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



    “他不说你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相识就是有缘,帮帮忙,告诉我市中心怎么走?乘哪路公交车最快?或者打的也行,起步价是多少,远不远,哎呀,算了,还是乘公交呢。……“

    “姑娘!”他终于忍不住打断了我的话,“本王实在不知你口中的‘始终心’是个什么地方,但是就小王所知,西秦没有这个地名。也许是你的家乡?你好好想想……”

    “想什么想!”我嗖的火起,“不要告诉我你挺大的一个人连市中心都听不懂!!!拉萨终究知道吧,送我去那里就行了,真是的,你到底是不是西藏人,就跟天外来客似的。”

    “我不是西藏人,我是西秦人。”胡狼一本正经地纠正我。

    唱戏唱全出,这么有娱乐精神的人还真不多见。

    我怒极反笑,凉凉地白了他一眼,还本王!穿上龙袍就真当自己是太子啦!

    “这位兄台,敢问今夕是何年?”我双手横抱胸前,凉凉地斜睨他,拜托!晚生了几个世纪就不要随便玩朱三太子的把戏。

    “西秦77年,也就是你们的中土56年。”难得藏袍男好性子,竟似对我言辞间的嘲讽毫不芥蒂,大有作戏到底的架势。

    黑线,几欲暴走,我自认性情温吞与人为善(至少看上去如此),此刻也禁不住有想破口大骂的冲动;tnnd,还真把无聊当幽默。我冷淡地乜了他一眼,缓慢而平稳地站起身来——不能再犯突然直立导致脑部血y回流不及而头昏目眩的错误。

    条条大道通罗马,我还不信我找不出个正常人来。

    “等等。”

    “什么事。”我没好脸色,人长得帅顶个p用,脑子不好使,基努≈8226;里维斯也白搭。

    “你……”他盯了我半晌,看得我浑身不自在,突然他饶有趣味地将目光聚焦到我的脚上,“你的鞋子……蛮特别的。”

    我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我脚上穿的明明是最普通的白色旅游鞋!跟脑电波不在同一频率的人实在是无法沟通。我认命地朝帐篷顶翻白眼,却不小心捕捉到了他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顿时了然。

    哼!男人。

    故意凑近他,踮起脚尖,挥手示意他侧弯身子,呃~不得不承认跟个子高自己太多的人咬耳朵还挺麻烦,好容易嘴巴快碰上他耳廓,一字一顿:“想泡我,拜托换个好点的搭讪方式。”眯着眼睛打量一脸茫然的男人,啧啧,真是可惜了,这么不入流,生生浪费了一副好皮相。

    自称是王爷的男人默然,面肌疑似痉挛地抽搐了几下,却终是不再开口。

    主人不发话,我也不好抬腿就走,只能大眼瞪小眼的干耗——具体点讲是他一直若有所思地望着我,我则百无聊赖地盯着毡顶发呆。这样的古怪造型一直维持到先前那名藏族少女的到来,这应当是他的妹妹吧。我的猜想刚成型,美丽的姑娘就刷的跪下去,以一种……卑微……对,就是这个形容词……的姿态恭敬地聆听男子的话。

    我愕然,投向男子的目光里增添了一丝惊异。他应当是在吩咐少女做什么,简短而详尽的命令;他的声音并不高,语气也谈不上严厉,却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尊贵得浑然天成。少女的谦卑和男子的威严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比,让我几乎以为是在欣赏一出古代宫廷戏。

    我被脑海中闪过的念头骇了一跳,旋即哂然,都什么年代了,西藏已解放半个多世纪,哪来的王爷和侍女。

    “姑娘,前几天小王驯服新得的一匹野马时,不小心冲撞到姑娘,令姑娘受惊了。小王对此非常愧疚。今后姑娘就暂且委屈住在舍下先调理好身子再说,有什么需求就尽管跟本王提,不必客气,你的起居就由卓玛照应。”循着他的手指,少女恭恭敬敬地朝我磕了个头,惊得我目瞪口呆,搞什么,跪式服务很流行吗?会折福的。

    “府上奴婢太苯,不会说中土话,”他歉意地对我微笑,“不周之处,还请姑娘多多见谅。”

    已然石化的我只能呆呆地点点头,忘了跟他商讨精神损失费的事,眼睁睁的目送他离开。回头目光撞上低眉顺眼站在一旁却依旧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怯怯地打量我的少女,眼神交汇处,我习惯性地微笑,她却扑通一声跪下来,咚咚地直磕头,几时见过这等仗势,慌得我连忙用手去拉她,地上铺的毯子虽厚,磕上去还是会痛的。她却怎么也不肯起来,一下下叩得更加用力,连我这个自诩生性凉薄同情心缺缺的人都看的于心不忍,却也无可奈何,只好竖起食指摇摇手,示意朽木不可雕也;有人非得作践自己,我有什么办法。

