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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部分

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娇小的蓓蕾紧紧蜷缩在一起,像是怯于开放,也怯于走向窈窕和成熟。

    在奇卉争艳的花丛中,我选择了这棵还未长成的小生物,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回来,用一点水、一点肥料和一点摩门教徒的神秘祝福,种它在我窗前的草地里。五月的湿风吹上这南国的海岛,也吹开了这朵玫瑰的花瓣与生机,它畏缩地张开了它的身体,仿佛对陌生的人间做着不安的试探。

    大概我认识她,也就在这个时候。

    平心说来,她实在是个可爱的小女人,她的拉丁文的名字与玫瑰同一拼法,这并不是什么巧合,按照庄周梦蝶的玄理,谁敢说她不是玫瑰的化身?她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种罕有的轻盈与新鲜,从她晶莹闪烁的眼光中和那狡猾恶意的笑容里,我看不到她的魂灵深处,也不想看到她的魂灵深处,她身体上的有形的部分已经使我心满意足,使我不再酝酿更进一步的梦幻。

    但是梦幻压迫我,它我飘到六合以外的幻境,在那里,走来了她的幽灵,于是我们生活在一起,我们同看日出、看月华、看眨眼的繁星、看苍茫的云海;我们同听鸟语、听虫鸣、听晚风的呼啸、听阿瑞尔(ariel)的歌声,我们在生死线外如醉如酲;在万花丛里长眠不醒,大千世界里再也没有别人,只有她和我;在她我眼中再也没有别人,只有玫瑰花。

    当里程碑像荒冢一般的林立,死亡的驿站终于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远远的尘土扬起,跑来了“启示录”中的灰色马,带我们驰向那广漠的无何有之乡,宇宙从此消失了我们的足迹,消失了她的美丽和她那如海一般的目光……

    可是,梦幻毕竟是飞雾与轻烟,它把你从理想中带出来,又把你向现实里推进去。现实展示给我的是:需求与获得是一种数学上的反比,我并未要求她给我很多,但是她却给我更少。在短短的五月里,我和她之间本来没有什么接近,可是五月最后一天消逝的时候,我感到我们的相隔却更疏远了。恰似那水上的两片浮萍,聚会了,又飘开了,那可说是一个开始。也可说是一个结束。

    红玫瑰盛开的时候,同时也播下了枯萎的信息,诗人从一朵花里看到一个天国,而我呢?却从一朵花里看到我梦境的昏暗与逗回。过早的凋零使我想起托姆普孙(francis thopson)的感慨,从旧札记里,我翻出早年改译的四行诗句:

    最美的东西有着最快的结局,它们即使凋谢,余香仍令人陶醉,但是玫瑰的芬芳却是痛苦的,对他来说,他却喜欢玫瑰。

    不错,我最喜欢玫瑰,可是我却不愿再看到它,它引起我太多的联想,而这些联想对一个有着犬儒色彩的文人,却显然是多余的。

    在玫园主人热心经营他的园地的开始,他收到我这棵早调了的小花,我虽一再说这是我送给他的礼品,他却笑着坚持要把它当作一l“寄生物”。费了半小时的光y,我们合力把它种在玫园的墙角下,主人拍掉手上的泥巴,一边用手擦着汗,一边宣布他的预言:“佛经上说‘有情来下种,因地果还生’,我们或许能在这棵小花身上看到几分哲理。

    明年,也许明年,它仍旧会开的。

    烟雾已渐渐消失,我从往事的山路上转了回来,主人走到桌旁,替我接上一支烟,然后指着窗外说:“看看你的寄生物吧!去年我就说它要开的,果然今年又开了。还是一朵,还是和你一样的孤单!”

    望着窗前低垂的暮色,我站起身来,迟疑了很久,最后说:“不错,开是开了,可是除了历史的意义,它还有什么别的意义呢?它已经不再是去年那一朵,去年那一朵红玫瑰谢得太早了!”

