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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举案齐眉的红茶,四种攻势立刻使妈妈化干戈为玉帛,拨云雾而见青天——笑逐颜开了。大喜之余,妈妈立即转换主题,品茗大谈“辛八达孝感动天录”,誉辛八达为二十四孝外一章;曾参以后第一人:“生民以来,未之有也!”……一天夜里我偷看辛八达的日记,他写道:今天小施故技,老大又被“红茶战术”击垮,转而对我谬许不止。不过妈妈似乎对“八”这个数字很偏爱,只骂七个人犹意未足,所以把老太爷抬出来补骂一阵,小子何人?

    竟劳动老子代我受过,实在不幸之至。感而有诗,成六绝一首:

    他们人人挨骂,

    例外只有阿八,

    妈妈创造儿子,

    儿子征服妈妈!

    妈妈的半部自传就是一部电影发展史。妈妈从十几岁就开始看电影,那时还正是默片时代。四十年来,妈妈从黑白看到彩色;从真人看到卡通;从平面看到立体;从无声看到身历声。不但如此,妈妈还看白了嘉宝的头发;看老了卓别林的神情;看死了范伦铁诺的风采;也看花了她自己的眼睛。这种赫赫的历史背景使她轻易取得了电影“权威”的宝座,妈妈也不谦辞,她的座右铭是:“天下万事,事事可让,碰到电影,绝不后人!”但是电影界的日新月异,新人辈出,未免使妈妈很辛苦。有一次我半夜醒来,竟看到她戴着老花眼镜,坐在灯前,口诵心维,用起功来,我蹑手蹑脚走到她后面去看,吓!原来她念的是一大串美国新歌星的名字与履历!其用情之专、用力之勤、用心之苦,真可为千古壶范而无愧色!妈妈虽不忘新人力争上游,可是在不经意间,仍可见其心折于者明星而讨厌这些后起之秀。她最痛恨普莱斯利,本来早有挞伐之意,想不到六小姐与么小姐却对猫王大为倾倒、大为卿狂,妈妈一人难敌两口,何况贬斥新星容易被人戴上老顽固或不时髦的帽子,那又何苦来?所以妈妈不久也就软化了,她在两位千金促膝大谈猫王从军史的当儿,偶尔也c嘴说:“不错,猫玉的嗓子也不错,他有几个调门是学平克劳斯贝的;而他的鼻子又很像却尔斯鲍育!”其倦念故老之情,不但飞舞于眉字,而且摇滚于脸上,大有白头宫女谈天宝之慨!有一次她看了一出《洪水神舟》的默片,归来大谈不止,无声电影把她带回到青春时代,那天她非常兴奋,躺在床上犹哺哺自语,说个不停,反复背着《琵琶行》里的一句:“些时无声胜有声!”

    妈妈最会看电影,也最能在电影里发挥美学上的“移情作用”。她积四十年之经验,一日心血来潮,作了一篇《影迷剪影》,其中有一段说:观影之道,贵乎能设身处地,要能先明星之忧而忧而不后明星之乐而乐,我看到那女明星喜怒哀乐,我早就喜怒哀乐,我虽是个资深的观众,可是当电影开演时,我就摇身一变为女主角了!她生气,我发怒;她出力,我流汗;她志在求死,我痛不欲生,一定要这样,才能心领神会,得个中三味,那时你一定要陶然忘我,深入无我之境,魂不附体,舍己为人,凡不能自我牺牲的,都得不到顾“影”自怜的乐趣!

    妈妈把这篇大作油印出来,见人就送,我也幸获一份,此后有指南在手,时开茅塞,再也不怕人家笑我是外行了!