    结果她会错意,以为一根手指就是一百,真咚咚地叩满一百个响头才罢休。我的天,幸好她没理解成一千或是一万。

    桌子上的药已经凉了,我冷冷地扫了眼,趁旁边没人注意,偷偷地倒掉。谁知道这些奇奇怪怪的人会给我吃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晚饭看上去倒是很正常,香气四溢的糍粑和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我想了想,被迷晕总比被饿晕强,抓了几个糍粑就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年轻慎微的少女卓玛看我吃得香甜,脸上露出了开心的微笑。我对她点点头,不管她到底是不是真听不懂,轻声道:“谢谢你,我不是坏人,你不要再给我磕头了。”可怜的姑娘茫然不知所措地看我,明亮的眼睛里滟着盈盈的水光。我立刻头皮一阵酥麻,匆匆往嘴里塞了几个糍粑就逃似的跑出帐外。

    斜阳懒懒的赖在半山腰,落日的橙色晕染了草原上奔跑追逐的人群。他们居然踢足球。旁边站着那个白袍帅哥,正关注着场上的战局。看见我,他微微一笑,点点头,目光继续落在奔跑追逐着的众人身上。我点头回礼,注意力同样转移到场上。其中一队以胡狼为首,其他人都争着给他喂球,他也算不负众望,组织了好几次有声有色进攻,可惜每每到最后关头功亏一篑。场上的球员跑动积极,人人拼抢凶狠,个个脚法娴熟。谁说13亿中国人找不出11个踢球的人,高手在民间。我看着全神贯注,注意力全心投入脚下的球身上的胡狼,不由得有些刮目,看来他还真是个不小的官。蓝天,白云,远离尘嚣的宁静;碧茵,足球,挥汗如雨的奔跑。他们的球门很简陋,足球同样是手工制品,然而这种追逐却带着发自内心的热情。

    在天然的足球场上,认真的奔跑踢球,享受足球这项运动带给我们的快乐和感动。

    韩日世界杯的贵宾席上,林墨轩附在耳边,轻声说。

    何德何能,不懂得越位和带球过人的区别我,居然可以亲临赛场,目睹了中国队尽吞九蛋,铩羽而归全过程。

    不过是因为有他,因为有他。我甩甩头,想把这如影随行的y霾甩开,习惯性想起真是个不好的习惯。

    中场休息,两队人马分散开,其中一队围着胡狼,后者低声吩咐着什么;另一对笑着互相推攘着向白袍帅哥走来,想不到他竟然是他们的教练,真是人不可貌相。比起前面一队,白袍帅哥这一组氛围明显轻松平和,大家倾听着教练的指示,不时c上几句。几分钟以后,除了笑容和煦帅哥外,其余人重新回到场上。

    “药吃了没有?烧有没有退下?”他一面看着场上,一面分神问我。夕阳的余辉打在他脸上,让他的面部轮廓有些模糊,记忆中另一张关切温和的面孔若隐若现。

    大学新鲜人司嘉洛漫步校园的第一天就被校学生会主席的一记倒挂金钩送进了医院。从此以后开始了一段轰轰烈烈的现代灰姑娘的童话剧目,五年后悄然无声的落幕。这个世间可以容纳的童话是白雪公主与王子,而不是灰姑娘的午夜奇缘。

    “加油加油!胡……王爷加油!e on!进球进球!”我忽然朝场上大喊。胡狼循声向我看来,我立刻比划了一个加油手势,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他愣了一下,也对我点头微笑,脚下丝毫不含糊,直接带球过了两个人。

    “go; go; gol!! ale; ale; ale,h-e-r-o,加油加油加油。”我大声叫着,硬生生的把心中的酸楚压制下去。旁边的白袍帅哥你惊讶什么,谁叫你说我脑子不正常,本姑娘小心眼,记着愁哩!

    胡狼脚下的球应声入网。

    噢也!这叫什么,足球乘着歌声的翅膀飞翔。为我的比喻鼓掌,我多有想象力啊。我大声的笑,然后假装被自己的笑声呛到,用力咳嗽,眼底的氤氲被剧烈的咳嗽震的烟消云散。

    “姑娘也懂得蹴鞠?”胡狼从身旁的跟班手里接过一碗水递给我,他额头冒着腾腾白雾。我老实不客气的接过来喝下去,水可真清甜。

    “我知道的是足球,不叫蹴鞠。”我凉凉的白了他一眼,没事拽什么文言文。还蹴鞠呢,我就不信,没有电脑字典在手边,你会写这两个字。

    “足球?”

