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部分

最后一名纳粹。他正在家里看电视。他所住的这间公寓就位于大西洋城破旧的近海湾一带。

    梅莉莎十分激动。从五年前得知他生活在美国开始,逮捕他的一切努力皆成徒劳。有两次,他们冲入他本该在里面的房子,却都是空手而回。作为司法部特勤调查室的一名律师,一名专捕纳粹的“猎手”,她已经逮捕了八名生活在美国的纳粹分子,并依据法律程序将他们驱逐出境,但那八个人没有一个与这一个有相似之处。他不是一个老掉牙的怪僻老头,躲在德梅因,扮成一名退休的汽车推销员;他还十分活跃,还会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尽管她还不能证明这一点,但她确信,他用一种叫做ntx的病毒已经杀死了三个人,而且全是犹太人。在三个小时之前,就在他给梅莉莎发一封嘲弄她的邮件时,联邦调查局的“逆火”数字跟踪系统把他锁定在这个廉价的住所里。

    这次,他该不知道他们要来抓他了吧。

    内瓦特分局特警队队长抬起了手,向他的手下发出了准备行动的信号。

    梅莉莎拍了拍口袋,摸到搜查令还在。她从来没有亲眼见过阿道沃尔夫,甚至连他的一张照片都没有,她手头只有那张1944年当他还是“奥斯威辛屠夫”的助手时拍的照片。但她知道如何辨认他。有两位死亡集中营的幸存者证实,他身上有个骷髅文身,那是纳粹党卫军的死人头像,就在他的左膀上。法官的搜查令上明确要求梅莉莎要看到文身后才能逮捕嫌疑犯。此外,阿道沃尔夫已经失去了声带,这一点她很清楚,因为他们在电话上已经交谈过很多次。逮捕他时,只要让他用他的电子嗓一说话,她就能立即辨别出他的声音。队长开始倒计时:三个指头,两个指头,一个。当他把最后一个指头放下来时,站在门前的那两个特工咣当一下就把门从铰链上撞了下来。

    最后的纳粹(3)

    哈里斯?约翰逊和特警队队长手持冲锋枪冲进门去,大喝一声:“联邦调查局!不许动!”紧贴在他们侧翼的是另外两个特工,冲锋枪举在眉端,瞄准着目标。那个新手将一束亮光直s在嫌疑犯的脸上。

    从楼梯上看去,梅莉莎看到一个老头正坐在一张破旧的单人沙发上,灰白的脸上布满了惊讶和困惑,眼睛斜视着手电筒和枪。哈里斯?约翰逊,她在该案中的搭档,用枪指着老头的脑袋说,“我们没法让他趴下,他正在输y!”

    另一个特工说,“管他呢,先放倒再说!”

    队长说,“大家都盯紧了!”

    通常他们总是把嫌疑犯脸朝下摁倒,从背后铐上手铐,但他身边立着一条静脉输y杆,上面还有一包y体,一根透明的管子连到他的手臂上。她听到队长隔着面罩在喊,“好了,哈里斯,这里你看着。”

    哈里斯?约翰逊上下打量了一下老头,然后喊道,“好了,盖尔!我们准备验他的身份证!”

    梅莉莎?盖尔拉下防毒面具,捂住鼻子和嘴,调整了一下脑后的松紧带,爬上后半截楼梯,向门口走去。她进了房间,看见一个老头,下穿灰色宽松式运动长裤,上穿一件肮脏的t恤,笔直地坐在那里,手臂放在破烂的椅子扶手上,双脚搁在地板上,脑袋有点摇晃,但还是高傲地挺立着。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位垂死的老运动员,而不是一个杀手。

    她在屋子里四下看了看,看到了他的破拖鞋和没叠的墨菲牌盖被,几本杂志和垃圾凌乱地扔在一旁,还有一扇脏兮兮的后窗、一个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咖啡杯和一台电视机,上面正在播放着《圣菲尔德》。右手边是一个简易厨房,一些未洗的罐子堆在水池里,一台手提电脑放在福美加牌的桌子上,显示器已经掀开,但屏幕是暗的。墙上贴着一张《拯救大兵瑞恩》的海报。

    她走向嫌疑犯,直视着老头那有些潮湿的眼睛。这么一个花白短发、膝上放着一本赞恩?格雷平装本的老傻瓜还能继续杀人吗?是的,他能。纳粹分子看上去都不像恶魔弗莱迪?克留格尔,他们看起来都很普通。甚至有些平庸。就像眼前这位一样。

    “他好像吸了毒,”一个特工说。

    “别把什么事都想得那么简单,”哈里斯?约翰逊说。

    “也许他感染了自己的病毒,”队长说,“他好像感冒了。”