    妈妈是六十年代的新派人物,她最恨老、最不服老,想当年爸爸曾为她仗义执言道:“谁说你妈妈老?比起玛琳黛德丽来,她还是小孩子!”妈妈最讨厌人家问她年纪,她的年纪也始终是个未知数,我只风闻她已五十岁,可是她却偷偷告诉张太太她只四十五,并且三年来一直没有打破这项纪录,据初步判断,未来也很有冻结的可能。其实话说开来,世界上哪个女明星不瞒岁数?有明星为证成例可援,妈妈气势为之一壮,心安理得了!

    不过,别看妈妈上了年纪,满头黑发的她实在与那些祖母明星们一样的年轻,而她对生活的兴致与乐趣,更远非像我这种少年落魄的文人所能比拟。我记得她第十二次看《乱世佳人》的时候,早晨九点钟到电影院里,直到晚上九点钟才回来,从这种雅人深致的热情、老当益壮的雄风,岂是一般妈妈比得上的?何况妈妈还屡施惊人之举,遇有文艺巨片,缠绵悱恻,在电影院里坐上七八个小时,本是家常便饭拿手好戏,老太视此固小芥耳,何足道哉!

    妈妈生平最大的遗憾大概就是生不逢时未能献身银幕了,但聊以z慰的是,人生本是个大舞台,有演员也得有观众。妈妈说她既不能“巧笑倩兮”于水银灯下,只好“美目盼兮”

    于电影院中。委曲求全之余,妈妈不但成功地做了一个伟大的观众,并且把六位千金和辛八达训练成大影迷,个个精谙影星家传,银幕春秋。最要命的是,我这个“不孝有三,不爱电影为大”的长子最使她失望,幸有弟弟善全母志克绍箕裘,俨然以未来明星自期许,常使妈妈厚望不已。有一次妈妈居然打破一向不信释道鬼神的惯例,在老佛爷面前焚香膜拜起来了,只见她五体投地扑身便倒,口中念念有词,词曰:别的母亲望子成龙,我却望子成电影明星,如果老天爷一定要我儿子成龙,那么就请成个王元龙吧!

    昔孟轲有母,史传美谈;今我有母如此,我死何憾?辛八达的妈妈呀!我服了!

    (后记)

    在台湾香港的几家报纸杂志一再围攻“浮夸青年”、“文化太保”的时候,我发表这篇文章,似乎不能不说几句话。

    我认为如果有“人心不古”的事,那就是后人不如古人有幽默感。司马迁的《滑稽列传》及身而绝就是一个显例。流风所被,好像一个人不板着脸孔写文章就是大逆不道!不写硬邦邦的文章就是没有价值!

    我不明白:为什么写文章要道貌岸然?教别人读了要得胃病?为什么写他们眼里的“游戏文章”就是罪过?“游戏文章”就不能“载道”吗?

    我要用这篇“小说”来示范给三十年代的文人看。在他们吹胡子瞪眼拿帽子乱丢的时候,不妨欣赏一下这篇“小说”深处的情节。个中的事实不必信其有,也无须信其无,总之能猜到我讽刺什么就好。看懂以后,再想想孔老夫子“谏”“有五义焉,……吾从其风(讽)”的话,总该惊讶:原来李某人的文章也是合乎圣人之道的!

    以上全文及后记原登《文星》第五十六号,一九六二年六月一日台北出版。发表后,六月二十五日任卓宜发行的《政治评论》第八卷第八期上,有一篇所谓《为白话文问题代郑学稼辨诬》,其中指出:“李敖对叶(青)、郑(学稼)之文无能答辩,只得‘蝉曳残声到别枝’去写《纪翠绫该生在什么时候?》和他的《妈妈·弟弟·电影》了。”同月,在张铁君发行的《学宗》第三卷第二期上,有一篇《此次文化问题论战之总述评》,其中也诬指:“被胡适全心全力支持的西化太保也‘蝉曳残声到别枝’去考证《纪翠绽该生在什么时候?》谈他《妈妈·弟弟·电影》了。”到了十月三日,胡秋原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控告我,其中也谈到:“后来听说这小诽谤者写《妈妈我服了》,又自称‘文化大保’谈梅毒去了。”上面这些文字,都是我这篇《妈妈·弟弟·电影》发表后的小c曲。在另一方面,我的“妈妈”在六月十四日来信说:“读了你的大作,我们有同样的感觉——‘体无完肤’,幸而那段‘后记’,使我们稍慰于心。”我另外在公共汽车站旁边,还听到三位女孩子在吱吱喳喳地谈论这篇“妙文章”。我拉杂追记这些小事在此,小事在此,聊志墨缘。