    “对,用脚踢得不叫足球叫什么?”我没好气,足球正好滚到我面前,我随便一脚飞过去,球成一道弧线落入网内。

    “想不到中土的女孩子居然也会这么剧烈的运动。”胡狼的夸奖叫我哭笑不得。什么叫中土的女孩子会这么剧烈的运动,拜托他大哥,别的不说,体育事业上,咱中国的女性撑起的何止是半边天。

    “这个小case,中学时还考排球篮球什么的,幸好上大学以后我修了跆拳道,不过也就是应付考试的水平。”

    “你说什么?排球,跆拳道?那是什么东西?”胡狼脸上疑惑看上去像真的一样。

    “别逗了,雅典奥运会上中国女排夺冠的时候,全国都沸腾了。别告诉我你归隐山田,与世隔绝。”我笑着伸手拍他的肩膀,够不着,只能沦落为打他的胳膊。

    “¥%……%&……%”他的小弟恶狠狠的跳出来,对着我张牙舞爪,有一个人甚至把腿上的藏刀都拔出来了。呃~藏族男人随身佩刀的习俗真具有妨碍社会安定和谐的危险系数。

    “¥……%&”胡狼厉声斥责,手下人全都退了下去。

    “不好意思,下人鲁莽,唐突了姑娘。”胡狼歉意的对我点头,笑道,“不过姑娘倒是镇静的很,丝毫不变色。”

    “我是被吓懵了,根本来不及变色。”我抚了抚胸口,笑道。

    “对了,姑娘,你刚才唱的是什么?中土的民歌?商兄,你有没有听过。”

    “没有。”白袍帅哥摇摇头,“我也是第一次听到。”

    我简直连白眼都懒得翻了,这么冷的笑话,难怪帐蓬里没有装空调。

    “《生命之杯》,98年法国世界杯。”我懒懒的开口,“拜托二位玉树临风貌比潘安的帅哥,你们的笑话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两个人对视一眼,投向我的目光充满了含蓄的怜悯和同情。

    “天已经快黑了,你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多调理一段时间也许就会好起来。”白袍帅哥温和的劝说,可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气让我蓦的火起。

    “好起来?什么好起来。你是不是还认定我脑子有问题。”我怒吼道,“你们无不无聊,为什么非要捉弄我。我要回家,马上就回家。”

    “别激动,姑娘,你身体还没完全好。”白袍企图安抚我,旁边的胡狼开口想说什么,被他用眼神制止。

    “回家的事,还是等姑娘身子好了以后再说。”

    “你们这是非法禁锢,我要报警。”我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狠狠撂下一句根本就没有任何威慑力的话,气冲冲的回帐篷。

    我苏醒后的第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总计遇见一美女两俊男,可惜脑子都不太好使。

    手机依旧是屏幕一片漆黑,我没带充电器也没找着电源。我没找到电话,根本就没办法报警。想来胡狼就是在这一点上有恃无恐,也不限制我人生自由。可惜我走断了腿也没找到可以脱身的途径。

    想不到在这个时代还有这般的世外桃源,一点现代文明入侵的痕迹也没有;居然还点着那种只有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油脂灯!我也就叹为观止了,都可以送进历史博物馆当文物了,不是这个地方着实欠发达就是有人刻意而为之,由我居住的环境推断主人也穷不到哪去,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起人参雪莲招待不相识的路人甲的。看到这里,我隐约有些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人工营造的世外桃源,估计过不了几年又是一处旅游胜地。说来说去都是钱闹的,人啊人,甚至不惜作弄我这个无辜的过客;其实有必要吗,大家心知肚明,所谓遗风不过是广告词上吸引游客的噱头。

    眼球经济时代,谁会真的当真,图的不过是个新鲜。

    我以为我已经解释清楚了我奇怪的际遇,可是接下来的所见所闻让我原先的笃定一点点的动摇。姑且不谈众人对我事无巨细的照顾:白袍帅哥(他自称是大夫,注意,是大夫不是医生)隔三差五就来给我检查一次(用的是最传统的望闻听切,连听诊器也没有),美女卓玛一步不离的贴身伺候,几乎让我产生我就是传说中的千金小姐的错觉。如果真的是像我最初设想的那样,他们只是怕我出去乱说断了未来的财路,那么完全可以敲昏我丢到草原上听天由命,就算为人所救我又知无不言,世人也会当我跌坏了脑子滋生幻觉以致满口胡言;实在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地浪费人力物力和才力,我学过药理,知道那些人参雪莲的货真价实。真正让我满心疑窦的是军队,士气昂扬纪律严明让人无法误认为是土匪之流的军队。我没有扯到将他们与东突联想到一起,因为他们用的都是冷兵器,而且他们若真是恐怖分子,我估计早就连骨头渣也不剩了。