    梅莉莎走近前去。

    哈里斯?约翰逊喊道,“快点,梅莉莎,先验明他的身份。”

    她弯下腰,面对着他。“你叫什么名字?”她透过面具说。他没有回答。“如果你是阿道沃尔夫,就眨一下眼。”他没有眨眼。她立起身子,慢慢把手伸向他。在她卷起他的t恤的袖子时,他一直用昏花的老眼盯着她。

    在他们事先就猜到的地方,她发现了要找的证据:一个褪了色的黑色人头盖骨的文身——骷髅——纳粹党卫军的标志。

    她转向哈里斯点了点头。他也看了看那个文身,表示没问题。她重新弯下腰,把面具拉下来,露出脸。

    “喂,阿道沃尔夫,”她说。“是我。梅莉莎?盖尔。”

    他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接着,好像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慢慢地从椅子扶手上抬起右手,刚抬起几英寸高,她就发现有个什么东西绑在他的手掌上——一个黑乎乎的像金属的东西,就像——

    “枪!”一个特工大喊。

    枪械声嘁哩喀喳响成了一片,哈里斯?约翰逊用ac10冲锋枪使劲地顶着老头的脑壳。

    那个新特工二话没说,抡起手电筒对老头当胸就是一阵猛击,他顿时被打得口吐血沫。

    “别紧张!”梅莉莎怒声吼道,“不是枪,是麦克风!”队长一把把那个新手拽到后面,但老头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梅莉莎尽管很恨他,但却不愿看到有人击打他的胸口。他艰难地喘息着,满脸涨红,脖子上青筋暴跳。他斜着眼睛,胳膊上的肌r抖动着,灵魂深处那斗士的精神又复活了。梅莉莎暗自寻思,这倒更像她想像中的阿道沃尔夫。他发出了一声含糊的咳嗽声。

    “戴上面具,”哈里斯?约翰逊提醒她。

    她拉上白色的防毒面具盖住嘴巴,把边缘压在鼻梁上。他眼里湿漉漉的,嘴唇发干。他把麦克风往上举高了一英寸,她觉得有点蹊跷。他的手指尖上包着湿纱布。。 书包网最好的网

    最后的纳粹(4)

    老头的手停止了移动,他让他们看清楚他手中拿的是一个扩音器,而不是武器,然后他继续慢慢地将手举高。尽管药物或者高烧让他的头脑发晕,但他明白上了膛的枪正顶着自己的脑袋。在他的脖子底部喉咙的位置上,有一个d,安了一个人造口。当他的手举到离这个人造口还有一英尺的时候,梅莉莎注意到那根塑料静脉注s线在他的肘部来回摆动着,并没有c在他的手臂上,而塑料包中的y体也并没有往外流。

    他手持电子嗓靠近人造口,开始说话。梅莉莎看见一道银色的亮光沿着透明的塑料管向上闪去,眼睛不由得瞪大了。

    “等一下!”她说。

    但他没有等。他按下传送开关开始讲话。——她听到由电池驱动的扩音器“克哩”一声响,他发出了前两个电子音——“你是……”声音的传送将一股电流沿着银色导线传到了静脉注s袋底部的雷管,引爆了一升伪装成药物的石油精。

    嘣——呼——嘘!

    2

    塑料袋爆炸了,变成一团耀眼的火球,溅落到老头的头上、肩上、膝上,像打翻的牛奶一样四处飞溅着,所到之处,所有的东西都燃烧起来。梅莉莎和特工们用手护着脸赶紧跳开,而阿道沃尔夫却像一个自焚的和尚一样燃烧起来。一团熊熊的大火包围了他,火焰就像是一层橙色的面纱,面纱后面那黑色的轮廓就是他的脸。

    哈里斯大叫,“别烧到衣服!”

    队长也在喊,“那边!”并用手指了指。

    两个特工从咖啡桌子底下猛地拉出一块带穗边的地毯,扔到阿道沃尔夫的头上。火舌从下面伸出来,和地板上燃烧着的y体连成一片。

    “水来了!”一个特工在简易厨房里大声喊道。他把清洗槽上的水龙头开到最大,把水接进一个罐子里,接满后抓起来就泼到燃烧的椅子上。另一个特工用脚踩着火焰;还有一个正在扑打着一个特工腿上的火。烟雾、热浪和烧焦的皮r味充满了整个房间。每个人都在大声地咳嗽着。

    “把所有人都从这栋楼里疏散出去!”

