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部分

半晌,静静微笑,道:“我知道,他是好人,一直都是好人。”好男配好女,不是配我这样的坏人。

    因为军务紧张,吃完后阿奇就得赶回去了。我坚持要送他到村口,大婶神情暧昧,抿嘴偷着乐。感染了她的喜悦,阿奇也春风满面。唯独我的心仿佛在秋天。

    我们一路无言,过了许久,原本模糊的篱笆已经逐渐清晰。我轻轻对他说:“昨天晚上,我告诉宝宝,要他(她)永远记住,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对妈妈很好,很好。妈妈希望宝宝会说话以后,可以叫他一声‘舅舅’。妈妈知道,舅舅跟外甥是最亲的。除了妈妈以外,舅舅就是宝宝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舅舅?”他脸上的小熔凝滞了,怔怔地看我,忽然他微微一笑,带着薄薄的凄凉和落寞,乌黑明亮如水晶的眼睛静静的悲伤的落在我身上,“这就是你所希望的?清儿,你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狡猾最残忍的人。”

    “对,我是最坏的人。幸亏还有你这样的好人。所以请你去寻找一个好人,一个可以匹配你的好人,一个可以给你幸福的好人。阿奇,我永远都把你当我的娘家人。”

    “娘家人,如果没有这个娘字该多好。”他的目光瞥向远方,自嘲道,“想不到,我给你的温暖过了头,幸好你没说那我当闺中密友看,否则我会吐血身亡的。”

    我看着他强自欢笑的脸,心里难受的要命。司嘉洛,你罪孽深重,对你好的人悉数被你伤了个尽,活该你孤单收场。

    “这是你的决定吗?那好,我也说说我的决定,我会一直等下去,等到你接受我为止。”

    “阿奇,你这又是何苦。”我急了,连忙劝他打消这个念头。我无林徽因之美貌与才情,不值得这样的男子为我守一世的孤独。

    “清儿,你什么都不必说。让我们尊重彼此的决定好不好,你可以坚持,我也可以坚持。看我们谁先放弃好了。你说让我去找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好人,好人你未必是,可幸福只有你才能给我。我从那日立下誓言说要对你这一生负责开始,就告诉自己,要确保这个女子一生的幸福。当年,你嫁与二哥,我以为那是你选择的,可以让你幸福的道路,所以我不加阻止。即使心里再想和你双宿双飞,我也不会告诉任何人。可是今天,你离开了二哥,离开了那个伤害你的人,为什么不愿意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带给你幸福呢。”

    因为我的心是不完整的,它生生缺了一块,不完整的我,感受不到幸福,也没有能力给任何人幸福。

    “阿奇,如果你希望我不会有那么多的负罪感的话,就请忘记我好吗?”我疲惫的叹了口气。

    “不好,你对我这么坏,有点负罪感也是应该的。况且,如果连这点负罪感也没了,你怎么可能记住我。”

    冤孽,我百感交集,为什么命运总是如此的y差阳错。

    “阿奇,不要因为这件事怪皇上。他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很多事情我自己放不下而已。你是他唯一的弟弟,兄弟如手足,你们应当互相关爱。”

    “你跟我长谈过一次,要我支持二哥登基;你写给过我两封信,一封让我替他守好边疆,另一封则是要我放弃带兵入城奔丧。现在你又告诉我,不要把罪责加在他头上。清儿,既然你到今时今日还全心全意的为他着想,又为什么非要离开。你要明白,皇家的媳妇终究是要受委屈的,三宫六院在所难免;我倒是可以惟取一瓢而饮,你却不肯作在三千弱水中最独特的那一个。你要求的实在太多了。”

    “阿奇,请你相信我,我虽然别扭,但还分得清轻重缓急。我走,必定有我自己的原因,具体的,你还是不要问了。好了,一路顺风,早点忘记我是真。”

    他看了我一眼,摇摇头,挥手大步向前面走去。

    人生何处不相逢

    山村的生活十分安逸,大婶把我当重病号对待,什么活都不让我做。我没有办法,心存惭愧又闲的无聊,干脆教天赐读书写字。本来男孩子对这个一点兴趣也没有,可我搬出他最崇拜的楚叔叔来,说阿奇是文武双全,他若是想跟楚叔叔一样做个威风的将军,就一定要能自己读懂兵书。这样连哄带骗,好容易才把我这个单独授业的学生诓进课堂,当老师可真不容易。

