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

体现的淋漓尽致。氛围不错,低沉浑厚的音乐都让这里更像一个让人放松的咖啡馆。

    二楼雅间,唐小逸牵着我的手进去时,里面已满满一桌人。

    “哎呦喂两位领导,可算把你们盼来了!”程俊咋呼着,像地方官员接待省领导,卑躬屈膝地迎上前来。

    我皮笑r不笑地接话,“同志们辛苦了、俊哥哥破费了!”

    唐小逸拍落我和程俊相握的手,点着我的额头,轻笑着说,“宝气!”

    不理会一旁呲牙咧嘴叫疼的程俊,牵着我的手落座,招呼着服务员将点好的菜一一呈上,蟹粉鱼翅、白汁扇海贝、原笼粉蒸牛r、松茸蔬菜包、芝麻里脊、j汁排翅…恩恩……多是我爱吃的菜。

    我稍稍偏过头睨着唐小逸,“这就是你说的便饭?”

    还真丰盛。

    “又不用你付钱,只管吃就是了!”帮我布菜时,唐小逸没好气地说。

    我摇头叹息着,“腐败呀腐败…”

    他眼角一点点下弯,嘴角的笑一点一点的漾开,伸出手弹了弹我的脑门,又恨又无奈地说了一声,“要你管喏!”

    唐小逸这人真的没话说,摸样帅、身材好、吻功佳、耐力强、温良大度…无不良嗜好(指床上),且出手阔绰。

    撕了件几十块钱的衬衫,赔了套正品d≈g!

    你别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是真理,穿上世界名牌,瞬间我也成气质美女了。

    出了蓝调,我本来打算跟唐小逸分道扬镳,井水不犯矿泉水来着。

    可他非要让我陪他吃顿便饭,吃就吃呗…不花钱饭傻子才不吃!

    我一直坚信蹭饭是王道。

    并且将这个真理奉行到底,继续走大家闺秀的路线:食不言,寝不语!

    途中有人欲搭讪我,被我甩出的五个字溺毙了。

    进食中,勿扰!

    姐是讲究职业道德的,在酒吧里,你们是大爷,我是姐儿,我负责说话逗你们开心。

    可出了蓝调,你没权利打搅我私人时间,我没义务解答你们的好奇,人格等同了!

    唐小逸交叉着修长的双腿歪在凳子上,面露闲适的微笑,“别问她!让她好好吃!”

    一派轻松的样儿,气煞一群七嘴八舌打听八卦之人。

    抬手帮我撩起散落到前面的长发,“别看她娇娇弱弱的,可能吃喏”

    这调太他妈暧昧了,连我听着都冷不丁地打了个寒颤。

    抬头瞪了他一眼,他也不恼,唇角漾着笑,哄着,“快吃!凉了伤胃!”

    一手做发箍,帮我抓着披散的长发,一手优雅地夹菜,慢慢地嚼着。

    贵公子气质十足。

    “小逸,你怎么会跟朵儿在一起,我记得昨晚你送的可是小雅!”

    “说,你们什么时候勾搭上的?”

    “不把咱哥们当自己人是不?居然背着我们暗度陈仓…”

    “朵呀!我的妹子呀你就这么被唐禽兽给糟蹋了…”

    同是八旗子弟,这些爷儿的嘴能比童谣那一伙善?

    好奇害死猫…

    八卦不只是女人的专利。

    我不回答,并不代表他们不问。

    结果,唐小逸就成了被追问的对象。

    可他会回答?

    才怪!

    他们问他们的,我们吃我们的,急了就一句,“路上遇见的!”

    有人信?

    才怪!

    可谁管他们信不信!

    此‘便饭’在众‘八卦男’围追堵截、酷刑盘问,众女伴幽怨愤懑、含愤带忌中结束,我一直也没说几句话,只管往嘴里塞东西,把肚子塞饱完事。

    唐小逸说的不错,我饭量不浅,比在座的三个女孩加起来吃的还多。

    放下筷子,我拿起面前的湿毛巾擦了擦嘴,望着眼前一干陌生的脸孔,没有利益的情况下,实在没有陪他们聊天的兴致。

    “饱了?”唐小逸问。

    我点头,从他手中捞过我的长发,用手指梳理顺,披散开来。

    之所以不扎起来,当然是为了遮羞。

    我叫来服务员,指了指圆盘中央的骨头煲、原笼粉蒸牛r、j汁排翅说,“给我打包这三份带走!”