    三个特工你拥我挤地冲出了开着的门,从站在楼梯上围观的人群中挤过去。特工们跑上跑下,叫喊着,挨个敲着门,冲进每个房间,把人从里面拽出来。

    哈里斯?约翰逊和那个新手把阿道沃尔夫用地毯包起来,扛下楼梯。梅莉莎退到门口,只见火焰正向墙壁蔓延。远处传来了救火车声嘶力竭的哀号。

    她瞥见桌子上有台手提电脑。

    她从火焰的缝隙中冲了进去,抓起电脑,穿过火墙,冲向门口。冲到楼梯时,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腿,只见一股青烟从鞋底飘了出来。她跑下来时正好碰见冲上来的哈里斯。

    “人都出来了?”他在和她擦身而过时大声喊道。

    “不知道,”她答道。

    她跑到外边的人行道上,停下来仰头看去,只见滚滚浓烟从老头房间的一个被热浪击碎的窗户中冒了出来。一场十二月的湿漉漉的雪伴随着灰烬四散飘落。

    第一辆救火车赶到了,消防人员跳下车来。这时哈里斯和队长也从门口走了出来。所有的人都从楼上下来了,哈里斯一边说着话,一边向一辆急救车走去。那车子开着后门无聊地停在那里,正等着阿道沃尔夫的尸体上车。他的尸体就放在那边的担架上,上面盖着条毯子。哈里斯和梅莉莎看着他还在冒烟的尸体。哈里斯压低嗓子骂了声:“c。”

    梅莉莎在救护车的引擎罩上打开手提电脑,翻开屏幕,摁下功能键,屏幕亮了。

    在你看到这段话时,梅莉莎,不要因为我的死而得意忘形。你和你的那些穿长统靴的朋友们——至少是那些还活着的——一定会怀念我的。这就足够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我选择按照自己的方式离去,而不是按照你的方式。

    在二战即将结束时,约瑟夫?戈培尔曾在希特勒的掩体中写下了第三帝国的墓志铭:“当我们离去时,会让整个地球为我们颤抖。”这个世界为此已经等了五十年,现在,这一时刻终于来临了。

    找一个孩子来完成元首的工作吧,梅莉莎。这还不是“终结”,一切才刚刚开始。

    阿。

    另:圆罐中的黄油曲奇的味道好极了。

    她关上电脑,合上显示器,找到哈里斯。

    “你没事吧?”他说。

    她点点头,颤抖着。潮湿的天气冰冷刺骨。

    “狗日的差点把咱们给做了,”哈里斯说。“我们有两个特工烧伤了。”

    梅莉莎朝那边看了看,见他们正被抬进救护车。“严重吗?”

    哈里斯耸了耸肩。两人面面相觑。

    “怎么了?”哈里斯问。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自杀,”她说。

    哈里斯朝一个特工喊道,“吉姆——坐那辆特快专递的车去,好吗?”他转向梅莉莎,答道,“他明知自己活不了几天,所以想在死的时候拉咱们几个做垫背。”

    梅莉莎知道,如果阿道沃尔夫有充分的理由要自杀的话,他完全可以做得到,但杀死几个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就是他的理由吗?她不这样认为。他的自杀不过是一种小把戏,目的是要掩盖别的什么事。那为什么要用火呢?他痛恨火。有一次他在给她的电子邮件中说,“火是给焚尸炉用的,而焚尸炉则是给犹太人用的。”

    见哈里斯朝一群联邦调查局特工走去,她拿起手提电脑向他示意,要拿走它,然后就向一辆联邦调查局的警车走去。

    阿道沃尔夫喜欢玩游戏。但他怎样才能败中取胜呢?

    书包网 。。

    最后的告别(1)

    第一章

    那么我来告诉你吧。我把一切都讲给你听,因为倾诉是抚慰灵魂的一剂良药。当然我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解脱心灵的重负,比如宗教,比如托尼·罗宾斯的行为心理训练,或者去找午夜药房里友好的药师。但这些方式似乎都不如倾诉让我觉得安全。对待我的灵魂,我采取的是医生对待病人的态度:最重要的是,不要造成任何伤害。

    完全背离了我的一贯原则——这就是我所做的。只是短短的一瞬间,我的生活就全毁了——在此之前我的生活虽够不上最高标准,却也是极体面的。事实证明,道德高尚与品德污点之间只有一线之隔,只要一两个由欲望驱使的轻率决定就足以毁掉一个人的清白。我以为我只是在选择女人。我以为我靠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她的心——我不应该这么想,尽管这是实情。我只是在向你诉说心事的时候才这么说。然而,现在她成了追索我的幽灵,对我进行着道德审判。