    大哥每日出门守猎,我把我当日在水月庵摸索出来的猎捕动物的窍门传授给他,这样看他每天的收获有所增加,我当米虫的愧疚心才不会那么沉重。虽然阿奇有留下钱粮,可那毕竟不是我自己出的。天赐是个极其懂事的孩子,每天除了跟着父亲出门放捕兽夹子,布置陷阱以外,还要帮母亲料理家事。这样懂事聪明的孩子,我肚子里的宝宝,希望这样的胎教对象可以积极的影响你。

    村子里的居民有些居然还认识我,向我打听商文柏的情况。哥哥,你在天国是否听见这些关切的问候了,你虽然已经不在,可是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记得你,为你祝福。这样的你,比起那些碌碌无为,残存苟喘的的无用的人,更加有意义,更加有价值。我也会永远记住你的,即使我离开这个世界,我也会记住跟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那些都是我生命中经历的美好时光,可以在我孤单的时候给我勇气。

    这样的安逸生活过起来总是特别的块,转眼,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因为每天的饮食清淡而滋补,我的害喜症状倒并不严重。想来我肚里的宝宝也知道我的不易,乖乖的配合我,不给我增添额外的负担。宝宝,你真是懂事的好孩子呢。妈妈感谢你。

    我摸着肚子,轻轻的跟他(她)说话,大婶走进来,乐了,道:“妹子,是不是想楚兄弟了。把想对他说的话都告诉肚子里的孩子。说实话,当初我怀上天赐的时候,也整天都想见到我们当家的。见不着的时候,就对着肚子说话。嗐—大概那时候说多了,现在天赐这个皮蛋,我一说话,他就净跟我打岔。”

    我忍俊不禁,看来得悠着点,不然我的孩子以后见到我怕是要绕道走的。

    “妹子,东边你四婶子家闺女出嫁,你不过去喝杯喜酒?”

    “不了,姐姐,你知道,我现在吃不得油腻。人家办喜事,我酒也不喝,菜也不吃,多扫兴。万一吃了吐出来就更扫兴。还是你们去吧,我在家待着就挺好。”

    “这倒也是,妹子,还是你考虑问题周全。也好,饭菜都在锅里,想吃的时候就热一热。我们吃完酒就回来。”

    “姐姐,不用这么赶。你也好久没跟村上的婶子们唠嗑唠嗑了。我一个人在家横竖没什么事情,你不用担心我。”我过意不去,连忙谢绝她的好意。

    陌上初薰,浅草才能没马蹄。北国的春天比南方来得迟些,此刻正是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时候。我坐在茅屋外的藤椅上晒太阳,身子懒懒的,就象一只惬意的猫。屋前的菜园里蔬菜长的生机勃勃,嫩生生的小白菜上的露珠泛着七色彩虹的光芒,是比东珠更美丽的珠子。庭前的歪脖子树上,喜鹊叫得正欢,平日里我嫌它吵闹,今天却觉得这声音精神。空气中弥漫着安详静谧的春天的味道。这样的乡村时光,岁月被悠然的拉长,一小段一小段,尽是奇妙的美妙。

    “嗒嗒嗒”,有人轻叩柴扉。我想起前人的诗句,“应怜屐齿印苍苔,小叩柴扉久不开。”顿时玩心大起,懒懒的窝在藤椅里,不愿意起身。

    “嗒嗒嗒”,敲门声重了一些,外面有人在说话。然后一个男子的声音喊了一句西秦话,大概是没听到回应,又有人生硬的喊“里面有人吗”。我怕是村里的人来叫我去吃喜酒,连忙按下玩心,起身去开了门。

    “姑娘,我们过路的,想讨口水喝。”一个西秦青年男子把手横举在胸前,行了一个西秦的礼节。

    我道了一个万福,微笑道:“你们稍等片刻,我这就打水去。”言罢,冲他旁边的同伴点点头,准备转身回园子。

    笑容凝滞在脸上。

    对面的男子笑得亲切和煦如三月的和风丽日。

    “司姑娘,你说得不错,人生何处不相逢。”

    平生千万别作孽,否则一定会遭现世报。

    我看着比在自己家里还自在的卓嘎,悔的肠子都青了,当初我的箭为什么准头就这么好呢?