    (后记)

    一九五○年六月九日,我正在新化附近服役,突然接到rosa给我的信,定了题目——《红玫瑰》,叫我写一篇散文送她。六月十四日我写好寄出,后来才知道被她修改几个字,发表在《台大四十八年外文系同学通讯》里了。退伍后我又把它稍加修改,发表在一九六一年四月六日的台北《联合报》副刊。现在我又改几字,收在这本小书里。追想起来,这篇文章前后被她改了一次,我改了至少六次。

    如今rosa已去美国,已经形同隔世了。我怀想这个使我眷恋不已的小女人,愈发对这篇文章另眼看待。就文章论,它是我少有的一篇不说嘻皮笑脸话的作品,许多朋友读了,都觉得它有一种y暗苍茫的气氛,认为这“不太像李敖的风格”。

    今晚深夜写这篇(后记),心情多少有点儿沉重,我抄出三年前意译的一首浩斯曼(a。e。hoan)的小诗(曾经抄过一份送给rosa的),用它来表达我内心的隐痛(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晨三时半)。

    死别you sile upo your friend today

    久病得君笑,you sile upon your friend today,

    沉疴似欲除;today his il1s are over;

    万语逢重诉,you hearkenthe lover&039;s say,

    余欢若云浮。and happythe lover,

    意转何迟暮,&039;iis tehearken,tesile,

    慰情聊胜无:but better te than never:

    生灵未忍去,i shall he liveittle while

    柩马立踯蹰。befoie for ever。

    一九六○年七月十九夜改稿。

    “慰情聊胜无”是改写陶渊明的诗句

    十三 旧天子与新皇帝

    ——元末明初的断片

    十三年来,今年是头一天有黄气。

    在那六朝金粉埋葬下的金陵城,街头巷尾,人人都兴高采烈地奔走相告:“黄气来了!

    黄气来了!“

    十三年不见了,黄气终于来了!

    黄气不但来了,人家还说,这回的黄气是一千五百年来最多的一次。

    一千五百年前,秦始皇帝修长城,废封建,收民间兵器,铸了十二个大金人,外巡四方,行封禅礼,一方面派徐福带了童男女人海求神仙,一方面听望气术士的话,凿方山,断长堑,以泄王气,可是那次泄王气后,东方的气象好像受了损,从此一千五百年下来,气象再也不行了。

    术士们暗地里说,北方的王气不行了,王气开始南转,那些在北方的几个王气充溢的大城,像邯郸、阳翟、北平、开封、洛阳、长安……一个个都气象衰败了,他们占星,看北方玄武星座,星座尾部渐向南指,于是他们断言:“王气到南方去了!”

    王气南移,第一个目标是金陵,这是东晋帝王的国都,上承三国时代的孙权,下延到宋齐梁陈四朝,正所谓六朝金粉。虽然那几百年过后,王气又一度北移,有回光返照之势,可是毕竟留不住了,每个术士家、星占家都承认:北方不行了!

    那年秋天快过去了,下了几场雨,可是却听不到什么雷声,老百姓们高兴了。因为他们知道历代相传的:秋后雷多,晚稻少收。今年雷竟这样少,收成一定是不坏的,没有苦旱,没有凶年,天灾一少,人祸自然就少了。

    人人盼望着天下太平。

    人人心里都有一个希望,反正元朝是垮定了,人人再也不会受蒙古人的气了,靴子的势力已经完了,汉族眼看就要抬头了。

    无朝的顺帝像一只被打破了头的乌龟,缩着头,守着北京一隅,再也没有关外蛮子那种“立马吴山第一峰”的气概了,他只想保住他北方那点老巢,只要汉人南人不向北打,他就满意了。他最爱听宫女们成群歌舞,看她们那隔着轻纱的腰肢款摆着,唱着:

    寒向江南暖,饥向江南饱,

    莫道江南恶,须道江南好。

    顺帝满意了,他心中虽然有点悲哀,知道他不能到江南去,可是在大雪纷飞的天气,宫中四面生满了炭火,满室生春,娇嫩的六宫粉黛们脱得半l,有的给他倒茶、有的给他斟酒、有的给他做r屏风、有的在他面前载歌载舞,他也乐得不思江南,不想那些讨厌的红袄贼,不理睬什么大明王和小明王,以及那些南蛮子的游击队……他穷耳目之欲,在美人醇酒与清歌面前,他心凝形释,骨r都融了!他宝座旁边坐的是那西土的番僧,贼眼溜溜的,顾盼于美女与皇帝之间。番僧是皇帝的精神指导人,每个皇帝即位,都要先受佛戒九次,才登大宝,他们掌握着“君权神授”的力量,所以皇帝们都得让他们三分,不然抓破了脸,掀开了底牌,在老百姓面前丢了丑,反倒不好看。何况番僧们也颇会拍马p,他们精研丹砂,深通房中术,在歌舞声中,他们看到皇帝的兴致快到顶点了,善于察言观色的他们立刻就看出今天晚上皇帝属意于哪个女孩子了,于是,一个眼色与一个暗号,一切立刻就准备好了。等到皇帝对歌舞的满足快饱和了,微微露出意兴阑珊的时候,他们便把皇帝拥到内室里去,去行他们的“延彻尔”。