    (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十一 长袍心理学

    穿长袍,何凡先生是理论家,我才是实行家。

    一袭在身,随风飘展,道貌岸然,风度翩翩然,屈指算来,数载于兹矣!不分冬夏、不论晴雨,不管女孩笑于前、恶狗吠于后,我行我素,吾袍,绝不向洋鬼子的胡服妥协,这种锲而不舍的拥护国粹,岂何凡先生所能望其项背哉!

    长袍成为我个人的商标,历史已久,不但传之于众口,而且形之于笔墨。前年香港出版的一期《大学生活》里,某君曾列举台大的四怪三丑,而怪丑之尤就是“长袍怪”,好像长袍就是我的化身一般。事实上,若论台大声名显赫的人物,除钱校长外大概就是我了。没有一个人敢说他没见过“文学院那穿长袍的”。除非他是瞎子,可是瞎子也得听说过李某人,除非他还愿意做聋子!

    多少人奇怪我为什么一年到头老是穿长袍,可是我从来不告诉他们。他们恭敬视我,我低眉以报之;他们侧目视我,我横眉以向之;他们问我原因,我关子以卖之。教中国通史的夏教授也整年穿件破袍子,可是夏天最热的那一两个月,他也破例夏威夷一番。有一次他看我在盛暑之下仍穿着黑绸大褂大摇大摆,特地走到我面前,不声不响地盯了我一阵,最后摇摇头,不胜感慨他说:“你简直比我还顽固!”

    其实我怎能算顽固?李鸿章穿缺襟马褂,比我还多顽固一层;入了咱们国籍的英国妙人马彬和,对中国“满大人”服装的倾倒比我还如醉如痴。只是台湾的天气热些,所以我显得比他们更艰苦卓绝罢了!有一次,一位颇有灵性的女孩子问我说:“李敖,我忍不住了,我一定要间问你:这么热的天气你还穿这玩意儿,难道你不热吗?”我望着她那充满救世精神的脸儿。慢吞吞地答道:“冬天那么凉,你还要穿裙子露小腿,难道你不冷吗?”这女孩子似有所悟,一句话没再说,黯然而去。我当时忍不住偷偷好笑,我笑她一定以为我在夏天的耐热和她在冬天的耐冷,出自同样的心理,其实才不对呢!女孩子冬天穿裙子,充其量不过三项理由:

    一、为了美,为了满足她们的自炫心理;

    二、为了阔,利用你的视觉告诉你她穿的是九十六元一双的玻璃丝袜;

    三、为了优越感,告诉你她的脂肪含量比你们男士多,热情的人是不怕冷的。

    可是我穿长袍在光天化日大太阳之下,理由却与她们迥然不同。盖穿长袍是一门失传的学问,降至洋服充斥的今日,凡是再穿长袍的人都有他一个深远的理论背景,我把这种理论背景归而纳之,分为五派,一统其名曰“长袍心理学”。

    第一是“中学为体派”。此派可以钱穆为代表。钱先生承张文襄公之余绪,大倡东方精神文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他在行动方面,也表现出“中衣为体,西鞋为用”的精神一当然去美国时穿西装是例外,入境问俗,中国之进入夷狄者则夷狄之,何况圣之时者的钱先生乎?我个人在长袍一点上,足为国粹派争光。身外之物虽系小事,然“其意岂在一发哉?盖不忍中国之衣冠,沦于夷狄耳!”故我对它始终乐之不疲一往情深,时时玩索不已,心体力行不止,持久性足可追随钱夫子而臻于“汉唐以来所未有也”的境界。何况长袍还是我们东方物质文明最辉煌的表现,也是我们反抗文化侵略的一件有力武器,它那变形虫的特性给了我们无限的安全感,黄袍加身日。我思古人时,洋鬼子的物质文明又何有于我哉?

