段时间,餐厅所有的厨师与工作人员,就只忙于为婚宴设计菜单与备料,务求让前来的宾客可以享受到最美味的佳餚尽兴而归。

    身为得过无数座special   events的得奖者,在这业界说起来算是知名首席的艺术策划总监,多少世界名牌与杂誌只差没有拿上排队号码牌,等着与他合作案子的孟扶风,对于自己竟然只为了与唐尔谦的一点损友交情,甘愿做牛做马,从年初接到唐尔谦的一通电话知会之后,就这幺跟这场婚礼耗上了,感到十分不解。

    只怕以后他亲手给自己办场婚礼,也不可能如此费心尽力吧!

    更别说,以往他所接的合作案子,常是品牌的发表会,或是什幺盛大活动的开幕,或者是各大知名杂誌的形象设计案,乃至于是广告,很多时候与「婚礼」根本一点关係也没有,遇到了一些老客人或是名人坚持委託婚礼方面的相关工作时,他会交给另一个专责的团队去做,但这次唐尔谦指名了要他当主设计者。

    真不知道那人是脑袋哪里有问题,竟然敢把自己的婚礼交到对这方面完全是生手的他,唉,不明白呀!

    他一再地想,但就是想不明白,无论是唐尔谦找他的动机,以及他甘愿不惜被大材小用,也要留在北京为这一场婚礼做完美规划的理由。

    在这段婚期已近,他带着团队忙得如火如荼,却还必须想尽办法拨出时间当空中飞人,赶到欧美日本几个城市去履行他去年就答应下来的工作合约的日子里,孟扶风不止一次,为自己为何对于唐尔谦与唐牧远的婚礼如此执着,想要把这场婚礼办得极致完美的心情,找到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

    他想,大概是这里树上熟的桃子与葡萄,任他爱吃多少就吃多少吧!

    他待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有人给他送上一盆新鲜现摘的,特地拨给他小住的房里,还有一只不小的青花瓷盆,装了十来颗大桃子。

    那些桃子,不是拿来吃的,主要是用来品桃子香气的,听说古代的慈禧太后就喜欢在屋子里摆上一大盆桃子和苹果,也是只拿来看和闻香用的。

    这也就是说他现在过上的,是中国古代皇家贵族的生活,这幺惬意而奢侈的生活,人生能得几回呢?

    所以说,他肯定是看上了这一点好处,才会如此死心蹋地,甘愿为这场婚礼殚精竭虑,做牛做马,甘愿让他其它的客户抱怨他今年的工作时程排得太过紧凑,完全没给他们时间谈明年度的合作,这种绝情的态度,让几个与他长年合作的老客户颇多怨言,私底下放话说抢着上门要跟他们合作的企划公司多如牛毛,不差他孟扶风这一家。

    不差就不差吧!

    哼,这些人有胆量就公开对他说!

    而且,能食嗟来食的合作伙伴,凭他孟扶风在这业界的名气与地位,还有绝对不下于人的本事,既不需要也不稀罕。

    炎炎的晴日,成荫的大树底下,能勉强感觉到风儿吹动的凉意。

    最近,一连几天,整个北京地区都是万里无云的大晴天,过午以后才会飘上些薄云,每天早上褪去朝阳的红晕之后,天空的颜色就都是湛亮的土耳其蓝,衬得这起伏平缓的丘陵地上一大片桃子树红的红,白的白,颜色好不诱人,还有不远之外的竹架子下,累累的青色与紫色的葡萄,好多都已经成熟能吃了。

    孟扶风坐在设在树下的靠背长椅上,斯文沉静的面庞,出神般的望着那一片桃子树,最近,他每天都会来这里坐一会儿。

    若说,一大片桃花林奼紫嫣红,会是这个地方属于春天的美景,那幺,还有一幅场面比桃花更加壮阔十倍百倍的美景,是一年四季都能够观赏得到的,那就是这片丘陵抬眼望去,宛如盘龙般在不远绿色山稜线上起伏的万里长城。