    “延彻尔”是蒙古话,翻成汉语是“大快乐”。

    “大快乐”是真真正正的快乐。

    “大快乐”的获得并不简单。

    获得“大快乐”需要硬功夫、真本领,这真本领就是房中运气术。房中运气术若行得好,可以夜御数女,极尽人间之乐事。

    在四面伴奏的是“天魔舞”,由十六个如花似玉的宫女,全l着,头带佛冠,在小小的密室中,俯仰为舞,或行瑜伽之术。

    在这个小密室中,即使近侍与宦官也很难入内。里面除了女孩子,就是皇帝与番僧。

    番僧测量皇帝的体质,如果发现他今晚意兴甚浓,他们就给他吃丹服药,然后按摩,行“双修法”(“秘密法”),双修法一行,一直到天亮才罢休、皇帝高兴了,亲笔挥毫,用蒙古文题了一块金字匾额——“济济斋乌格依”,就是汉文中“事事无碍”的意思,他命左右把它挂在密室门上,表示这是高度愉快的“事事光碍室”。

    在日上三竿,不能早朝的时候,他不知道番憎们早已去胡作非为去了。

    番僧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人物,他们是人人知道的西土大喇嘛,他们仗恃着皇帝的佞佛奉释,而他们正是佛释的化身或代言人,所以更横行无忌。

    他们辱及王妃,殴及留守,把宋代的皇坟挖了六个,盗取金银珠宝,甚至把宋理宗的头骨切下,中间挖空了,用做酒杯。他们还借检查户口为名,jy民家妇人和女孩。

    在北方,除了元朝的皇帝外,他们是最红得发紫的人物。

    他们坐在皇帝的龙舟里,煞是威风,龙舟长十二丈,宽二丈,行起来的时候,头尾眼爪都能动。

    他们又找到一个善做奇巧的工人,给皇帝做了一个大钟——“宫漏”,高七尺,内有一个女孩,两个金甲神,六个飞仙,这个钟能每小时报告一次。

    “宫漏”一小时一小时的报告,一小时一小时,无情的岁月流过去了。

    在灰色的岁月里,南边的消息愈来愈恶劣,皇帝有点悲观。

    番僧们劝他及时行乐,几乎每天都有新选的秀女人宫,每天都有新乐章、新的歌舞节目。

    皇帝当然也是有女必玩,可是玩过后,他似乎愈来愈烦。他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坏了。

    皇帝的心情和局势一样的糟。他常常把双脚放在一个女孩子的l背上,两眼没神,望着南方发呆。

    番僧们也没有好法子,他们只是轮班辅助皇帝,一些人陪皇帝玩,劝皇帝开心,往远处想,别为眼前这些小动乱c心;另一部分就跑到外面去做好犯科,贪贿舞弊。

    秋天眼看就过去了,一年真容易!

    深秋的时候,消息来了,朱元璋已打进了姑苏城。

    那真是一场鹰战,结果朱元璋到底把张士诚打垮了。当朱元漳派徐达做大将军进攻的时候,张士诚叫熊天瑞做了许多飞炮,徐达的军队因而死了不少,可是朱元璋还是命军队死攻。最后,城里的木头石块都用完了,徐达终于打进了葑门。

    张士诚知道大势已去,决心自杀,他很后悔当初没有接受朱元璋的招降,朱元璋不是劝他全身保族吗?——“图王业、据土地,及其定也,必归于一,天命所在,岂容纷然?”他把麻绳扎在梁上,他知道天命是什么了!

    “砰!砰!”一群人冲倒房门,直拥到他身边,蜂拥而上,把他从绳上解下来,他的两眼前面一片模糊,他依稀看到叛将李伯升正在旁边指手画脚,他气愤极了,在迷茫中,他更迷茫了。

    星象愈来愈对朱元璋有利了。

    “金火二星会子丑分,望后,火逐金过齐鲁之分。”占者说:“宜大展兵威。”

    军事配合着星象,参政朱亮祖讨平了浙东诸郡;征南将军汤和讨平了方国珍,捷报传来,人心振奋。

    行人刁斗风沙暗,四境群雄幽怨多。龙蛇起陆,天命必归真主。谁是真主,似乎没人再怀疑了。

    农书上说,冬天,南风三两日,必有雪。

    南风来了,雪也来了。

    今年的雪真大,白茫茫的一片,压倒了北京城,也压倒了南京。

    北京还是老样子,死气沉沉,人心思汉。

    南京就热闹了,听说朱元璋要做真命天子了!