    骨头煲、原笼粉蒸牛r、j汁排翅都是瑶瑶爱吃的!

    米小乐最近疯狂相亲,肯定忽略了宝宝的伙食,我得给她补补。

    “喜欢吃?下次我再带你来吃就是,打包回去冷了就没这么好吃了!”

    “不是我吃!天这么热,冷不了,再说我家离这又不远!”

    “给谁吃?”

    “我女儿!今年五岁,这骨头煲、原笼粉蒸牛r、j汁排翅都是她的最爱!这家做的不错,火候和味道有我小姨七层功力,瑶瑶想吃很久了!”

    谈起我的小宝贝,我就一脸的甜蜜,她可是我的小心肝!

    想起我小姨,我则有些心酸。

    “女儿?五岁?天哪,你才多大?”“领养的?不对,你不具备领养资格!”“难道是捡的?弃婴?”众人皆惊,一脸的震撼,七嘴八舌地问着,比盘问我和唐小逸的关系时还激动。

    “你才是弃婴,你一家人都是弃婴!我家瑶瑶才不是弃婴呢?她有的是人疼,有的是人爱!”

    我暴起,我护犊子的紧,就听不得别人说我家瑶瑶的丁点不是!谁说她是弃婴我跟谁急。

    “朵儿,好了,咱不气,不气…”抱着我坐在他腿上,唐小逸轻抚我的背部,柔声安抚着,“他们没有坏心,只是好奇…咱不气了,好不好…”

    “哼…我家瑶瑶可聪明、可漂亮、可乖巧了,她才不是弃婴…”望着众人错愕的嘴脸,我鼓着腮帮,气呼呼地呢囔着,“我是她妈咪,我家瑶瑶小嘴可甜喏,叫我妈咪时,可好听喏……”

    “好,不是弃婴,她有你这么个疼她护她宠她的漂亮妈咪,怎么会是弃婴呢?”

    我听着唐小逸的话,头搁在他肩头,不再吱声,只是垂着头,依旧气呼呼生着闷气。

    包间气氛有些凝重,这时服务员将打包好的菜放到我面前,我问了价钱,打开提包,从里面抽出三张红票票递给服务员,唐小逸有说他付,可我执拗地要自己掏钱。

    我女儿要吃的,干嘛让别人付?

    我左手挎着包,右手拎着打包的美食,起身,冲唐小逸道,“我走了…”

    我来就是为了蹭饭,吃饱了,自然是要走了!

    也不跟程俊他们打招呼,我还在生他们的气。

    “好我送你…”唐小逸站起来,牵着我的手就走,“哥几个,慢吃慢喝,这顿记我帐上。”

    ……分割线……

    蓝调,没有灵魂的桌椅板凳烘托着能被所有人接受的音乐,dj的手指,指点着被酒精轻轻燃烧起来的热情。一秒跳过几个音符,一个音符跳过几秒,我越过疯狂的人群,欣赏着吧台前一个漂亮的男孩儿和他身边同样漂亮的男孩儿。

    我勾唇,眼眸闪烁着兴味。

    我不认为自己是腐女,我只是很喜欢看bl动漫动画而已。

    当看到两个长的跟动漫里的漂亮男生如此亲昵之时,自然而然地会浮想翩翩,不免有些出神。

    “看什么呢?笑得跟小傻子似地!”童谣凑了过来,唇贴着我的耳垂,含在嘴中,轻轻地咬着。

    一丝电流滑过我的身子,颤了一下,我脸一红,躲闪着,“嗯!两个漂亮的男孩!”

    我发现,我描述人的语言挺贫乏的。

    除了漂亮还是漂亮!

    这也因为我记忆力不好,再怎么细致的描写,下回见到了还是一张陌生的面孔,所以就不费那个心神了。

    心里有些发毛,今晚的童谣很不对劲,以往我们也暧昧十足,却不像今个这般——黏糊。

    “有我漂亮吗?”他问,追着我的脑袋含着我的耳垂,步步紧。

    “嗯——他们很年轻,应该是高中生吧!”我后仰,指指吧台上的漂亮男孩儿,趣味儿地问,“你猜他们谁是攻,谁是受!”

    童谣顺着我的指引看过,一把将我拽进怀里,咬着我的嘴唇坏笑着说,“想知道,干嘛不当面问他们?”

    “我又不认识他们?”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

    “你不认识,我认识!”说完就从兜里掏出手机,按了几个数字,冲着电话就是激情的一嗓子,“童颜,你给我滚过来!”