    每天早上,从他的房间窗户打开一看,就可以看见一大段在山岚之间隐约飘渺的长城,听说冬天下雪时,长城的景色会更美,他光听就十分神往。

    不过,孟扶风却听唐尔谦说,他家心上人找堂弟唐森合作开了那一家餐厅的动机与目的,不是因为长城的如斯美景,也跟赚钱也一点关係都没有。

    「要不然是为什幺?」

    那一天,孟扶风嘴里吃着这里今年第一批摘下的熟桃,满嘴的香甜多汁,忍不住好奇地想要知道原因,也同时在心里笑得苦涩,想唐牧远这一位唐氏的继任新总裁,果然不愧生就唐家的天之骄子之一,只管做自己爱做的事,对于赚钱这种俗气的事情,可以完全抛在脑后不管。

    「为了你现在嘴里吃的那些桃子。」冷酷而英俊的男人至今说起情人与情敌一起合作开餐厅的事,心里仍是不痛快,在述说时,嘴角不屑地微撇了下。

    「什幺?」孟扶风闻言有些傻眼,这世上能长桃子的地方多得是啊!不过对于他的问题,唐尔谦却不愿意再多谈下去,从来关于唐牧远的话题,这男人总是浅谈即止,保护情人私隐的功夫,修练得十分到家。

    想着,大概是盛夏的阳光太过刺眼,孟扶风微微地瞇细了有些刺痛的眼睛,嘴角微抿起来,这时,他听见了身后传来踩过草地的脚步声。

    他回过头,看见一位满头白髮的老人给他端了一盘西瓜,在这里大伙儿都称老人为老李,快七十岁的老人家,一手种水果的功夫十分了得,这里的桃子葡萄,乃至于秋天收成的山楂海棠,都是老李带着几个徒弟照顾,品质都很出色。

    因为老李的几个儿孙都不在北方,这些年在这里工作,唐家人把他当作自家人在对待照顾,所以老人平日里就算不照顾果树,也会随兴做些杂事,完全把这儿当作自家,也因此很照顾来这里当客人的孟扶风。

    「孟先生,吃西瓜吧!今天刚到京,宁夏产的瓜,口感脆又出沙,这颗瓜还忒甜,今儿个这天气太热,吃些西瓜正合适。」

    「是啊!今天的天气真的很热,还好北京乾燥,要不光我坐在这里不动,就会热出一身汗。」孟扶风对着老李报以微笑,接过盛着西瓜的盘子,放在一旁的长椅上,「谢谢,我现在还吃不下,刚才吃了一颗大白桃,晚一点再吃西瓜。」

    「好,那就先放在这儿,孟先生想吃就吃,别勉强。」老李咧笑,黝黑的面皮上挤出了几条历经风霜的皱纹。

    「我看孟先生好像很爱吃白桃,明天我多给你摘几颗白桃,不过那白桃是晚熟品种,还不到最好吃的时候,牧远先生也爱吃白桃,去年来这里吃了不少,尔谦先生还给他做了不少白桃果酱,你和牧远先生喜欢的桃子口味真是一样,等他来的时候,我给你们摘几颗最甜最大的,让你们吃个过瘾。」

    「嗯。」孟扶风笑应,随手拿起一块切成三角形的西瓜吃了起来,他想自己就算吃不下,也应该需要补充一点水份。

    因为他不知不觉在这里坐太久,太久没喝水,喉咙太乾了,所以才会在回老李的话时,喉头感到一阵艰苦酸涩,一口吞下之后,他笑着对老李道:「这西瓜真的很甜,我没吃过这幺脆又能带那幺多糖沙的西瓜,好吃。」

    老人家开心大笑,说了让孟扶风好吃就多吃一些之后,回头就走了,说要为明天做的工作做準备,明明种树修枝是风吹雨淋的苦差事,说得却十分快活。

    孟扶风想起老人家曾经对他说,人老了,能再活的日子没多久,做起事情来反而比年轻人勤快一些,就怕没有足够的时间能做完想做的事,所剩不多的余生,只要还能多做一件能让人需要开心的事,心里就比得到什幺宝贝都要高兴。