    第二是“男权至上派”。此派可以某些女人痛恨者为代表。想当年清人刚入关,金之俊建议十从十不从,第一条就是男从女不从,所以当时男人穿清朝旗袍,女人穿明朝服装;到了民国后,男人又流行穿西装了,女人才流行穿旗袍。换言之,女人总是晚咱们男人一着,总是跟在时代后面穷赶,思念起来,好不开心!想不到好景不长,没过几年,女人们也穿起洋婆子的衣裳来了,但是她们并不喜新厌旧地放弃旗袍,反倒变本加厉,把旗袍开权到苏酋黄的世界,而此世界之有碍观瞻与体统,不必多言一望便知。可是你又不能厚非小娘子们。因为她们这么做是有古书为之支援的,《诗经》上不是说过吗?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

    有诗云可证,挟经典以重,老学究们还敢再多嘴吗?《礼记》中虽有“作……异服……

    以疑众,杀!“的王制,但是女人大可爱了,安能遽以一权之高低挥泪杀之?何况普天之下率上之滨。双面夏娃多如牛毛兔子毛,又安能尽得而诛之?故劝千岁,杀字休出口,杀乎哉?不杀也!但是,既然不能杀之而后快,某些卫道之士自然不服气不甘心,但又恨无新服装可跟她们比赛。失望之余,只好折回头来,重新从箱底取出长衫儿,晒一晒,也穿起来了,心里还想:同是旗人之袍,娘儿们穿得,我穿不得?他妈的,穿!堂堂大丈夫奇男子,岂可让这些造了反的女人专美于前吗?于是”男权至上派“遂在”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公愤下成立了。

    第三是“招蜂引蝶派”。此派可以某些大包头型的海派学生为代表。这些暴发户的“太”字号们,到处横行,上穷碧落下黄泉,志在吸引异性的注意。但是女人是好奇的动物,不出奇安能使之好那?于是大包头们纷纷出动,或穿黑衬衫、或扎细领带、或用妇人手帕、或喷仕女香水……千方百计,无所不用其r麻之极,最后异想天开,居然动起他爷爷的长袍的脑筋来了。于是赶忙翻箱倒柜,但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只好找山东裁缝做了两件,又拿条花围巾,往黑脖子上一缠,俨然以北平大学生自况,真是沐猴而冠,望之不似人君,一看他那包心菜式的头发,咱们就够了!这些附庸风雅的无知之徒,其面目可憎、其黑心可诛、其长袍可送估衣店、其“招蜂引蝶派”可请少年犯罪组勒令解散之!

    这四是“没有西装派”。此派正好与前一派相反,前一派因西装大多,尼龙、奥龙、达克龙……五颜六色,宽条窄条,穿得厌了,所以才穿长袍做同性而引异性;此派却因一条龙也没有;且西装之为物,日新月异,宽领窄领,三钮二扣,变化无穷,除非财力雄厚,否则休想跟上时代而当选服装最佳的男人。若穿长袍,就无这种麻烦了,大可隆中高卧,以不变应万变,任凭别人的料子龙来龙去,老憎反正是一龙也不龙,至多以聋报之。而且,清高的y丹士林是从不褪色的,正如我们固有文化的万古常新,放之四海而皆准,俟诸百世而不惑,长袍小物可以喻大,“去蛇反转变成龙”,袍之既久,自怜之态砉然消失,路过短衣窄袖的西装店,反倒望望然而去之,只见他把咽下去的口水朝玻璃窗上一吐,仰天长啸曰:“予岂好袍哉?予不得已也!”