    “你看外面的喜鹊叫得多欢。它是在代主人欢迎贵客上门呢。司姑娘,你可真是天灵钟秀。”潇洒自在的胡狼毫不吝惜的望自己的脸上贴金。死喜鹊,再叫,我把你打下来烤熟了吃。

    “哇,好香啊。司姑娘做饭的手艺也这么好,不知道我是否有幸品尝一番。”卓嘎揭开锅盖,深深地夸张地吸了一口气,回头微微对我一笑。

    都自己动手盛了,还说这样虚伪的话。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道:“那是我的午饭。”

    “哟,不好意思。你烧的饭菜太香了,我实在是放不下筷子。”这个不要脸的男人恬不知耻地大块哚颐。

    “这不是我烧的。”我愤怒的盯着他手中不停动的筷子。大婶辛辛苦苦给我煲的j汤,里面有我最爱吃的山菌,这可是天赐好容易才从山上捡回来。我气得牙痒痒。

    “也对。你本来就不应该是做这些粗活的人。”他终于放下了筷子,心满意足的打着饱嗝,“这些粗糙的饭菜也不应该是你吃的东西。”

    “西秦的国主都觉得好吃的东西,我一介乡野草民何以会吃不下。正相反,我很喜欢这里的饭菜,也很喜欢这样的生活。”

    “不,你只是一时觉得新鲜而已,很快你就会厌倦的。相信我,你是天生的金枝玉叶,这样的日子会让你憔悴的。你看,如果不是锦衣玉食的生活,众星拱月的照顾,你为什么容颜如昔。这十年的风霜几乎没有在你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你出生于中土第一豪门,家逢变故后,又入宫被封为公主,然后嫁与当时的二王爷,今天的南国皇帝,贵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贵妃。你说,司姑娘,哦,不,也许我该称你为清儿,这样的你,应当在这里过这种粗茶淡饭的日子吗?”他伸脚踢翻了旁边已经有些破旧的藤椅,眉宇间丝毫不掩厌恶的神色。

    我平静地扶起藤椅,把它摆放端正,皱眉看了看椅脚上被他踢出的凹痕,可别给踢坏了。

    “我已经不是什么皇贵妃了。这样的我对你而言没有任何利用价值,所以请你早点离开吧。我有我的事情要做。”

    “我当然知道你已经不是楚天裔的妃子。”他不以为忤,笑容明媚而诡异,“毕竟身为国主,为了一个女人和邻国开战是会遭到臣民的反对的。”

    “你什么意思?你想干什么?”我警觉起来,戒备的盯着他,身上的汗毛不由自主的竖了起来。

    “你看你,这么紧张,好象一只可爱的小刺猬。”他伸手想触碰我的脸,被我避开。他笑了笑,没有坚持。

    “卓嘎,当初是我不好,可是时过境迁,已经这么多年,请你忘记这些事情好不好。”当年不是也没酿成什么恶果,一个男人,干嘛这么牙眦必报。

    “忘记?你叫我如何忘记,你那一箭,穿过这里。”他指了指自己的耳环,然后又指着自己的胸口,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一字一句,“也穿过了这里,穿心而过。”

    我没好气,冷冷道:“你不用这么小题大做,即便如此,那也是你的事,与我无关。当初我也是迫不得已。”

    “迫不得已?好一句迫不得已。这样就想把自己撇清吗?清儿,你一直都那么天真可爱。”

    “不要叫我清儿。”我脸一沉,“你没有资格这样叫我。”

    “对,你是他的清儿,却是我的司姑娘。”他故意曲解我的意思。

    我不耐烦起来,肚子里的孩子似乎也很讨厌他,一直不安静。

    “你到底想怎样?箭已经s出去了,又不可能收回头。”好饿,我的孩子是饕餮转世,一到点就必须要吃饭。

    “已经s出去的箭怎么可能收回头。”他笑得意味深长,“我的想法跟当年一样,请司姑娘进宫。不过我没有小王子,所以你不用辛苦的为他们授业讲课。”

    “不好意思,我的想法也和当初一样。我不想进宫,我对皇宫没有任何兴趣。所以请你早点离开这里。”我动手收拾碗筷,直接下逐客令。

    “请你把手放开。”我冷冷的瞥着他抓在我腕子上的手,像铁钳似的,攥的我生疼。

    “当日放开你是无可奈何,你以为时至今日,我还会再一次放手吗?司嘉洛,如果你走了以后再也不出现,那么我可以就此放下。可是你又出现了,老天爷又把你送到了我面前,这是天意,天意不可违。”

    “所谓天意,不过是人为下的定义。天上下雨了,有人说这是吉兆,有人说这是灾难降临的象征。为的,不过是要给自己想做的事情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我出现在这里叫你遇见,你说是天意,我说是偶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的偶然。我们每天遇见那么多人,难道都是天意,老天爷岂不是太累了些。”我静静的看他幽蓝的如深邃夜幕的眼睛,诚恳道,“卓嘎,你这么执著,无非是因为你觉得新鲜,这天底下恐怕还没有哪个女人敢对着你s出一箭。可是那个叫司嘉洛的女人居然胆敢如此肆意妄为,所以你惊讶了,继而就想收服她,就好像收服一匹野马一样。马是如何想的,有什么感受,你并不关心。收服了它以后怎么安置你也不在意。你沉湎的不过是收服的过程。”

    “你不是我,又怎么知道我在意的不是你这个人?”