    难道不正常的人只有我而已?哦,天!假作真时真亦假。

    崩溃。

    我开始求助于书,既然我无法从仅有的两个会说和我同样的语言的人嘴里获悉我想要的答案,那么我亲自去寻找。

    厚厚的史书重重地砸到了我的脚上,耳边嗡嗡的乱响,怎么可能,春秋战国后明明是秦朝,赢正一统六国的史实连理工科的学生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怎么会是子虚乌有的西秦和中土;架空时空捏造历史来增加卖点的解释牵强的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我置身疯人院还是来到了异度空间?

    我的希波克拉底,谁来救救我。

    夜无眠。

    不如归去

    老实说,我并不反对穿越,也许我潜意识里就有穿越的欲望。这个世界冷冷清清,孤孤单单的,始终只有我一个。

    刚上大学的那会儿,受小说刺激的。我几乎是处心积虑的想穿越。

    很多人是在电梯里穿越的,所以尽管我们班的自习教室在三楼,我还是愿意坐电梯到四楼,再跑到三楼。上完课后又不辞辛苦的上四楼乘电梯(校方比较小气,四楼以上才能用电梯。)

    结果,我如愿以尝的遇到了电梯故障,在里面闷了整整一个下午,在几近窒息的边缘,电梯门打开了,站在门外的男人英俊的有如太阳神。可惜是个短发、脚登黑皮鞋的消防队员。

    以后我再也不敢乘电梯。就算是去图书馆顶楼也一步步的爬楼梯。美名其曰:减肥。

    后来为什么放弃了穿越的念头。

    因为有一个人出现在我身旁,让我以为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孤单。

    以为始终是以为啊。

    我无所谓的笑了笑。

    卓玛给我找来的大铜镜安静的立在榻旁。我站起身,走过去,镜中的女子同样同样笑容淡漠。我静静地观察铜镜中印出的身影。

    没错,我还是我,无论是灵魂还是r体。腰腹间的的红痣,左臂上月牙形的胎记,清晰的映现在微微反光的铜镜上;手腕上烟光紫的珠子下是浅白色的疤痕。我无意识的抱着胳膊打量镜中的脸庞,神色跟面容一样平淡。半眯的眼睛不动声色的注视着前方,仿佛看清了一切,又好像什么也没看。淡漠的眸子中没有任何讶然的神色,似乎这一切是理所当然全在她的意料之中。这些天的调理休息让镜中人看起来气色颇为清爽;窝在帐篷里这么久,晒黑的肤

    色也已经恢复了大半,领口间黑白分明的界线模糊近似无。

    不错,真的穿越了,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实体穿,连借尸还魂也省略了。想不到西藏三日游还附赠古代观光的门票。说起来老天爷真不厚道,虽然满足了我少女时代的梦想而且怕我一高中学理大学学医的非才女历史过于够呛,非常善解人意的把历史顺便给架空了;可在处理穿越方式这一点上,他未免敷衍的我紧。

    人家穿越都是在一张温暖奢华的大床上醒过来,顶着万众瞩目的身份,不是公主格格也是个大家闺秀。床边一溜的丫鬟、老妈子,还有个风韵犹存的中年美貌贵妇拉着我的手欣喜若狂,调料丰富的情况下还会有个二娘或是三娘在一旁煽风点火的大讲风凉话。这时候,女主只要假装失去记忆,就会有嘴快的小丫头对我痛说苦难家史,忠心的还会告戒我该信任谁,又该提防谁。然后知己知彼的女主就在古代大展雌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n角恋,让无数个优秀到令雌性生物大流鼻血的极品男黯然神伤。

    事情到我这好了,刚来就几乎曝尸荒野,眼睛睁开没几个时辰又被一匹马吓晕过去三天。然后天空里也没个声音通知我,“司嘉洛,你穿越时空了,你抓紧时间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异时空之旅。”搞得我沦落为众人眼中的精神失常女,至关重要的第一印象其差无比。连装贤良淑德拐个帅哥谈恋爱的机会也早早丧失了。

    好在我也清楚自己没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实力。有些事情,我始终聪明不起来,所以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不知道站了多长时间,忽然觉得有点冷,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