    一旦被女人的眼睛迷住,你的道德就开始崩溃了。当我看着她的眼睛时,我的脑子变得一片空白。我惟一意识到的是,她在我的办公室里,在不停地哭。过了不知多久,我请她坐下。她的名字叫维奥丽塔·拉米雷斯。 我并不在意她的仿皮手提包,廉价裙子,还有长统袜上的抽丝。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她来错了地方。毫无疑问,是来错了,就像天时美手表被错放在卖游艇的店里。我全神贯注于她毫无瑕疵的棕红色皮肤,朝后梳的乌黑头发,还有深邃的棕色眼睛。一种熟悉的感觉在我体内升腾,荷尔蒙冲击着细胞,神经元被激活。然而人类100万年的进化使我能够控制住自己,保持正常的思维。

    在卡锡·威廉斯·道格拉斯律师事务所,委托人通常不会在我的办公室里哭泣。他们更多的是咆哮、咒骂,甚至——如果我很幸运的话——全神贯注地倾听。但他们为得到坐在我对面椅子上的权利付出了每小时400美元的高价,我不便对他们的行为抱怨什么。一个哭泣的女人却是另一回事。我情不自禁地突然站起身,问她是否要喝点什么。她真的是美若天仙,而且在不停地哭泣。我无法对她置之不理。

    卡利兹是她孩子的父亲,她说。发生了一个误会;他惹恼了警察;警察就陷害他携带毒品。他其实是个好人,只是别人不太了解他。他那张嘴不饶人,所以警察就要给他点厉害尝尝。当然他也不是好惹的,这个她晓得——她脸上深色化妆遮住的是一块淤青吗?——哦,这个跟他没有关系。

    我不知道她是否意识到她在我眼里是多么富有魅力。我注视着她,注视着一滴滴泪珠从她的脸颊滚落,不禁被深深地迷住了。她交叉起双腿时,我屏住了呼吸。这并不意味着我不尊重女性。相反,自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我就一直很尊重她们:我珍视母亲怀抱的温暖,钦佩女同事们过人的才智。但问题是,男女平等的思想对人的r体没有任何意义,而她却有一种单纯的、脆弱的气质令我的整个灵魂都渴望得到她。

    一些必要的解释工作我还是做了:我们事务所不受理有关毒品的案子,事实上任何刑事案件我们都不涉及。听到这话,她哭得更厉害了,到最后我都不忍心提起律师费的事,很明显她付不起。不过这也没关系,因为卡锡·威廉斯·道格拉斯律师事务所宁愿把死神请到办公室来也不会愿意为毒贩辩护。于是我就对她说我手上的案子已经太多了(这是实话),而且我也没有权力改变所里的规定。她站起身,握了握我的手,眼泪汪汪地、很没面子地离开了我的办公室。她走后的几个小时里,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现着她的形象。我直瞪瞪地看着她刚才坐过的沙发,心里祈祷着她能再回来。接下来的两天里,我在办公室都无法静下心来做任何事。最后,我终于给她打了电话,告诉她我会想办法帮她。实话说吧,为了能再见到她,让我上天入地我都干。

    说服事务所接下这个案子可不容易。卡锡·威廉斯·道格拉斯律师事务所千方百计尽量不和法律援助沾边。这家事务所占据沃克大厦整整三层楼面。沃克大厦位于亚特兰大城的巴克德区,在这里年老或者贫穷都是一种罪过。如果说有谁想去贫民窟玩几天的话,那可不会是我杰克·哈蒙德。从法学院毕业三年后,我搬到了亚特兰大——该城像一块磁铁,把美国东南部零散的人吸引到了一起——我在这里每周工作70小时,通常报复似的花掉所有的工资,甚至透支。我决不能出任何差错。尽管如此,我还是预约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之一弗兰克·卡锡,和他见一面。

    最后的告别(2)

    卡锡今年70岁。他开始创业的那个时期,为穷人或慈善机构提供无偿服务是每个大事务所的义务。直到80年代初期,社会对律师事务所仍有这样的期待,法官也会将提供无偿服务的任务指定给他们。这样的做法很对卡锡的胃口:他属于老派的南方开明人士,对有关民权的案子特别容易动情。到现在他还经常讲他们在60年代营救抗议者出狱的故事,这些人入狱的罪名大多是坐在了饭店里黑人不该坐的地方。所以,虽然他不会赞成受理与毒品有关的案子,但一个哭泣的姑娘加上由种族歧视造成的非法拘留很可能会引起他的关注。

    我不常见到卡锡;在律师事务所这个等级森严的世界,他处于奥林匹斯山顶,很难得去两层楼下面的“地狱”,那里是年轻律师们工作的地方。虽然我工作异常卖力——主要是想通过拼命工作让人们忘掉我是在亚拉巴马州的多森这个小地方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