    真单纯。

    但这或许才是历遍风霜,看尽人间悲喜之后,沉澱下来的纯粹与快乐吧!孟扶风希望自己能够早一点达到老人家的那个境界,或许,只要能够达到那个境界,在他心里就能够少几分愁苦。

    孟扶风不知道原本吃在自己嘴里甜的西瓜,为何竟越吃越苦涩了起来?吃了第二片之后,他放下果皮,再吃不下,抬眼环视着这里的一草一木,看着如此壮阔的美景,他心里竟然觉得好悲伤。

    他呼了一口气,靠上了椅背,仰头闭上了双眼,感受着穿过树叶,被风吹动的点点阳光洒落在眼皮上,忍住了几乎快要逼住眼泪的刺痛。

    无论在今天之前,他在心里给自己找了多少理由说服自己,其实,那终究都是他勉强给自己找到的「理由」,或许能够用来说服别人,但是,却骗不了自己。

    他觉得悲伤,是因为他所看到的一切,有一半属于唐牧远所拥有,还有那个在外人面前总是沉静睥睨,冷酷而英俊的男人……全部!

    他比谁都清楚,那男人里里外外,全部的身心都属于唐牧远,在婚礼过后,就连名份上都是!

    而他,愿意为了那男人的一句请託,不顾正式的工作合约,甘愿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只为了将这场婚礼给做到尽善尽美,原因其实很简单,不过就是为了明明知道不可能,却仍旧在他心里保留,至死只怕也抹灭不去的那一点喜欢。

    他告诉自己,既然那个冷酷而英俊的男人,今生已经注定与他无缘,那幺,他至少经手了男人的婚礼,在那两个人的感情之间,留下了不能抹灭的一笔,也算是为他内心消灭不去的情意,留下了一点可堪回味的印记。

    他想,他那位损友肯定是不知道他的感情吧!

    那人肯定是毫无所觉的,要不,还能毫不犹豫向他开口委託这场婚礼,那一副心肠,就真的是太残忍了!

    § § §

    深夜的纽约上城,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车辆与警笛声,繁华的市容依旧,但总是寂静得宛如没有人居住,城外的人归去了他们城外的家,住在城中的人没有约会或社交活动,不会在这深夜里于街头走动散步。

    属于这个城市的独特氛围,唐牧远多年来已经习惯了。

    只是偶尔回台北与父母小住一段时间,再回到这个城市时,总有一种淡淡的盛宴过后,人去楼空的寂寥感。

    尤其,是唐尔谦没有陪在他身边的时候,那种感受特别明显。

    今晚,唐牧远得到了一位多年好友的邀请赠票,前去欣赏了一齣歌剧,这部作品自从上演以上的评价极好,观赏这齣戏成了上流社交圈最盛行的活动,唐牧远决定应邀前去时,就知道无可避免会遇到熟人。

    中场休息时,在他与好友讨论戏里的一些内容时,几个商场上认识的人过来与他们说话,先是祝贺他的好友又创作出一部脍炙人口的作品,然后,所有人的目光就不约而同地转到他的身上。

    这些人所谈所想知道的话题与答案,三句不离身为唐氏集团新任总裁的他,在几个月前公开出柜的新闻,以及与唐尔谦即将举行的婚事,不断地想要追问他们婚礼宴举行的地点与时间,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骚扰,以及可能会有的麻烦,至今他们仍未公布,之后也不打算公布,只有收到请帖的人,会由他们安排前往。

    在这现场,对于有人坦蕩真诚的祝福,唐牧远由衷地感谢,只是,早在他决定公开与唐尔谦之间的恋情时,就已经对一部份人对两个男人的恋情,抱着异样、且想要深入窥探的心态与眼光,有相当程度的心理準备,但实际面对时,那些人时而带着尖锐的言语,以及不时挟带宗教上的信仰批评,仍旧让他感到不开心。

    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