    一开始大家都不相信,因为人人都知道朱元璋是革命英雄,不会有个人野心。

    人人都知道朱元璋当年是跟郭子兴的,后来又代替了郭子兴,接收了郭子兴的女儿与旧部,开始打天下,可是招牌却挂的是“韩林儿”的。韩林儿据说是宋朝帝室之后,所以大家都知道朱元璋是在给汉族重光,为宋室延命祚,而不是为他个人私利、为他个人打天下。

    可是街头巷尾的消息却教人纳闷。

    腊月底,消息愈来愈多了。

    可是消息却是教人齿冷的,原来朱元漳是个野心家。

    朱元璋自己想当皇帝。

    人们开始怀疑了!“朱元璋有什么资格当天子?他是一个流氓!”有人这么说。

    “朱元璋是一个乡下佬、一个小和尚!”

    “朱元璋的老婆是大脚,三寸金莲——横着量!”哈哈!哈哈!酒馆里的人都笑了!酒保也笑了,店小二也笑了,老板也笑了。

    几杯老酒一下肚,大家更兴奋了!愈喝愈高兴,大家都有点醉了,张三向李四说:“嘿,嘿,嘿,李大哥,你不能再喝了!你的脸看起来已经模模糊糊的了!”

    可是有一个人却没喝。

    这个人歪戴着头巾,口中衔着根烟袋,靠在“大白遗风”那块竖匾下面,冷冷地在看每一个人,看每一个人使酒骂座。

    一会儿,他不见了,谁也没注意他,大家都全神贯注地注意着酒瓶子,注意躲避着对方的口沫横飞。

    很快的,天黑了。

    很快的,酒店打了烊。

    大家醉醺醺地,一个个地飘出了酒店的大门。

    第二天,仍是原班人马,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大家在聊天,可是每个人都好像是泄气的皮球,都在有气无力地谈话,有的干脆在喝闷酒,两眼望着酒杯发呆。

    酒杯可以反映出他们脸上的幽愤,可是反映不出他们眼中的血丝。

    大家都知道,大家都心照不宣,大家都听说老李昨晚失踪了。

    老李就是昨晚说朱元璋是流氓的那个人。

    一九六一年的冬天作于新店

    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小作修改

    (后记)

    这是我写历史小说的一个尝试。我本想把中国历史里的一些事件做点“切片”的工作,用史书做基料,用短篇小说的方法表达出来。这个计划始终因为忙别的事未能实现,只写成这么篇。(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十四 无为先生传

    ——以“无”字为典

    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字,但知家世无为,兄弟三人,长兄无智,次兄无能,先生行三。人们说他来自庄子里面的“无何有之乡”,并且,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无声无臭的无为主义者。

    先生的双亲也是无为主义者,所以无为先生的无为作风可以说是遗传的。他的双亲本来没有要生无为的积极意思,可是花落偶然结子,无为先生就在无所谓的气氛下生出来了。他的父亲是王充孔融的信徒,很相信“父母于子无恩”的理论,不但如此,他甚至觉得做父母的有时候对儿女感到抱歉,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无立锥之地的穷措大,无衣无褐无路求生,却又生了这么一个“无愁天子”,实在更无计可施了。

    幸亏无为先生的父亲深信黄老哲学,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他却说“我无为而儿自活”,他相信只要做父母的无为而活,做儿女的就一定会无忝所生。

    果然无为先生不负他父母所望,无为先生才二十五岁,就当选为无何有乡的乡长了。这种名位对别人说来是无妄之福,可是对他说来却是无可无不可的劳什子,所以他是一个绝无仅有的官儿,他居官之道是“无适也,无莫也”,对复杂的公文他无挂无碍,对棘手的问题他无忧无虑,对人事的考核他无誉无毁,对筑桥修路他无所为而为,一切都顺应“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大原则,他深信如此必可无往而不利。

    可是,人间的事经常为无中生有,好人经常遭到无妄之灾,居然有一些无聊透顶的人向无为先生开始无的放矢,说他“无佛处称尊”