    然后就看见吧台边的那个漂亮男孩张望着,看到这边,摸摸鼻子对着旁边的男孩说着什么?

    接着,两人一前一后地朝这边走来。

    “二哥,你们也在!”童颜小同学,一脸的恭敬和讨好。

    “嗯!”童谣摆了个手让他们坐下,框着我,特正经地向我介绍着他们,“童颜,我三叔的儿子!卜凡,童颜的发小!”

    宠溺地揉了揉我的后脑勺,“香朵儿,我老婆!”

    “咳咳——”我正喝着酸奶,被他的介绍冷不丁地吓了一跳,呛的我嗓子疼。

    老婆?这是童谣第一次向旁人这么介绍我,而这旁人还是和他有着直系血脉的亲人。

    这代表什么?见家长?不能算!这家长小点,在家族里说不上话。

    可以往,童谣向元丰他们介绍我时,都是说:香朵儿!我的人!

    很暧昧的介绍,就像我和他的关系,不是情侣不是恋人,却不准他们打我的主意。

    我不懂,我发现我真的弄不明白这玩意儿了,他这又抽的哪门子邪风,受了哪门子的刺激?

    难道是得了禁闭综合症?

    应该是——刚放出来就纠结着元丰他们来蓝调来庆祝,想来这次是被老爷子整惨了。

    “想什么呢?眉都皱成老太婆状了!”童谣的食指轻轻地拂过我的额头,声音腻若吃蜜,柔弱滴水,抱起我坐进他怀里,一边轻轻抚摩着我的头发,一边轻啄我的红唇,“人给你叫来了,有什么疑问,当面问撒……”

    我慌了神,他却一脸坏笑睨着我,悠哉悠哉…典型的下流痞子!

    别误会,我慌不是因为童谣要当面揭露我猥琐的腐女思想。

    也不是因为这两男孩跟他的亲密关系,而是因为他突来的宠溺和那句:香朵儿,我老婆!

    我拧着眉,望着他,心下有些烦躁,吮吸酸奶的力道越发地凶猛。

    “我的傻妞哦,瞧你这傻样!”脸颊被狠狠地咬了一下,童谣笑的像只得道狐狸。

    不仅我懵了,就连元丰他们也愣了,两个小弟弟更是一脸的痴呆样!

    不过,美男即使流口水,那也是销魂的口水。

    我摇头,叹息,“童谣,你完了,你真的中邪了!”

    瞟我一下,少爷的眼又眯了起来,拈花指拂过我的脸颊,凶神恶煞道,“我他妈的就是中邪了,中了你这小妖精的邪!”

    我白了他一眼,懒的理他!

    既然他放任我yy自己的堂弟,我还怕他不成?

    淡定的微笑,优雅的起身,走向两男孩的对面坐下,幽暗的灯光下,眼神好的会看见我微眯的眼眸间韵着幽蓝的魔艳。

    我依旧双手抱着酸奶盒,叼着吸管,眼里全是晶莹剔透的清澈,抿嘴微笑,盯着眼前的男孩儿像三岁的孩童盯着蠕动中肥肥的青菜虫,一脸的性味和专注。

    童颜,肤白若雪,口若含朱,秋水横波,熠熠灵动,唇边挂点讥诮,真是别有风情。我在打量他的同时他也在打量着我,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到底有什么本事能勾搭上他堂哥!

    可,我和童谣之间,还真不是我主动。

    卜凡,柔软的短发利落的削下来,五官秀丽,透明的肌肤,小巧的鼻梁,唇角噙着微笑,望着我的样子亦是一脸的好奇。

    “看什么呢?”童颜小朋友怒了,抓起面前的酒杯,烦躁地左右手调换着。

    “看你呀!” 我赖赖地说着,不急躁、不遮掩、不回避。盯着两人看了半天,直看得两人浑身发毛,我叼着吸管转头望着童言,幽幽地说,“我想画画!”

    我是美术专业的,我没忘!学美术的看见美的事物总是忍不住想画在纸上…保存,就像摄影师喜欢拍照一般,职业习惯。

    “…”两个孩子一脸黑线和茫然。

    童谣框着我的脖子勾了过去,“不行!能做你模特的人只能是我!”