    “你不是我,又怎么知道我不知道?”

    “我会让你知道我知道。”他深深看了我一眼,道,“来人,请司姑娘上我们的马车。想必司姑娘也不想惊动所有的村民。”

    “卓嘎,你卑鄙!”我气得七窍生烟,平民百姓的性命在他眼中贱若蝼蚁,我至今还记得他对被侮辱被损害的少女的无动于衷。

    “司姑娘,不必生气,只要你听话,我也可以不卑鄙的。”他笑得春光明媚,我恨不得抽他一耳光。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心存侥幸,认为胡狼身为西秦的国主,没理由出现在这样一个小山村里。早知如此,我宁愿呆在军营里,尴尬面对阿奇也胜过现在进退维谷。

    阿奇,如果想办法通知阿奇,一切或许还有转机。我心中一亮,随即又鄙夷自己,司嘉洛,你还说人家卑鄙,这个世界上可曾有比你更卑鄙的人。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卑鄙总比被抓好。

    “我要吃饭。你吃了我的午饭,赔给我。”我坐在藤椅上,一副你不给我饭吃试试的架式。

    “好,我们马上回去,保准赔你一顿丰盛的午膳。你想吃什么都行。”

    都行个鬼,我说我要吃披萨你能给我弄来吗?

    “不要。等到跟你回去的时候,那就不叫午饭叫夜宵了。我要现在就吃。我饿了,我要吃饭。”我赖上了,能拖多久是多久。

    “前面不远处就有市集,到了那里,我买给你好吃的好不好。想想你虽然在西秦呆了不少日子,却一直没有机会品尝我们西秦的民间美食。趁这个机会,我陪你去尝尝。”胡狼扮绅士也很到位。

    “不要,我不喜欢吃外面的东西。我有洁癖。”我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他的建议,“我只想吃家里的饭菜,有妈妈的味道。要不——”我歪着头笑,“你做给我吃怎么样?我很好奇你烧出的饭菜是什么滋味。”

    他的一个手下终于坐不住了,看了看我,焦急的对卓嘎说了一句西秦话。卓嘎也回了一句什么,后者脸色微变,什么也没说,退了下去。我在心里冷笑,何必如此小心翼翼的提防,就是你在我耳边用普通话喊,我也未必想听。

    “好,回去以后我亲手做饭给你吃。”他宠溺的拍拍我的头,我恨不得把他的狼爪子给剁下来。脸上却不得不保持笑容,“为什么要等到回去,回去以后我就不想吃了。我就要现在吃,我现在肚子饿了。”我认真的强调后半句,肚子配合的发出咕咕声,我孩子真懂事。

    “乖,听话。我们回去我一定烧给你吃好不好?”他笑容温和,“别耍小孩子脾气,耽搁的时间越长,回去的就越晚。”

    我尖刻的冷笑起来,对着他,讥讽的勾起嘴角,淡淡道:“连这样的小小的纵容你都做不到,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在意的是我这个人。我是怎样的,你很清楚,如果你没有那样的包容心,就请不要打搅我。”我端起碗筷放进盆子里,浅浅微笑,“你无力宠惯我,但我可以宠惯我自己。——我就要现在烧饭吃。”

    胡狼看着我,没有说什么但也没有阻止我生火做饭。

    土豆切成丝难度太大,我很有自知之明的把它们切成块红烧。红烧好啊,熟得慢,耗时长。青菜抽苔了,我把菜苔掐下来,慢慢的撕皮,撕好了,用盐抓上,呆会儿清炒。我看了看屋子里,又用叉子叉下一块吊在屋梁上的腊r,煮r花的时间比较长。

    等到实在是找不出更多的方法折腾这顿饭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

    “现在这还叫午饭吗?”胡狼不动声色的揭穿我的把戏,“这样拙劣的手法拖延时间,是在不是你做事的风格。”

    “这样拙劣的手法当然不是我的风格。”我淡淡的微笑,往嘴里放了根菜苔,水平果然不能跟家庭主妇比。

    “我以为,我只要多给你一点时间,你就会过来帮我做饭。”我笑的风清云淡,带着漫不经心的无所谓,伸手邀请,“要不要一起吃,就当是晚饭吧。”大婶一家人差不多该回来了。

    胡狼坐在我的对面,默默的拿起碗筷,给自己盛了一碗米饭。

    我吃得很慢,胡狼的速度也不快,餐桌上的气氛很凝重,旁边的四大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