    第五是“十里洋场派”。此派别名“职业长袍派”。即穿长袍和他的职业有神秘的关联。例如说相声的,不穿长袍就失掉了耍贫嘴的模样;拉胡琴的,不穿长袍就锯不出摇头摆尾的调子;监察院长,不穿长袍就不能表现出他那“年高德劭”的雍容。此外东洋教授、西藏喇嘛、红衣主教、青帮打手……都得在必要时穿起形形色色的长袍以明其身价。尤其是上海帮的大经理大腹贾们,他们的脑之满与肠之肥,几乎非穿容量较大的长袍不足为功。盖身穿西装,除了使他们更像喜马拉雅山的狗熊外,硬领、马甲、臂箍、窄袖、腰带等等对他们无一不是恐怖的报酬。本来西装就没有长袍舒服,西装穿得愈标准你就愈受罪,除了仅有“头部的自由”外,其他你全身的锁骨肋骨肱骨桡骨尺骨膑骨胫骨腓骨乃至p股,没有任何一骨是高兴的。而这些重量级的好商巨贾们,由于脖子上的白r大多,连仅有的头部的自由也被他们自己剥削掉了。不堪回首之下,他们乃相率在单行道上选择了长袍,除了可减轻桎梏开怀朵颐外,更可从林语堂博士之劝告,用“世界上最合人性的衣服”,来包住他们那快挥发光了的人性!李子述长袍心理学竟,乃临稿纸而叹曰:昔孔圣曾有“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袄矣”之叹,管仲有恩于道袍,千载史有定评。从曹孟德割须断袍之日起,长袍遂有式微之兆。曹c死后一千七百年,华夏衣冠竟不幸沦于夷狄,自右衽而变中衽,自长衣而易短装,流风所被,长袍竟被贬为国家常礼服,且在裁缝公会会长眼中,俨然吴鲁芹所谓之“小襟人物”矣!岂不哀哉痛苦哉!余深信长袍不该绝,深愿我血性之中国本位者,于胡服笔挺之际,从速响应何凡之呼吁,以李敖为楷模,以于右任(“余右衽”)为依归。诗云:“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千载袍风,此其时矣!三原有老,可同袍矣!此时不同,还待何时?寄语读者,快看齐矣!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五日在台北“四席小屋”

    一九六二年三月十三日改一年前旧作,十一月二十七日再改

    十二 红玫瑰

    那一年夏天到来的时候,玫园的花全开放了。

    玫园的主人知道我对玫瑰有一种微妙的敏感,特地写信来,请我到他家里去看花。

    三天以后的一个黄昏,我坐在玫园主人的客厅里,从窗口向外望着,望着那一棵棵盛开的蔷薇,默然不语。直到主人提醒我手中的清茶快要冷了的时候,我才转过头来,向主人做了一个很苦涩的笑容。

    主人站起身来,拍掉衣上的烟灰,走到窗前,一面得意地点着头,一面自言自语:“三十七朵,十六棵。”

    然后转向我,用一种调侃的声调说:“其中有一棵仍是你的,还能把它认出来么?”

    躺在沙发里,我迟缓地点点头,深吸了一口烟,又把它馒慢吐出来,迷茫的烟雾牵我走进迷茫的领域,那领域不是旧梦,而是旧梦笼罩起来的愁城。

    就是长在墙角旁边的那棵玫瑰,如今又结了一朵花——仍是孤零零的一朵,殷红的染色反映出它绚烂的容颜,它没有牡丹那种富贵的俗气;也没有幽兰那种王者的天香,它只是默默地开着,开着,隐逸地显露着它的美丽与孤单。

    我还记得初次在花圃里看到它的情景。那是一个浓雾弥漫的清晨,子夜的寒露刚为它洗过柔细的枝条,嫩叶上的水珠对它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