    “好啊!你当我模特也可以,不过先说明,我这次的主题是□人身!你调理好身子后告诉我一声!”我匪里匪气地说着,推开他寸许,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我要工作了!几位小爷吃好、喝好、玩好哈”

    “调戏完爷就想走?”童谣抬手点着我的脑门,戏谑着问。

    “我是真的要工作了!”我拍着他的爪子,狡辩道。

    “是去跳舞吗?”卜凡一脸兴奋。

    “呃?”换我一愣,想到他们这个时候出现在酒吧,且一副老生淡定的样儿,知道他们定是常客,可没料到他们有看过我跳热舞并记住我,有fans我很开心,可看到童谣绿幽幽的小狼眼,想到他的耳提喝令,我轻轻摇头,“不是!跳舞不是我本职,上个礼拜有个姐妹没来,我暂时代替而已!”

    听色色说,经过上次一舞之后,我确实火了起来,不少人都在打听我的消息,都被她的铁臂挡掉了。

    她也曾问我要不要继续跳,我想了想,暂时不要!

    一来我最近接了个墙绘的活,比较辛苦!

    二来我小姨过几天要回来了,我不想让她知道我兼职舞者的事。

    萨克斯演奏,她虽没有反对,但我知她心里心疼着我。

    “那你以后还跳吗?”

    “不知道!”看到童谣那冒火的眼睛,我有点后怕,如果我说会,不知道下一秒他会不会扑过来咬死我。

    “太可惜了!朵儿,你不知道你在舞台上有多迷人,我们同学都叫疯了!这不,这个星期都来捧你场呢?”手抬起,指着大厅中央一群稚嫩的脸孔,一脸的兴奋,一脸的期待。

    我咽着口水,望了童谣那愤恨幽怨如刀子般的小眼神刷刷地朝我飞来。

    不禁摇头:这孩子,真没眼力见!

    “知道昙花为什么这么珍稀吗?”

    卜凡摇头,“因为它只有一现!能长久印在脑子的事物是让人有念想的事物!”

    看到漂亮孩子一脸的失望,我笑的那叫一个得意,踢了踢童谣,“看见了吧!咱也有粉丝了!”

    “瞧你这宝气样!”童谣笑地一脸戏谑,眼中的宠溺让我得瑟起来,挺挺腰杆,不可一世地横他一眼,“你懂什么?这叫人格魅力!”

    头一扬,气势十足。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呢?

    冲他们打了个手势,离去!

    “朵姐,你不跳舞真的太可惜了!”卜凡半起身,冲我喊道。

    “不可惜,有得才有失!再说以后的事谁能料到呢?”我回头微微一笑很倾城。

    lily was here,是吉他和萨克斯的完美结合,来自荷兰的大美女candy dulfer的专辑。她融合了流行、蓝调、舞曲、爵士的乐风,有着浪漫诱惑之意。

    大二的时候,我就在色色的推荐下携着我的萨克斯在‘蓝调’里吹奏了。

    乐器中我最喜欢古筝,不止古筝,事实上凡是古典的东西我都爱!琴棋书画、针织苏绣、古玩玉器、古曲古籍,对我来说都很痴爱!

    我一直都认为我是属于古代的,迟早有一天我是要穿回去的。

    后来遇到党宁并爱上他,我想为了他留在现代也未尝不可。

    之所以选择萨克斯作为我的第二特长,是因为钢琴太贵,小提琴太雅,二胡太民族,而萨克斯够风情。

    最后一句是党宁说的!

    党宁还说:午夜的酒吧,昏暗的灯光下,你穿着白色的衬衫、蓝色的牛仔裤,披着波斯米亚风格的卷发,吹奏的萨克斯,那该是一幅多么销魂的画面。

    因为他这句话,我在学画的艰苦岁月中毅然放弃了学了两年的古筝而改学萨克斯!一学就是五年。

    我扔掉了所有关于党宁的一切,却始终没有扔掉他送给我的这个技艺。

    正如他所说,萨克斯真是最适合我的乐器,第一携带方便!第二适合我在各种场合吹奏。

    昏暗的酒吧,西式的咖啡厅,热闹的街头还有美丽的海边。

    起先学萨克斯是因为党宁的话,后来党宁走了,我发现它不仅仅是乐趣,还是生存的法门之一。

    像我们这种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兴趣,而是为了生活。

    一切兴趣都要建立在能让你生存的情况下。

    事实上,它确实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帮了我很大的忙,帮我度过了一段很灰暗很落魄的日子!

    而今,我站在了这个舞台,重现了他描述中的画面,可他已不再是我的观众…

    幽暗的灯光,氤氲着雾气,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党宁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